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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阴埕
调查
处理
汇报
阴埕调查处理汇报
民政部:
4月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坟墓建在校门口为题,报道了我省XX市XX县区京溪园镇九磜村九磜小学门前违规建造“阴埕〞(骨灰存放堂)问题,引起了国务院、XX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我厅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派员于4月2023日前往XX市XX县区了解情况,按上级指示精神抓紧办理,并对进一步加强管理、防止出现违规占地毁林建造坟墓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市XX县区京溪园镇违规建造“阴埕〞问题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XX县区位于XX省东部,莲花山南麓,潮汕平原西北部,隶属XX市管辖,是经济欠兴旺的山区县。全县总人口89万人,总面积1365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126万亩,耕地面积29万亩。该县自2022年7月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以来,已根本普及火化。
4月7日焦点访谈节目播出坟墓建在校门口当晚,XX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立即作出批示,由副市长率领市直有关单位人员赴现场指导查处工作。XX县区委、县政府领导也要求对该问题进行坚决查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连夜召集该县有关部门和京溪园镇、九磜村等单位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事宜。经调查核实,焦点访谈所报道的XX县区京溪园镇九磜村九磜小学门前建造的“坟墓〞,实为农村家族存放骨灰的“阴埕〞。该“阴埕〞位于九磜小学前面约27米的河边荒地,高约2米,共有2座。据XX县区国土资源局现场测量,建筑占地面积为59.6平方米,与焦点访谈所报道的“占地202300多平方米〞有较大出入。该“阴埕〞是本镇长滩村村民陈某为安放因开发建设所迁出的先人骸骨,方便祭拜纪念而建造的,属骨灰堂性质,符合我省提倡的骨灰处理方式。但其建设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且临近学校,违反了殡葬管理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调查情况,XX县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京溪园镇违规建造“阴埕〞问题进行了处理。4月8日上午9时,组织有关人员依法强制撤除了该“阴埕〞,恢复原来地貌,并做好相关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县纪检部门成立专案组,查处相关责任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九磜村党支部书记就地免职。同日,县政府紧急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迅速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二、我厅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所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十一五〞以来,我省通过创新农村殡葬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法规制度、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积极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殡葬改革向纵深开展,难度增大,困难增多。如个别地区依然存在火化后的骨灰和迁坟后的骨殖乱埋乱葬、违规占地毁林建坟等问题。
尽管焦点访谈对XX县区京溪园镇违规建造“阴埕〞问题的报道与事实有较大出入,但我们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将其视为改进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的动力。我们认为,个别地区之所以出现违规占地毁林建坟问题,是因为:
(一)监督和管理不到位。个别地区对违规殡葬行为未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将主要精力放在抓遗体火化,对骨灰安放管理不到位。
(二)政令不畅通。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殡葬管理政策规定,但在个别地区未能落实,对占地毁林建坟等行为查处不严,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政策的严肃性。
(三)殡葬管理责任追究不落实。我省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了殡葬管理工作责任书,但在个别地区,对违规乱建坟墓问题严重的乡镇未予追究,不但未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甚至未予以通报批评。
(四)殡葬设施不配套。公共财政对殡葬事业投入严重缺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不配套。如XX县区京溪园镇对迁坟后的骸骨,未及时兴建公益性骨灰楼等配套设施,未积极引导群众进行集中安放,致使其再次择地安放。
(五)部门之间配合力度不够。相关部门职责未能很好落实。如对毁林建坟行为,个别地区基层林业部门未能严格执法,以罚代管;对占地建坟行为,个别地区国土部门未能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六)群众丧葬观念根深蒂固。群众丧葬观念在短时间内难以转变,少数人仍热衷于“看风水〞、“修大坟〞,加之攀比、从众心理的影响,致使坟墓越建越大,越修越豪华。
为举一反三,综合治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厅迅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全面了解全省违规占地毁林建坟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关于加强管理严禁占地毁林建坟的通知(粤民福(202223)42号)精神,我厅于4月18日下发了关于上报2023年以来违规建造坟墓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林业部门,对违规修复(扩建)历史旧坟、建造“活人墓〞、骨灰乱埋乱葬建造新坟、遗体违规土葬等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并研究清理整治方案。
(二)召开全省清理整治占地毁林乱建坟墓情况通报会。4月下旬,我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召开了全省清理整治占地毁林乱建坟墓情况通报会,对去年12月份全省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近期新闻媒体报道的个别地区违规建坟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个别地区占地毁林违规建坟特别是违规重修祖坟现象比较严重等问题,会议要求,各地要开展一次大检查,加强检查监督,依法处理违规殡葬行为,落实殡葬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会上,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和依法查处各种违法占地乱建坟墓的行为;标准墓园用地的管理;继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建坟行为。省林业局负责同志也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民政、国土资源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森林、林地管理,并配合做好生态墓地绿化、“三道两区〞清坟后绿化工作;严格标准公益性生态墓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国土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更好地落实省政府“推进绿色殡葬〞的工作目标,确保“新坟不冒出来,火化率不掉下来〞,下一步,我厅拟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查处占地毁林建坟行为。会同国土资源、林业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密切配合,在全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坚决制止和查处占地毁林建坟行为。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殡葬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积极争取组织部门将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市、县级党政正职和班子分管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重要依据。
三是加大殡葬设施建设的力度,积极推行绿色生态葬法。因地制宜,推动多样化的骨灰处理方式。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加大对14个经济欠兴旺地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的投入,将殡葬事业开展纳入省级公共财政预算。
四是切实解决好殡葬执法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问题。争取进一步明确各级殡葬执法职能,落实执法机构编制,解决各级特别是乡镇殡葬执法人员编制、工作经费问题。
五是积极争取设立村级殡葬管理工作专干。争取参照方案生育工作做法,在村级设立殡葬管理工作专干,保障编制经费,真正发挥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作用,使殡葬管理工作重心真正下移到基层。
六是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将宣传教育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积极争取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由宣传部门牵头,民政、国土、林业、文明办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安排专项宣传经费。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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