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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市林权
流转
立木
交易
管理办法
新编
XX市林权流转活立木交易管理方法
合同编号:派林销字2023第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
活立木采伐销售合同书
甲方(卖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乙方(买方):
根据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以下简称“林权交易中心〞)于2023年月日组织举办的林产品电子交易的公开竞价结果,乙方买受的林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买受林木的地点及范围
(一)买受林木地点:
;林地界线附图纸标示,具体范围以附图红线闭合区范围为准。
(二)树种:
。
(三)面积:约
亩;说明。此面积为林业作业图测绘面积,甲方不保证与实际面积相符。乙方也不要求该面积与实际面积必须相符。
(四)活立木质量标准。以该片林地上目前现有的活立木现状为准。
二、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及结算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木材款)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yen00.00)。
(二)乙方参与林产品电子交易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万仟元整全部于本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yen000.00)其中平安生产抵押金为万元整(yen0.00)。待合同履行完毕,经甲方确认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乙方须将薪材销往甲方指定的公司,即。广西祥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薪材的数量不低于
吨;伐区生产完成后,甲方按乙方实际销往甲方指定公司的薪材数量比例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如销售给广西祥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薪材数量达不到上述约定数量的,甲方从乙方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罚,扣减后余下的局部退还给乙方,扣罚数额计算方法:罚款数额=缺乏局部薪材数量×甲方指定公司当期收购价。
(四)本合同所涉及的货款、履约保证金等款项费用由林权交易中心负责代收代付,统一结算。甲乙双方须共同遵照执行广西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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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林产品交易规那么(试行)等相关交易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接受林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结算、交收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本合同。
(五)乙方于2023年月日前将本款第
(一)条所约定的货款全部划付到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指定结算银行账户。
乙方按时交清全部款项后,林权交易中心即开具成交通知书,乙方凭该通知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砍伐手续,砍伐范围为采伐附图红色实线闭合区内的局部。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清上述款项,将视乙方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即违约,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效力自行终止,除了乙方已交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以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甲方可对该片林木另行销售。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清上述款项,私自采伐非指定范围内或指定范围内的林木的,视为乙方盗伐甲方林木,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六)合同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转入以下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指定的结算银行账号:
户
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账
号:
1477120222320231244151开户行: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双方约定,林木采伐许可证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
1.乙方付清合同价款后,甲方提供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手续及费用。
2.由甲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
(五)所约定的事项后,甲方将办理好林木采伐许可证交付乙方。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及下属生产单位的日常业务管理规程,对乙方进入现场采伐、运输的具体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警告和处理,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2.如按照第三条第
(一)款约定的第1种方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在乙方付清合同价款后,甲方应及时提供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2
3.如按照第三条第
(一)款约定的第2种方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甲方应负责办理好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约定如期交给乙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完成林场内部的具体砍伐手续,并尽力配合乙方进入现场砍伐及运输。
4.对涉及到林地范围内的、成心阻扰乙方具体砍伐、运输业务工作情形的,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协调干扰纠纷情况,但不保证能处理、协调成功,因群众干扰纠纷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采伐林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负。
5.甲方应确保乙方销往甲方指定公司的薪材收购价格为指定公司正常的当期薪材收购价格,对其指定公司成心压低薪材收购价格的,严重影响到乙方的权益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合理的协调处理,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前或未按照合同约定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场进行采伐作业。取得采伐许可证后,双方先核对无误并指认边界线后,由甲方核发进场采伐通知书,乙方才可组织人员进场采伐作业。作业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2.乙方不得无证采伐、越界采伐、超限额采伐,不得无证运输,否那么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木材生产及销售过程中,须根据甲方的技术规程开辟或维修运材道路、搭建工棚。甲方将林区原有林道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需要进行维修由乙方负责,新林道的开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设计的路线及要求开设(具体路线设计见伐区道路设计图),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另行开辟新林道的,需经甲方同意。维修原有林道和开辟新林道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维修和新开的林道必须无偿给甲方使用,开路时需要经过相邻第三者的土地或损坏到其地上附着物的,由乙方自行协调,费用自负;乙方新开林道所损坏的木材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公路、新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等一切赔偿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担。木材运输完毕后,乙方须将林区道路恢复至汽车可顺利通行的状态,负责拆迁工棚,清理工棚周边的环境卫生,同时恢复原工棚住址的林地至可正常使用状态,即对林地恢复原状。
