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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自主
创新
综合
配套
改革
实施方案
XX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邹岗镇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试行)鄂发【2022】
17号、中共XX县区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意见(孝昌办发【2022】
97号),中共XX县区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补充意见,(孝昌办发【2023】
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邹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与农村生产力开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稳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降低行政本钱,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机构和编制的刚性化管理,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建立激活农村生产力开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全镇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
2、根本原那么。一是坚持精减、统一高效能的原那么;二是标准运作,民主法制的原那么;三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那么;四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际的原那么。
二、镇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一)行政机构设置
1、设立党委、人大、政府机构,不再设立政协机构。镇党委和人大分别按照党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履行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监管,开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效劳,维护社会稳定。乡镇与行政村之间不再设中间机构。
2、设立3个内设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初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开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人口与方案生育办公室牌子),经济开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人口与方案生育办公室牌子)。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催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经济开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农业、工业、水利、林业、扶贫开始与第三产业开展规划、招商收效、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与经济开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方案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3、设立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发动、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镇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
(二)其它机构的设置
1、除直属事业机构。
(1)除农村中小学、卫生院外、设立财政所(加挂农村经营管理站牌子),主要承担财政、零户统管、预算外收支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
(2)设置司法所和林业管理站。司法所主要承担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会矫正和提供法律效劳等工作。林业管理站主要承担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护、生产经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效劳等工作。
2、实行双重管理,以县直管理为主的单位。保存法庭、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交管站、兽医站,维护原双重管理,以县直管理为主体制不变。
3、中央及省垂直管理单位。
国税、地税、工商、信用社、财险、寿险、电信、邮政、供电等中央及省垂直管理的部门,由其主管部门或机关管理,但应自觉接受并尊重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重要事项应主动征求镇党委和政府的意见。
4、转体事业单位。
镇原直属事业单位逐步转体为效劳中心,其原承担的原有行政管理职能并入“三办一所〞,行政执法职能由县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原事业单位转体后退出财政供养系列,继续享有原债权,承担原债务,资产及债权债务数额以
清产核资结果为准。转体前所承担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效劳的渔业技术推广、良种推广、动植物检验防疫、病虫害测报预防、农田水利保护、方案生育效劳、文化体育卫生等项公益性职能,由政府承担。镇政府保证由财政拨付的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额度不减,用途不变,将“以钱养人〞改为“以钱养事〞,由编制控制经费转向以事控制经费。按市场化原那么和效劳工作量化的方法,采取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和合同化管理等多种形式,保证公益性职落实到位,公益事业得到开展。镇政府将根据改革后效劳中心人员结构和公益性事业工作量重新核定财政拨付给效劳中心费用。
镇原直属事业单位转体后,设置农业技术效劳中心、村镇建设与此无关保护效劳中心、劳动就业效劳中心等6个效劳中心。
(1)农技站、农机站合并转体为农业技术效劳中心;水利站,水产站合并转体为水务水产效劳中心,其行政职能划入经济开展办公室。
(2)文化站、播送站合并转体为文化效劳中心,其行政职能划入社会事务办公室。
(3)村建办、环保站合并转体为村镇建设环境保护效劳中心,其职能划入社会事务办公室。
(4)民政办与劳动就业所合并转体为蔻就业效劳中心,入社会事务办公室。
(5)保存人口与方案生育效劳中心。其职能草稿社会事务办公室。
(6)撤消方案办、扶贫办、统计站、企管会,其职能划入经济开展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和岗位职数
1、镇机关人员编制和岗位职数。
镇机关编制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意见(孝昌办发【2022】
97号)文件规定,全镇机关编制43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老干效劳编制1名。工勤编制4名。
(1)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现任领导和在职副乡级以上干部共17人。
(2)镇三个内设机构设置如下:
