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平安生产专项资金支持效劳一、事项名称平安生产专项资金支持。二、办理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企(2023)15号)第六条和第七条。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XX县区安监办公室。XX县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北楼620室。四、办理条件(一)政府性公共平安监管支出。1、全省平安生产监管监控装备和信息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支出;2、重点平安生产领域行业平安标准体系建设支出;3、全省平安培训、考核信息平台建设支出;4、平安生产先进、平安生产群众举报等奖励;5、政府性突发平安事故处置费用。(二)重点行业平安生产综合治理。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企业平安生产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平安防护设施改造提升、平安生产隐患整治、平安生产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矿山企业等;2、煤炭企业中央预算内平安改造投资地方配套支出;3、平安生产科技示范工程研发、平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4、社会公共区域、公用设施平安综合治理工程,包括社区、校区等公共区域平安隐患综合防治以及水、电、煤气等城市公用设施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等。(三)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包括应急救援中心关键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藏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四)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平安生产支出。五、申请材料(一)申请专项资金的主要原因和依据;第2页共3页(二)工程的根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工程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各工程条件落实情况等;(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四)工程单位的根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五)其他所需文件。六、根本流程(一)提交申请材料;(二)会同财政部门审查材料;(三)申请材料上报市安监、财政局审批同意后,由市安监局、财政局上报省安监、财政部门(四)省财政厅会同省平安监管部门聘请相关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意见,省财政厅确定年度专项资金工程和金额,按照预算级次批复下达资金,其中,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工程,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XX县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北楼620室(二)咨询:0536-7628876建设工程平安设施平安评价(含平安预评价和平安验收评价)效劳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平安设施平安评价(含平安预评价和平安验收评价)。二、办理依据1.平安生产法(2022年6月通过,2023年8月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九条、2.危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