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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涌中学《宿舍管理制度》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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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 2023 年东涌 中学 宿舍 管理制度 管理条例
东涌中学宿舍管理制度管理条例 一、宗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给住宿的学生创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指导思想。以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 三、管理措施: 1、作息时间 1)6:20起床6:45前值日生退出21:00初中宿生回寝洗漱22:00高中宿生回寝洗漱(高三宿生为2023:15),22:25分关门,22:30就寝,违反上述规定的-1/人。 2)除高三宿舍洗手间用灯允许延迟至22:45关闭外,所有原宿舍配备用灯在22:30准时关闭;除高三宿生允许使用自备照明用灯至23:30外,所有宿生自备照明用灯一律禁止使用;最后,所有自备照明用灯不得在宿舍区充电,违者一律没收,并扣1~5分/人。 2、宿舍内务管理标准 五项标准化管理:成块、成线、平整、定位、洁净。具体如下:①成块:被子叠成块状。棱角清楚成方。口面向外,放在床头中间。枕头放在柜子里。②成线:盆在床下摆放成线,杂物架的摆设(如:牙具及洗漱用品)开水瓶、桶摆放靠杂物架下方,且成一直线。③平整:叠好被要平整,床单要平整,不用的衣物、鞋(包括拖鞋)一律放在柜内。④定位:指明被、枕头、毛巾、脸盆、清扫用具、床位定位后,不得随意改动。⑤洁净:床面、地板、柜面等地方要干净、无杂物、无污点,脸盆内无脏衣,无污水,门窗玻璃洁净明亮,室内清扫出垃圾袋一律带出,放到指定地点。违反以上规定的任何一项,均-1/人。 3、纪律 1)熄灯后讲话、洗漱、洗衣服,违者-1/人。 2)熄灯后,不及时关灯,违者-1/人。 3)严禁坐阳台护栏或站上护栏晾衣服,不准在宿舍区内追逐打闹,违者-1~-5/人或停宿和给予纪律处分。 4)衣服放在柜内,关好、锁好,违者-1/人。 5)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者-1/人并没收。 6)宿舍楼内严禁大声喧哗、唱歌、喊叫、打闹、打口哨,违者-1~-5/人。 7)看不健康书刊或聚众看课外书者,违者-2/人。 8)严禁把影视器材、望远镜、乐器、扑克及相关物品带进宿舍,违者-1~-2/人,并没收由德育处暂代保管。 9)寝室内严禁帖、挂画像,更不准乱涂乱画、私自钉钉子,违者-1~-2/人。 2023)无特殊原因不得于12:30或22:30后晚归,违者-2/人。 11)严禁就寝后串寝,违者-2/人,更不准随便换寝,情节严重者加倍处分或停宿。 12)严禁使用电器(充电器、电吹风、电磁炉等)、手提 ,违者-1~-5/人,并由德育处代保管。 13)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2~-5/人。 14)在宿舍抽烟、喝酒、下棋、打扑克、使用乐器、开派对等,视其情节轻重,-5~-2023/人,停宿半个月,或开除宿籍和给予纪律处分。 15)不服从管理,顶撞值班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的,无理取闹、起哄,聚众闹事者,视其情节给予停宿、开除宿籍和纪律处分。 16)严禁男女寝室互串,违者-5/人 17)未经批准夜不归宿者(包括值日教师查房后私自外出者),-2023/人,并停宿一个月,假设有重犯,开除宿籍并给予纪律处分。 18)有偷窃、聚众赌博、打群架行为者,根据情节轻重,开除宿籍、纪律处分,特别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累计扣2023分的学生,根据其情节、认错态度对其进行不同程序的处分,处以不同时间的停宿。被停宿半个月以上者,恢复住宿,须由家长送回,并写保证书。 总之,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衡量学生素质上下的试金石,希望同学们营造良好的环境,创造一流的宿舍,文明守纪,整洁一致。 第二篇:宿舍管理条例烟台大学文件 烟大校发"2023"45号 关于印发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方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方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烟台大学 2023年7月2023日 -1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年内所修课程(包括任选课)考核成绩合格; (四)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年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到达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等特殊原因除外),讲究卫生,个人生活习惯良好。 第九条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 (一)校长奖学金1.申请条件 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奉献者。由校长直接提名。 2.奖励标准 名额不限,每人奖励5000~2023000元。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1.申请条件 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开展,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3。 2.奖励标准 年级人数的13%,每人202300元。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申请条件 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效劳,工作积极主动,认真-4-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奉献;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1/2。 2.奖励标准 年级人数的3%,每人500元。 (四)学习进步奖1.申请条件 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比上一学年提高2023名及以上。 2.奖励标准 名额不限,每人200元。第十条荣誉称号的申请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申请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奖励,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或学院争得荣誉,自愿到艰苦、遥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原那么上毕业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2.