①党政综合办公室9人,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综治、武装干事、团委书记、妇联文席等职位。
②经济开展办公室5人。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贸易助理、农业助理、水利助理、方案统计等职位。
③社会事务办公室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人口与方案生育助理、民政助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助理、村
镇规划助理、科教文卫助理等职位。
(3)老干部效劳人员1人(由党政综合管理)。(4)工勤人员4人(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管理)。
2、镇真属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职数。
镇直属事业单位按孝昌办发【2022】
97号文件要求,镇直属事业单位编制为27名,其中财政所事业编制22名(含农村经营管理事业编制2名,其中1名在镇机关一团糟单位在职人员竞争定编定岗,1名由财政系统内部竞争定编定岗),司法所一团糟编制2名,林业管理事业编制3名。
3、效劳中心控制数。
镇效劳中心实行人员问题控制,按照孝昌办发【2022】
97号文件要求,控制数控按总人口的万分之十测算,我镇效劳中心控制数为70名。
四、人员定岗分流
1、人员定编定岗
(1)定编定岗的根本条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男年龄53周岁以下,女年龄51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参加行政老干编制定编的必须是机关在职人员,姑子属于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具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人员。
参加财政所定编定岗的必须是财政所有职人员。参加工勤编、司法所、林业管理站、农村经营管理站定编定岗和效劳
中心定岗的必须是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定编定岗的方法。人员定编定岗实行竞争上岗,每人只能参加一次竞争,不交叉、不重复。未能竞争上岗的,自愿选择停薪留职、买断分流或发放生活补助费。
现任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副乡级以上干部,省市选调生,高校选拔生直接在机关定编定岗。目前,我镇行政老编制空缺22名,工勤编制空缺4名,事业编制空缺6名。
行政编制。老干编制、花花世界编制、司法所、林业管理站、工勤编制中明确1名司机岗位。(司机岗位竞争方法见邹岗镇综合配套改革竞争上岗实施方法)。
经党委批准同意停薪留职的人员可参加竞争上岗。未申请或未能按时按要坟竞争上岗的,视同放弃竞争上岗,实行停薪留职、买断分流或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夫妻双方,另一方最低可直接在所报名的效劳中心定岗,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参加行政老干空缺编制、事业空缺编制、工勤空缺编制的竞争上岗,即使竞争落岗,仍然保证在所报名的效劳中心上岗;假设竞争上岗,那么所报名的效劳中心岗位顺次递补。原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未经党委批准,无故擅自长期离岗者,按有规定自动解除人事关系。
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定编定岗人员和效劳中心定岗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3)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等于或少于编制数或控制数时,直接定编定岗,多于编制数或控制数时,必须实行竞争上岗。
2、人员分流安置
(1)实行退休和提前退休。①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职工办理退休手续。②对长期病休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职工,凭有效鉴定证明,符合提前退休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应当退职。③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干部职工,经本人提出申请,可批准实行提前退休。
(2)实行离岗退养。对在职的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51周岁的干部职工,经本人提出申请,可批准实行离岗退养。
(3)解除从事关系,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
这次未能在机关事业单位和效劳中心按有关规定竞争上岗的人员,愿意解除从事关系进行分流的,镇补偿资金在2年内到位(每年各50%)。①补偿标准,在全部退还镇收取的上岗集资或增容费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一次性经济补偿以5000元为基数。然后以分流人员工龄为依据,每年工龄补偿600元,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18000元。分流人员经
济补偿的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经济补偿总额=5000元+600元/年x分流人员的工龄(年)。停薪留职年限不计入经济补偿年限。同时,采取个人自愿并写出申请,人和镇政府按政策规定到孝昌办理养老保险。②奖励方法。对积极响应号召,在竞争上岗前申请分流且办理解除从事关系的,给予本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额10%的奖励。对竞争上岗后已经确定为分流人员,在镇政府提出办理手续要求后的3天内办理解除人事关系手续的,给予本人次性经济补偿总额50%的奖励。③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分流人员,一律解除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关系,由从事部门鉴证,人事档案转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经济补偿方法只适用于本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解除人事关系的分流人员。
(4)发放生活补助费。
这次未能在机关事业单位和效劳中心按有关规定竞争上岗的人员,由镇政府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助费,3年后参加重新组织的全员竞争上岗,竞争上岗都按据单位待遇落实,竞争落岗或未参加竞争上岗者,解除人事关系,按照孝昌办发【2022】
97号文件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进行测算,在扣除本人3年期间领取生活补助费的70%后,不享受其他任何遇。202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和效劳中心已经定岗的人员,3年后在效劳中心重新组织的全员上岗中落岗的或未参加竞争上
岗的,解除人事关系,按孝昌办发【2022】
97号文件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5)允许停薪留职企业、领办基地或通过其他途经再就业分流。
对实行停薪留职的,3年内保存档案和身份,不交保职金,不发补助金。1年之后、3年之内个人要求上岗的,在愿意单位实施竞争上岗时(或转制后的效劳中心)参加竞争上岗,3年之后未能竞争上岗的解除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6)积极为分流人员再就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