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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现代
商贸
流通
实施
意见
现代商贸流通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按照“三产兴城〞战略要求,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开展商贸流通与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相结合,建设有形市场与开展无形市场相结合,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相结合;促进市场繁荣与标准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测调控相结合,推动传统商业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方式转变,传统流通格局向大市场、大商贸、大流通转变,不断优化商贸流通产业结构,完善商贸流通产业体系,提高商贸流通业对全县经济社会开展的奉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3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0亿元,年均递增16%以上,在20x年根底上实现“5年翻番〞;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力争到达7.5亿元,年均递增20%以上;商贸流通业实现税收力争到达0.7亿元,年均递增2023%以上。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贸龙头企业和各具特色的专业市场及特色街;开展一批连锁经营和现代仓储物流配送企业;商贸流通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整体布局更加合理,业态更加丰富,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初步建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开展相匹配、较为完善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皖中北重要的商贸流通中心。
二、科学制定实施商贸流通业开展规划
(三)加快制定商贸流通业开展规划。由县商贸委牵头,结合全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三产开展规划、交通规划、旅游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划,高标准制定全县商贸流通业开展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做到相互协调,功能配套。规划中要突出为“三产兴城〞和新农村建设效劳两大主题,充分表达我县南部地区列入合肥“141〞北部组团、中北部地区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县城水湖镇毗邻淮南政务区的优势。要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的原那么,分区域进行规划。南部地区要按照合肥北部现代化生态XX县区、合XX县区副中心的总体定位和“制造之城、宜居之城、休闲之城、生态之城〞的功能定位,重点开展娱乐休闲、旅游观光、仓储物流、房地产等产业。县城水湖镇要按照“全县政治中心、北部经济中心、现代化花园城市〞的功能定位,重点开展房地产、大型超市、大卖场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以及文化娱乐等产业。中北部其他乡镇要结合现有产业根底、资源特色和区位条件,重点开展特色市场、农家乐旅游和便民效劳业。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在县商贸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地区商贸流通业开展及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四)加强规划组织实施。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那么,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业开展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实施。在城镇建设中,要加快对现有商业效劳网点的改造,提升网点设施档次;已规划效劳网点的新建社区、小区,要针对居民需求变化,合理配置网点,扩大效劳范围;尚未开发的社区,要加强总体规划。规划确定的商业网点用房、用地以及作为社区公益性资产的便民网点,不得挪作他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结合“万村千乡〞工程的实施,在中心村合理建设农资店和日用消费品店。
三、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全面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五)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双退〞、“双置换〞为手段,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国有、集体商贸流通企业要积极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通过资产重组,整合资源,创新经营方式,扩张自身优势;或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嫁接民资、与外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大力培育民营商贸流通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租赁、兼并、收购、托管中小国有集体商贸流通企业。对国有流通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的营业或办公用房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划拨土地的收入,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安置。
(六)加大商贸流通业对外开放力度。积极编制、包装一批商贸流通业工程,加大对外推介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连锁企业、物流企业和三产效劳业入驻我县,促进带动我县商贸流通企业实现经营理念、经营方式、营销技术和管理的创新,借助外力提升全县商贸流通业整体水平。
(七)培育商贸流通业骨干企业。以光太物流、中谷集团、草莓市场等开展势头好的企业(实体)为龙头,在完善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根底上,以资产为纽带,品牌为载体,促进资产重组和同业整合,逐步形成一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到2023年,全县培育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5家以上,3亿元以上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1家以上。
(八)积极推行连锁经营快速开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开展假设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对符合统一纳税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新建大型连锁经营的流通企业,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鼓励开展循环经济,支持优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拓展回收网络。
(九)大力开展物流配送中心。把物流配送建设工程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依托合淮阜高速公路下口和合肥新机场,规划建设物流工业园。大力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新建和改扩建物流配送中心,列入省重点支持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根据城镇规划需要,对旧仓库等设施进行拆迁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政府在拆迁或收回企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时,应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并在城镇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
