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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办事处
卫生
管理
方案
办事处卫生室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效劳体系建设,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青城政办发(2023)12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集体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配置
1、社区集体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按照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青发改社会(2023)744号)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按照社区人口数量进行配备。社区人口数量1000人以下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到达80平方米以上;社区人口数量1000-2022人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到达120平
方米以上;社区人口数量2022人以上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到达16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室的建设应有独立的工作区域,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健康教育室、信息档案室“六室
分开〞,并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 、通网络“五通〞条件。医疗设备配置参照市村(居)卫生室达标建设医疗器械配置目录。
2、乡村医生的配置原那么。在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照自愿申请、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那么由社区聘用。社区户籍人口在2022人(含2022人)以内的,社区集体卫生室要保证配备2名
从业人员;超过2022人的按户籍人口每1000人增加1人,流动人口按每2022人增加1人配备。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中选配女性乡村医生。
按以上配备标准,各社区卫生室缺额人员的选聘方法。由各社区从注册在本社区其他卫生室、有执业资格证的现有从业人员中,采取自愿报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方式确定。本社区无从业人员的可
从本街道其他社区卫生室有执业资格证的现有从业人员中招聘。社区签订聘任协议,一年一聘。
二、集体卫生室的运行管理
1、财务管理
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街道统一的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标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效劳工程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集体卫生室的收支纳入社区财务管
理范围,财务和资产与社区分账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街道卫生院负责对社区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社区集体卫生室建立药品出入账登记、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账本等,做到门诊有登记、
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
2、业务管理
街道卫生院负责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社区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
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标准管理。街道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
3、绩效管理
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效劳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效劳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根底的考核和鼓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4、信息化管理。
按照市卫生局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加快完成社区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区卫生局采用adsl拨号+vpn定向技术,组建卫生专网(集体卫生室2兆带宽,免初装费,安装时需自备拨号model,月租金80元/月
/点)。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效劳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效劳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社区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
处方笺,逐步实现社区卫生室根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5、医疗责任保险
根据区卫生局的要求,集体卫生室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社区集体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社区集体卫生室实施根本药物制度。实行根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非根本药物,其所配备的根本药物由街道卫生院负责统一采购。社区为集体卫生室配备一定金额的药品流
动资金。严禁各社区集体卫生室乡村医生在非集体卫生室私自开展诊疗活动、私自收费、私自购销药械等,一经查出,直接解聘。对于各社区集体卫生室或乡村医生不执行根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规定、一
般诊疗费规定及新农合报销政策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发本季度绩效考核资金、情节严重或重复违规的乡村医生由社区予以解聘,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根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室正常运转、设备更新、维护等经费由社区承担。
2、社区集体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经验收通过的社区集体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根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
生和社区卫生室转变效劳行为,提高效劳质量。加强对新农合支付社区卫生室诊疗、药品、效劳行为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四、乡村医生补助资金
1、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根本公共卫生效劳,主要通过政府购置效劳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经费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安排社区
卫生室承担根本公共卫生效劳任务所需经费,由街道卫生院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那么予以核拔至社区卫生室,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2、新农合支付补助。按照国家、省、市、区部署要求,社区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工程,收费标准按有关政策执行。将所有参合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采取总
额预付方式,新农合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预付总额按社区参合人数每人每年就诊2次进行计算,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拨付,具体拨付方式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3、实施根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社区卫生室实施根本药物制度后,聘用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按照不低于街道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核发补助,其中区财政按每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
村医生1万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助,剩余局部由街道财政负担。
乡医补助资金拨付方法。区财政补助于每季度初的10日内,拨付到街道卫生院账户。街道办事处将应负担的乡医补助资金,于每季度初5日内,将本季度乡医补助资金拨付至街道卫生院账户。街道卫生院
应建立乡医补助资金专账,并委托银行集中代发乡医补助,其中,乡医补助资金的70%按月发放,剩余的30%做为绩效考核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街道卫生院要加强乡医补助资金管理,坚持
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坐支、挪作它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增加乡村医生待遇。
五、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卫生院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
工作,对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10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带教。街道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方案,通
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
化。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卫生院、各社区摸清并动态掌握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有方案的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社
区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效劳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效劳水平。社区可通过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免费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等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
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效劳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3、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乱收费、摊派、集资。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效劳和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六、卫生院和社区管理职责
社区集体卫生室实施街道社区一体化管理。街道卫生院受卫生主管部门和街道的委托,负责卫生室建设的指导、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要成立专职的管理机构,加强卫生室的督导、检查和指导。
各社区负责卫生室的建设、运转和人员、财务的管理。加强对集体卫生室、乡村医生出勤、应诊、工作效率等的日常管理;在街道的统一组织下,采用多种形式对卫生室的效劳质量、效劳效率、收费价
格等进行监督、评议,协助卫生院(中心)进行绩效考核;要落实资金投入,及时拨付运转经费,保证卫生室的正常运转。要加强监督,及时反响信息,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卫生院和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卫生室在农村医疗卫生效劳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催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内容总结
(1)办事处卫生室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效劳体系建设,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青城政办发(2023)12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在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照自愿申请、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那么由社区聘用
(3)要加强监督,及时反响信息,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