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目前,“三严三实〞教育已转入第三专题,就是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进行学习研讨。下面,受xx市长委托,我代表市局党委与大家交流这一专题的学习体会,并就深入学习贯彻“严以用权〞的要求谈几点意见。一、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意义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执法、治安管理和社会管理效劳职能部门无疑是具有很多和很具强制权力的部门。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较之普通民警,那么拥有更大的权力。严以用权是我们几乎随时都要面临的严峻考验。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进一步提升对严以用权重要意义的认识。第一,严以用权是公安机关党性的重要表达。公安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我们党从诞生起就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党领导我们夺取全国政权,目的是为人民消除剥削压迫、翻身得解放,党执政掌权领导我们搞建设、搞改革开放,为的是让全体人民都能过上小康、进而到达“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幸福美满生活。为了这些目标,战争年代我们牺牲了多少先烈,建设时期我们涌现出许多焦裕禄、孔繁森式的好干部。我们公安系统也是这样,也涌现出一批秉公用权的先进典型,像我们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同志秉公用权、廉洁自律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他们秉公用权给我们树立了典范,充分表达出他们纯洁的党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就是履行党的根本宗旨,是为党旗增添荣耀,是党性强的表现;相反,如果以权谋私、滥用权力,那么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是给党抹黑,就没有党性可言,是党的纪律所绝对不容许的。第二、严以用权是法律对公安干部的根本要求。强制的权力必须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公安机关所行使的权力大局部都是强制权,必须有实体法为依据和程序法来标准。严以用权在公安第2页共6页机关就应当是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特别是在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这种要求会越来越严格,严以用权正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强制的权力如果不依法行使,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将是极其巨大的。文化大革命中我们的法治被破坏逸尽,所造成的浩劫我们至今记忆犹新。因此,法律对司法权力的约束不断做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仅刑法就对经济类职务犯罪做出12个罪名、渎职侵权类43个罪名的规定。违法用权必然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所以说严以用权是法律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