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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
讲话
在全县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刚才,县民政局局长X同志传达了《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希望大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救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履行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一批”职责的主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事关困难群众冷暖和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升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的重要举措,在新时期具有重要意义。将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优化简化了审核审批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限,能够有效提高社会救助的效率和实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让社会救助更加贴近群众,更加高效便捷,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二、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保障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一要优化简化流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好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的各项承接工作。在申请人提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时,经申请人授权后,先行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核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程序开展审核审批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告知书。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2个环节,审批结果由乡镇(街道、开发区)直接在申请人所在自然村进行公示。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对经济状况核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干部要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结果符合申请条件的,报分管领导审批。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窗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工作平台,负责分类纳入各类社会救助事项,以及救助事项的政策宣传、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工作。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信息统计、帮办代办、调查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辖区内各类困难群众和在保对象家庭状况变化,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早调整。切实做到县级放得下、乡镇接得住,把好事办好,提高群众满意度,该救助的一户不漏,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三要加强培训宣传。县民政局要定期组织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的讲解政策、梳理思路、解决在审核审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班,重点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力。要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通过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将政策送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要与扶贫有效衔接。一要托清托明辖区内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的困难对象人口底数,组织专门工作力量,集中逐一开展入户调查,对符合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二要及时发现因患重大疾病、意外事故、重度残疾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家庭,综合运用各项救助政策资源,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对暂时陷入生活困境而又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要及时足额给予临时救助,符合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救助等政策的要指导和帮助申请办理,坚决杜绝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现象,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人员选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实加强民政办服务力量,配齐配强3-5人有爱心、有公心、有责任心的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5万人以下的不得少于3人,原则上辖区人口每多2万人要增加1名专职工作人员,充分满足工作需要。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或是不能适应当前信息化、高效化工作要求的,分管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该调整的要坚决调整,该充实的要及时充实,确保在审批权下放前调整充实到位,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强化工作保障。要对办公场所进行规范化建设,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多拍仪、读卡器、照相机等必要设备,设备陈旧的要及时更新,以满足日常办公、入户调查及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村居人口数量、工作量、走村入户等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民政工作经费。
三要强化公开公示。要落实好低保、特困救助供养长期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会救助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公开最新社会救助领域相关政策性文件、低保发放公示名单、特困供养人员名单、监督举报方式等,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公开公正、阳光透明。
四要强化工作监管。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社会救助规范化运行情况,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准确性,坚持做到不重、不漏、全覆盖,坚决杜绝虚假瞒报、应付拖沓现象的发生,严禁出现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同志们,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各项工作,是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性手段,是新时期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有力抓手,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思想上再重视、行动上再落实、措施上再强化,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和救助标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压舱石”作用,推进我县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