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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中
职称
考试
要求
中级职称考试要求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开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交通运输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法,凡申报交通运输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知识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方法逐步实行以考为主、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本条件中“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车辆运用工程、港航工程、航空工程、邮政运输工程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一)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道路与桥梁、铁道工程(路基及桥梁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审核、标准和定额及标准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质量监督(检测)、造价管理、施工、监理、养护、附属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筑养路机械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车辆运用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汽车运用工程中综合运输管理、智能交通、物流管理和车辆生产、维修、检测及场、厂、库、站等工作的技术人员;铁路和城市轨道(机车、车辆、设施、设备、通信、信号、电力)的生产、调配、检测、维修与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港航工程专业适用于港口、航道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航道维护、标准及标准编制、科研等工作的技术人员;船舶设计及制造、船舶检验及维修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四)航空工程、邮政运输工程专业适用于航空、邮政设施、设备、生产、运输、调配、检测、维修与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分 那么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为社会经济开展效劳;
2、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与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2年。
(3)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工程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根底理论知识,符合以下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的主要根底理论知识;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
(3)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标准、规程、规章,了解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4)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5)了解相关专业的主要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6)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开展趋势。
2、工作能力与经历,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解决本专业科研、设计、规划、施工、监理工作中比拟复杂技术问题和独立完本钱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完本钱专业专项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收集、整理和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技术资料,并应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4)具有将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6)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省(部)级或2个以上省辖市(厅)级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编制,或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审查意见;参加完成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标准、定额、计价规那么、计价补充规定、标准、范本的编制工作。
②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省(部)级或2个以上省辖市(厅)级工程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程工程的施工或监理等技术工作。
③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省辖市(厅)级科研与技术开发工程;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技术引进、消化、推广工程并完本钱专业技术工作。
④参加过2项以上省辖市(厅)级有一定技术难度或比拟复杂技术工程的研究、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工作并参加撰写技术报告。
⑤参加过1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或比拟复杂的筑养路机械、车辆、船舶的技术经济评价并参加撰写评审报告或负责过2项以上险性事故、设备故障的检验、分析,研究排除故障的措施,并撰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⑥作为技术负责人设计的汽车专用维修机具,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有实际应用价值或完成的汽车总成大修,在厂车日和返修率指标符合要求,解决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⑦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完成1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在引进新型设备的消化吸收中,较好地完本钱专业技术工作,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
⑧作为技术负责人承当过1条以上高速公路或2条以上一般公(铁)路、航道(港口)的养护,完成过1项以上大、中修技术改造工程。
⑨作为技术负责人应根本掌握现代化生产管理方法,有较丰富的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了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中2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或破格申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中前2条中的1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以上。
(2)获得1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参加完成的公(铁)路、港口、航道、空港规划、设计、科研技术开发工程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评审鉴定并得到应用。
(4)参加编制的标准、定额、计价规那么、计价补充规定、标准、范本已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评审鉴定并公布实施。
(5)参加完成的省辖市(厅)级工程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评审或交付使用;参加施工或监理的省辖市(厅)级工程工程,已通过专业质检部门工程质量检验并到达合格以上等级。
(6)参加完成1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先进技术成果或在引进新型设备的消化吸收中,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并得到推广应用。
(7)作为技术骨干承当养护和大、中修技术改造的公(铁)路或航道,质量合格、路(航)况良好、平安畅通,通过省辖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
(8)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技术效劳等工程中,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并经专家评审认定。
(9)参加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中有创新的技术成就;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改良生产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经省级同行专家鉴定或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荣誉称号。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以下条件中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3)独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公开发行并已被推广应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根底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
附 那么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之间不能交叉使用。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职以来所取得的。
二、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创造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奉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部级奖励是指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公布以前取得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辖市科学技术奖励是以市政府名义开展评审、颁发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工程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同一工程屡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励。
三、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重大科研工程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省辖市有关部门下达科研工程方案的工程,须提供国家、省(部)级、省辖市有关部门下达科研工程方案的文件原件、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级重点工程工程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省辖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工程,须提供国家、省(部)级、省辖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原件、组织实施所签定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级重点工程鉴定(验收)是指工程完成以后,由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相关资料。
四、“工程负责人〞、“主要参加者〞、“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分项负责人〞等以工程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同时提供由单位组织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的认定材料。
五、本条件所指推广应用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等须经省(部)级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提供由单位组织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的综合评价意见。
六、本条件中有数量级别概念的,但凡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
七、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本条件所列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参考文献等方面。
八、取得经济效益者,须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两级财务证明。取得社会效益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的效益证明。
九、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豫人职(2001)9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