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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围绕
推进
工业化
农业
代现化
提升
办事
效能
服务水平
工作
实施方案
新编
市围绕推进工业化和农业代现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效劳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开展环境、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按照省效能办XX省围绕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效劳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赣效能办发[2023]2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乐
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开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科学开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开展方式为主线,以做大做强为目标,以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通过全面开展开展提升年活动,着力凝聚开展合力,创优开展环境,打好工业三年强攻攻坚战,大力推进工业化建设,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互动开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工农协调开展、城乡共同繁荣的道路。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协调推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开展。
1、完善配套政策。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江西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开展的假设干意见(以下简称假设干意见),进一步细化扶持政策,出台工程优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金融支持等操作性方法,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工信委;配合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等)
2、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规划及工程库。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产业上下游重点环节,进一步明确产业招商主题、开展方向、开展重点和重点合作领域,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具体规划,优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程,建立重点产业招商工程库,组织举办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推介会,开展产业对接,突出产业链招商。(牵头部门:工信委;配合部门:发改委、招商局、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科技局、环保局、农业局等)
3、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基地用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假设干意见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专门用于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基地的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位;各单位要积极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基地,加快配套企业和配套工程落户投产,提高产业配套水平。(牵头部门:工信委;配合部门: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区等)
4、加大财政金融扶持。根据假设干意见的规定,各相关部门要在整合各类资金的根底上,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项资金,并逐年递增。相关部门财政也应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进行配套扶持。对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管理要求给予资金扶持。(牵头部门:工信委;配合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小企业局、各银行金融机构等)
(二)加强产业分析,提升产业开展层次和水平。
5、明确产业开展方向和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产业进行分析研究,摸清产业开展根底,分析产业开展特点和趋势,形成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切实解决产业开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部门:工信委;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行政投诉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工业园区等)
6、制定重点产业扶持条件和标准。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产业规划制定行业扶持条件和标准,有针对性地扶优扶强,提升开展层次。(牵头部门:工信委;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业园区等)
7、实施行业准入。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按照国家公布的行业准入条件,认真实施轮胎、农药、焦化、水泥制品等行业准入条件,加强对公告内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牵头部门:工信委;配合部门: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行政效劳中心、工业园等)
(三)完善效劳机制,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重大产业工程建设。
8、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重大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和信息化重大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建设,简化工程审批流程,提高工程审批效率;建立部门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工业和信息化重大工程协调推进平台的作用,协调解决工程前期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用地、环保等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和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假设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XX省工业和信息化重大产业工程绿色通道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程直接纳入绿色通道管理,加快立项审批、优先安排使用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方案指标和优先环评审批。(牵头部门:工信委;配合部门:行政效劳中心、政府办、发改委、招商局、交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局等)
9、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振兴和投资重点方向,加快工程前期筛选,做好工程储藏,并积极组织工程申报国家
和省级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引导社会投资,降低企业投资本钱,及时做好工程申报、补报等工作;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调度和监管,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及竣工投产。(牵头部门:发改委;配合部门:工信委、政府办、财政局、农业局、农业开发办、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等)
(四)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网。
10、