(十)积极开展农村商贸流通业。把开展农村商贸流通业纳入全县商贸流通业开展总体规划,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和“信福工程〞为抓手,引导鼓励有实力的连锁经营企业到乡镇布点经营,推广现代商贸流通模式,保障农村货真价实的商品供应。凡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示范村按规定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商业网点,经验收合格后,县给予每个店直补2022元。继续开展新农村商报“送报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商贸系统、农业站所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传统网络优势,加快农村日用消费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形成以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根底的农村日用消费品零售网络,做到乡镇有连锁超市,村有放心、便民店。
四、推动城镇效劳业开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十一)支持城镇生活性效劳业开展。积极推进“便利效劳进社区、便民效劳进家庭〞双进工程,重点支持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便利店、早餐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等商业网点建设。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效劳型企业和自谋职业从事效劳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再就业有关优惠政策。
(十二)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城镇商业网点建设。支持和引导企业采取连锁经营方式,到社区、小区设立超市、便利店、粮店、菜店、餐饮店、洗衣店、废旧物资回收和维修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的网点。鼓励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方式整合城镇商业资源,改造标准沿街门店。
五、加强根底设施建设
(十三)加大根底设施投入。加大市场运作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高标准建设县城和南部地区商业中心区以及各重点乡镇商业街区;结合各乡镇城镇改造,着力改造提升传统、老旧商业街区,结合各地实际,建设假设干条特色风情街;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那么,改造提升现有农村集贸市场,努力提高市场现代化水平。
(十四)建设特色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集中力量建设开展一批档次高、集聚力强、连接城乡、辐射省内外的特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是以水湖为中心,建设果蔬交易市场,加强市场配套建设,带动当地果蔬生产,使其真正成为周边大城市的菜篮子、果盘子。二是以吴山、杨庙为中心,建设棉花和粮油交易市场,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直接对接,加强订单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开展。三是以朱巷为中心,改扩建现有仔猪交易市场,使其成为皖中最大的仔猪交易市场。四是建设下塘龙虾交易市场,带动龙虾规模化养殖,做大做强龙虾产业。五是以岗集为中心,建立农业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积极做好周谷堆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引进建设效劳工作,促其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六、优化商贸流通环境,促进商贸流通业加快开展
(十五)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流通市场监管,开展各类专项重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标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管理体制和商品价格监测机制,防止和查处生产和流通环节随意抬高物价、以次充好、制假售假、无序竞争等非法经营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整顿市场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行为。加强对肉食品、粮油棉、烟花爆竹、酒类等重要商品及直销、典当等特殊行业的市场监管。全面实施“三绿〞工程,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业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行业自律,加快商贸流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和开展消费信贷,扩大消费信贷品种、范围和规模。积极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重视和加强对知名流通企业和商业老字号的品牌、商标的认定保护工作。强化企业的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开展信用监督和公开效劳,逐步建立健全商业信用体系。
七、加大对商贸流通业开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设立开展专项资金。县财政设立商贸流通业开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我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商贸流通开展规划要求的重点商贸流通网点、根底设施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引进、特色专业市场建设及推进新型流通业态、现代流通管理方式的开展。
(十八)建立政府鼓励机制。开展商贸流通先进单位、十强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对年度商贸流通工作先进单位和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实行品牌兴商战略,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市级以上著名商标的商贸流通企业,县政府予以奖励。
(十九)落实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商贸流通业开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进入我县投资的县外商贸流通企业,按照招商引资相关规定兑现优惠政策。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对大型商贸流通工程,实行“一企一议〞,大中型商贸流通工程建设用地可实行挂牌出让,列入省重点支持的流通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大型冷库的用电,按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新建、扩建、改建商贸流通效劳工程,免收局部行政事业性收费,且地方税收留成局部,三年内给予企业一定的奖励。对改善市容环境、更新商业网点的门面招牌,免收市容管理费。
八、加强对商贸流通工作的领导
(二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建立商贸流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县长召集,县开展方案、商贸、农业、经贸、招商、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房产、旅游、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统计、质监等部门和局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贸委。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机制。
(二十一)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繁荣大商贸,效劳大流通〞意识,充分认识商贸流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科学开展观,真正把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开展摆在重要位置。商贸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增强效劳意识,提高效劳水平,积极为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信息效劳,加强行业规划、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做好对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打破行业界限,增强效劳意识,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商贸流通开展的良好气氛,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自主开展、社会积极参与的商贸流通开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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