学习认真刻苦,理论根底扎实,成绩突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历年综合测评前1/3;校级优秀毕业生在历年综合测评前1/2,无不及格及重修课程。 3.省级、校级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十大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5参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决赛,获国家级特等奖、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2022元、202300元奖励;获省级特等奖、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2022元、202300元、800元、600元奖励。最正确个人奖等同于二等奖。 参加相应专业学会组织的竞赛决赛,获国家级特等奖、 一、二等奖者,分别给予1500元、202300元、600元奖励。 第四章评审 第十二条 评审机构 (一)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生奖励工作,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 (二)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委员会,受理奖励申请和评审等工作。 第十三条评审程序 (一)奖学金、荣誉称号 1.学生个人或集体申请,学院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审核、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3.在院系公示期内,如学生个人或集体对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信函、邮件等形式)申诉,学院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果学生个人或集体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答复的2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此处理意见为最终-8-处理意见。 在学校公示期内,如学生个人或集体对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书面(信函、邮件等形式)申诉,学校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二)其他奖励 当由学校有关组织单位于当年度的6月份和12月份集中申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确认。 第五章其他 第十四条本方法所提到的学习成绩即指当年度必修课及限选课的平均学分绩,是指当年度所修必修课及限选课学分绩之和除以必修课及限选课学分之和。 某门课程学分绩是指该课程成绩乘以该课程学分。第十五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依据学校的相关方法执行。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依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方法执行。 第十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获奖学生。 第六章附那么 第十七条 本方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2023- 2023年7月14日印发 第三篇:宿舍管理条例浙江大学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管理方法[202223/11/19 访问次数:41722]浙江大学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创立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提高学生的根底文明素质;保护全体住宿学生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活泼校园文化,创造良好的生活育人环境;培养学生成为全面开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方法。第二条学生宿舍是住宿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学校委托学生公寓管理效劳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作为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宿管中心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住宿资源的调配、物业管理、宿舍文化建设和行为养成教育,以及提出违纪事件处理的建议意见等。宿管中心在各校区设立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区宿管办),为住宿学生提供管理和效劳。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浙江大学学生宿舍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包括:学校方案内招生的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方案内学生)和来校进修、学习或培训的各类人员(以下简称:方案外学生)。 本方法所称学生宿舍,包括校内外由浙江大学建造的学生宿舍、公寓、以租借或联建等方式用于安排浙江大学学生住宿的楼舍。第二章学生入住、住宿调整和退宿 第五条凡本校录取的方案内学生,愿意遵守本方法规定的,均可入住学生宿舍。经学校同意来校进修、学习或培训的各类方案外学生,由学校相关部门集中到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申请手续,个别学生可凭入学证明及有关证件,向各校区宿管办申请住宿。住宿学生须签订住宿协议,办理住宿登记卡。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住宿安排遵循同一学院学生在不同宿舍类型中相对集中住宿、男女分宿的原那么进行。住宿学生应按照指定的学生宿舍楼、寝室、床位住宿。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宿舍或更换寝室、床位。提前攻博、直接攻博等学生的住宿先按照硕士生的标准予以安排,待同一级的硕士生毕业后再按照博士生的住宿标准进行调整。本博一贯制学生入学时先按本科生标准安排住宿,取得学士学位后再按相应的住宿标准调整。第七条住宿学生应按期缴纳住宿费、水电费等。住宿费用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方案内学生住宿费每学年缴纳1次,以学年为单位在学年初预收。一学年从每年的9月初计至次年的6月底,共2023个月。暑假对方案内未毕业学生提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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