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根据市司法局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我们对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情况(一)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区编办“三定〞文件,xx区司法局机关设办公室(挂行政审批办公室)、基层工作股、法制宣传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局机关下设法律效劳中心。(二)人员编制情况1.我局中央政法专项行政编制32个,目前局机关实有人员7人(核实班子一正两副,局长与书记一肩挑,实有班子人数3人),乡镇司法所实有人员21人(不包括今年招录国家公务员方案用编2名),其中xx所、xx所、xx所3人,xx所、xx所、xx所、xx所、xx所2人,xx所、xx所1人。2.20xx年8月份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成立了区法律效劳中心将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整合入法律效劳中心,增加了3名编制专门用于基层法律效劳工作。目前,区法律效劳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派驻xx、xx和xx各1名,区法律效劳中心3名),目前区法律效劳中心实有人员3人,空编3名。3.从2023年起,我局与区人社局联合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1名(聘用人员),分派到2023个乡镇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局机关保存1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4.乡镇政府委任司法助理情况。目前,我区2023个乡镇政府虽设有司法助理一职,但真正委任司法助理员到司法所开展工作的情况不多,xx镇正式委任并到司法所开展工作的有4人,xx镇仅有2人,其他乡镇未委任司法助理员到司法所开展工作。二、存在困难1.仍然存在1人所现象。造成1人所原因是所长调动提拔到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未能及时补充,招考的公务员也未能及时到位。司法所处于维稳最前沿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现场,一所一人在处理矛盾纠纷时,面临较大压力。并且司法所调处矛盾纠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行为,特别是开展人民调解协第2页共3页议司法确认工作,在整个调处过程和调查取证必须二人以上,一所一人调查取证的实际不符合执法要求。同时在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必须二人以上参与,一所一人执法不符合执法要求。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事业编制落实不到位。20xx年8月份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成立了区法律效劳中心,增设了法律效劳工作职责,区法律效劳中心虽有6名编制,但实有3人,仍空缺3名。并且将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整合入法律效劳中心,每年要完成相应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各司法所并没有设置相应的法律效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