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文学的特殊雅俗形态与“革命通俗文艺〞论的观念局限:“革命通俗文艺〞论是对十七年文学的一种全局性审美文化定性判断。这一论断将认同“新型国家意识形态〞、采用传统小说或民间艺术形式与“通俗文学〞、“群众文艺〞联系起来,缺乏逻辑的必然性;十七年文学的大量作品也并非国家意识形态与传统、民间艺术形式的结合体。“再解读〞群体表现出以“文化雅俗〞反对“政治雅俗〞的思想立场,遮蔽了十七年文学因个体精神与集体话语有效“同化〞而形成的审美创造特征。后来的研究者以“对历史的表达〞为根底修正了“革命通俗文艺〞观念,但其指认为“革命通俗小说〞的抗日战争题材作品,意蕴建构中同样隐含着“世界的大故事〞,叙事形态表现出传奇性与纪实性相融合的倾向,“英雄的说部〞只是局部、片断性的特征,因而也不能归入“通俗文艺〞的范畴。十七年时期的“群众文艺〞创作,从体裁到范围均在“革命通俗文艺〞论者的关注视野之外,民间通俗文艺文体的写作、“基层写作〞和“群众文艺创作〞才是其特殊的实践形态。关键词:十七年文学;雅俗形态;革命通俗文艺;观念局限中图分类号:I2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22)02-0088-08十七年文学表現出鲜明的“群众化〞色彩,当代文学史对这一时期文学的界定原本并无“通俗〞之说、“雅俗〞之分。20世纪90年代,以今天杂志“重写文学史〞专栏和论文集再解读:群众文艺与意识形态为中心,开始出现了一种将十七年文学整体界定为“革命通俗文艺〞、“群众文艺〞的文学史观念。这种观念对当代文学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群众文化〞、“革命通俗文艺〞作为其中的核心观念并未受到任何正面的质疑。但实际上,“革命通俗文艺〞论存在诸多理论逻辑和历史事实层面的难以自圆其说之处,对此很有再认识的必要。一从1991年3、4期合刊号开始,已经由大陆转移到香港出版的著名民间刊物今天,接过上海文论从1988年开始、因“引起了一场风波〞①而停掉的话题,开辟了“重写文学史〞专栏。就在这个合刊号上,李陀发表1985一文,首先提出了“通俗文艺〞的概念。他认为,“在延安兴起的‘新秧歌’运动,这是毛提出‘工农兵方向’之后第一次建设革命通俗文艺的实践;如果把这之后几十年的革命文艺所取得的成就,包括诗歌、小说、戏剧、歌曲中凡可称之为经典的作品与这次秧歌运动比较,我以为很容易看出它们都不过是后者的继续和扩大〞②,“一直到1985年之前,‘工农兵文艺’并没有受到大的动摇,它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