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家庭式托育服务行业规制的经验与启示刘天子摘要近年来,家庭式托育由于其便利性、灵活性等特点已逐渐成为国际托育服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在我国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进程中,发展家庭式托育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澳大利亚家庭式托育服务的发展在OECD国家中一直处于领先水平,这得益于澳大利亚对家庭式托育服务行业展开的有效规制,其核心经验可从“管、办、评”三个层面进行总结与提炼。因此,我国可对应从宏观管理体系、财政分担机制与质量评估体系三个层面借鉴澳大利亚的宝贵经验,为发展我国家庭式托育服务行业提供政策参考与启示。关键词澳大利亚家庭式托育规制作者简介刘天子,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讲师,北京大学首都高端智库特聘研究员,教育学博士(北京,100048)。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896(2023)01-0092-13一、引言“三孩”政策背景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构建作为宏观人口政策的一项配套政策,间接关系到我国人口政策落实的成效。之前的“全面二孩”政策对于我国人口增长的预期效果并不理想,一个主要原因便是方便可及、价格合理且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的短缺,导致家庭内部生育意愿不足,①担心婴幼儿无人照护降低了社会整体的生育预期。2019年5月国务院重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目标,以及“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的要求;2020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①岳经纶,范昕.中国的儿童照顾政策体系:回顾、反思与重构[J].中国社会科学,2018(9):92-111.92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制度,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养育指导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正式写入法律。可见,国家通过政策法规的形式意在支持和引导普惠托育与家庭养育之间的深度融合,以破解我国新生儿童的托育难题,而家庭式托育服务恰是这一融合的重要支点。所谓家庭式托育,指的是公民个人或者家庭以自有住宅为场所,为0-3岁婴幼儿提供服务的一种模式。①家庭式托育服务融入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成为社区托育服务的重要内容以及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家庭式托育也是国际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