逐步建立对工业经济运行实时数据的采集、分析、预测和预警体系。工信系统要坚持“月调度、季通报〞,从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园区中选取假设干关键监测点,扩展监测内容,做好协调效劳,建立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逐步开展经济运行调度平台的工程立项、资金审批、工程实施等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经济运行信息化应用体系,逐步实现数据和效劳资源共享。(牵头部门:工信委;配合部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调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局等)
(五)整合全市政务信息网络资源,提升政府公共效劳和管理能力。
11、整合延伸电子政务网络。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建设覆盖市乡二级政务部门的电子政务统一网络为目标,逐步到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建设满足“一级平台〞和“三级效劳〞要求的基层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基层政务部门网上办公和业务协同,支撑政务公开、政务效劳和电子监察等业务应用,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牵头部门:政府办;配合部门:发改委、市委办、监察局、工信委、行政效劳中心、市直各单位等)
12、深入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拟订有关网站建设标准,完善评估制度;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技术培训,提高各级政府网站建设质量和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政府网站监管的长效机制,对政府网站进行检测抽查,组织网站绩效评估并进行表彰。(牵头部门:政府办;配合部门:行政效劳中心、市委办、发改委、监察局、工信委、政府法制办等)
(六)大力开展电子商务,降低商务活动和企业管理本钱。
13、营造电子商务开展良好环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政策法规、信用效劳、平安认证、标准标准、在线支付、现代物流等支撑体系建设,打击电子商务领域非法经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牵头部门:商管办;配合部门:工商局、招商局、发改委、公安局、工信委、行政效劳中心等)
14、实施电子商务试点示范。要切实做好重点行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推广具有行业特点的电子商务经验。(牵头部门:商管办;配合部门:工商局、工信委、发改委等)
(七)构建平安、便捷、畅通、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
15、完善重点物流企业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物流企业的跟踪效劳,推进物流企业与工业园区的物流供需对接,扶持物流企业加快开展,缓解工业园区的物流压力。(牵头部门:发改委;配合部门:交通局、工信委、行政效劳中心等)
16、大力拓宽工业企业进出口运输通道。要加强物流合作,拓宽我市工业企业进出口运输通道,缓解大宗进口工业原材料运输“瓶颈〞问题,进一步降低企业大宗物资运输本钱,提高市场竞争力。(牵头部门:发改委;配合部门:工信委、交通局、商管办等)
17、进一步推进物流业和制造业联动示范工作。各相关部门继续跟踪落实“两业〞联动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促进“两业〞联动开展,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提高物流业效劳能力。(牵头部门:发改委;配合部门:工信委等)
(八)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农业投入机制。
18、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优化完善扶持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稳步增长的农业现代化投入机制。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认真完善和强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渔船燃油补贴,以及生猪、奶业、水禽、油料、蔬菜生产扶持政策。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制度。加大种粮大户直接补贴和工程扶持力度。强化粮(油)、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大户奖励政策。认真执行国家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快政策落实,加快资金拨付,及早发挥作用。(牵头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农业局、粮食局等)
19、加强政银企信用合作。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快开展,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和范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牵头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农业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20、加强农业根底设施建设。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根底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积极谋划争取中央、省建设性农业工程,加快水稻高标准粮田建设实施进度,大力改造中低产田,重点开展末级渠系改造、机耕道、土地平整等田间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和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加大标准化池塘改造和水产苗种繁殖场建设力度。支持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农产品冷链系统、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抓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储藏吞吐调节,提升农产品稳定供给能力。(牵头部门:农业局、发改委;配合部门:财政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蔬菜局、开发办、商管办、粮食局等)
21、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落实国家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用地、用水、用电、办证、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局;配合部门: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电力公司等)
(九)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22、积极稳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抓好示范区工程申报、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考核;抓紧省级示范区的编制建设规划,突出蔬菜、粮油、畜禽、水产、水果等产业开展,优化生产力布局,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开展。(牵头部门:农业局、蔬菜局;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委等)
(十)强化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农超对接和农产品出口。
23、积极推进“农超对接〞,搭建对接平台。降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门槛,打造平安、高效的流通链条。(牵头部门:商管办、农业局)
(十一)强化科技支撑,增强农业公共效劳能力。
24、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工作督导,创新管理机制,加快改革进度;同时,积极协调财政、开展改革、人保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争取财政部门继续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开展改革部门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条件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人保部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效劳能力。(牵头部门: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人保局)
25、加大对现代农业开展先进实用技术研究、推广力度。着力改善农业科研、推广条件,组织启动一批农业科技工程。(牵头部门:农业局、科技局、教育体育局)
26、大力推进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效劳能力建设。(牵头部门:气象局、民政局;配合部门:农业局、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