4、乙方不能随意向当地周边村屯群众承诺给赞助费、过路费等各种费用,如有承诺乙方必须兑现,否那么造成群众干扰林地生产经营的,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解决不了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以支付乙方承诺给群众的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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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在进行木材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必须切实搞好平安生产和防火工作。应对农民工进行平安生产培训、在作业现场设置平安生产标语和警示标语、做好农民工和司机等相关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棚选址确保平安,并给农民工购置和配备平安生产防护设备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须对伐区内的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及时登记造册管理,农民工进场施工或者人员变动须提前或在当日告知甲方,且将所有人员的根本信息和身份证复印件备一份给甲方。如遇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需要转移民工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民工转移到平安地带,假设乙方不按要求转移民工的,乙方所交纳的平安生产抵押金不退还,并由甲方组织转移民工,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金中扣除。假设由于乙方不慎或其它原因引起火灾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假设在采伐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6.乙方须严格按照伐区作业的技术规程进行作业,对施工人员进行平安生产培训,采取保护措施,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服装、平安帽、防砸鞋等劳保用品。
7.乙方在木材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应保护好林区的生态环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林区植被的恢复。
8、乙方不能拖欠伐区生产人员工资,否那么,因拖欠人工工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或转让给第三人或由第三人采伐或销售,否那么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如被甲方发现转包或转让或转雇佣第三人或实际是由第三人采伐或销售的,视为乙方违约,合同效力自行终止,乙方已交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没收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甲方可对该片林木另行发包销售。
四、标的范围内的薪材,按吨计算,须全部销往甲方指定的公司,否那么将按本合同第二条第
(三)款所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五、合同货款中已将新开、维修运材道路(包括桥梁、涵洞修建)及包干赞助(或赔偿、补偿)相关村屯(或集体、个人)等费用让利给乙方,故乙方开设、修建的路、桥等须无偿、无条件供甲方使用,且在合同效力终止后使用权属归甲方所有。
六、标的范围内的林木生产采伐和调运须于2023年月日前完成。无故逾期未完成木材采伐及调运且未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的,甲方有权对未采伐及未完成调运的木材、柴火进行处理,视为乙方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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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乙方无权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时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木材生产技术规程,林木采伐结束后按派阳山林场2023年伐区生产检查验收方法执行,伐区验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前方可结账、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伐区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让乙方返工,如乙方返工后仍不合格的,甲方不退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所采取销售方式为活立木包青山销售模式,仅限于现有的林木,不包括树蔸以及采伐后的萌芽林木,由甲方整体打包销售给乙方,该销售模式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权属纠纷、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赔偿赞助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最初设计方数不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乙方投资竞标该片林木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乙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本合同的签订和生效,说明乙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纠纷发生后,甲方相关部门可以协助乙方协调相关村民关系,但不保证协调结果或有效处理该纠纷。
本合同生效后,标的范围内的林木即转由乙方管理控制,林木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由乙方承担,视为甲方已完成合同交付义务。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所留 和 是真实有效的,甲方根据乙方所留地址进行邮寄送达或短信通知,均视为已经通知送到达了乙方。
十一、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林场办公室、供销科、营林部、计财科各壹份)、乙方壹份,送交林权交易中心壹份备案,经双方字(盖章)并交清合同价款及履约金后生效,至该片林木采伐结束、伐区验收合格,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十二、广西林权交易中心林产品交易规那么(试行)及本次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和销售清单等均属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中的“争议〞或“纠纷〞是指经诉讼,由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法律事实。
十五、本合同约定假设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