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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打假保优”规范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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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打假 规范 酒类 市场 专项 行动 工作总结
关于“打假保优〞标准酒类市场专项行开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我县酒类流通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方法、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假保优〞标准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宜府函(202223)2023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第四季度集中开展“打假保优〞标准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在酒类产销领域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依法整治违规行为,保护名牌合法权益,形成全县酒类产销有序,酒类市场净化,酒类管理标准化的新局面,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酒类产品质量关系到广阔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加强酒类行业管理,标准酒类流通秩序,提高酒类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全县“打假保优〞标准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开工作到达预期目的,进一步标准酒类流通市场,2023月20日县经商局专门召开酒类流通管理会议,并专题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贾利华为组长,县府办、县经济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一把手局长为成员的全县“打假保优〞标准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县经济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卫生局、局部骨干流通企业参加,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酒类市场流通开展中的重要问题。联系会议每2023天召开一次,各部门每周将各自职能开展情况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把标准酒类流通市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履行职能职责,维护好我县的酒类市场正常秩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理清思路。在县“打假保优〞标准酒类市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严格以酒类流通管理方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酒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为准那么,县经商、工商、卫生、质监、药监等部门通过电视播送、街头设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此次专项行动共组织流通企业召开专题会议1次,展开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出动40人次宣传人员,宣传车4台次,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加强检查,标准酒类市场。一是查酒类消费平安隐患重点场所,主要对各大超市、宾馆饭店进行检查;二是堵酒类企业源头,此次整治对全县酒类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即查店面,又查仓库,堵住假酒源头;三是严格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切断假酒进货渠道。此次专项行动,检查酒厂15家,检查餐饮企业20230余家,检查超市40余家,检查酒类零售商200余家,发放整改通知书20余份,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车辆2023台次。 三、取得的成效 2023月20日至12月1日,县经济商务局xx县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在面上对白酒生产厂和白酒经销商进行拉网式检查,在点上对疑似“四川宜宾内部接待酒〞和“光头酒〞等违反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规定和不符合饮料酒标签标准的行为以及制售其他类型假冒伪劣酒类的可疑场所进行突击式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五粮液酒、假冒五粮春酒现象。在酒乡曲酒厂仓库发现商标不完善“接待酒〞5件,君子酒厂库房代存放有“敬师酒〞、“川帝酒〞200余件,竹海大酒店私人存放“光头酒〞3瓶。对假酒、不合格酒类产品已严格按照酒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对查出的不达标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违法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严格督查酒类产品的加工、流通、销售情况,严格把关,确保酒类产品质量。 (二)大力推行举报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和市场稽查力度,制定奖惩和督查工作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构建经商、公安、质监、卫生、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酒类市场监管网络。 (四)依法加强酒类证照管理,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方法执行酒类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有效遏制无证经营。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酒类特别是散装白酒市场还比较混乱,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商品货源渠道不明的酒品不放过、假冒伪劣酒品不放过、发现问题未经处理的单位不放过。二是我县人员少,工作经费紧张,从事酒类市场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二)下一步工作与建议。一是对酒类经营者经营酒类全面实施标准化程序化操作。酒类经营者批发酒类实行随附单制度,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实行标准索证,并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二是面向消费者,公示和执行禁酒令。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三是标准散装酒销售。酒类经营者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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