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建设
竣工
验收
工作
意见
建设竣工验收工作意见
为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环境,根据市政府对审改工作的要求,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效劳的意见(南府发()15号),结合我区实际,对建设工程竣工实施联合验收提出如下改革意见:
一、改革目标
改革的目标是对建设工程竣工建立联合验收机制,把原来分散在多部门的各自开展的验收工作统一为现场联合验收。这是遵循建立“效劳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通过建立联合验收机制,从根本上方便基层和企业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其目的是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二、根本思路
从实际出发,对验收事项认真梳理,区别对待。对建设过程中须跟踪验收的事项,对法律、法规明确的须前置验收的事项,对须现场勘验、测试技术参数或使用成效的事项,有关部门仍依法各自履行验收职责。对同一时间段内的前置验收事项,有关部门应同时受理,同步验收,限时完成。对只需现场观察和只是形式检查、履行验收程序的事项,都应纳入联合验收范围。
联合验收暂按“分步〞、“分类〞的要求进行。
分步,即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和时间要求,主要分为工程质量验收和综合功能(配套)联合验收两个阶段。工程质量验收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由建交委所属的建筑工程管理所组织实施),综合功能(配套)联合验收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竣工联合验收前必需完成的前置验收事项,要按照联合验收时间节点的要求,及时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确保联合验收流程的顺畅。
分类,即对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分别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综合功能(配套)联合验收。工业和商贸型建设工程由区经济委员会牵头,住宅建设工程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牵头,市政建设工程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牵头。其它类型的建设工程,也分别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如遇一时无法确定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那么按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牵头。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协调。区按建设工程的不同类型,分别成立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协调小组,加强联合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部门要树立效劳意识,积极贯彻改革精神,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并组织好联合验收。区投资效劳中心要搭建好平台,发挥协调作用,协助牵头部门开展工作。
2、全力支持配合。联合验收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克服各种困难,创造条件,按照牵头部门提出的工作步骤积极参与。牵头部门和联合验收成员单位要事先告知有关镇、园区、建设单位在按照规划和扩初设计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的根底上提出申请,保证联合验收顺利进行。对应纳入竣工联合验收而因工程特殊未能纳入的个别验收事项,建设单位须向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承诺,经验收部门认可后,可适时办理验收手续。
3、明确工作责任。有关镇、园区、建设单位应明确责任,在具备验收要件的前提下申请联合验收。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验收工作。实施联合验收后各验收部门的职责不变,在联合验收中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好职责,依法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4、提高验收效率。联合验收成员单位要按照承诺的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在联合验收过程中,要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时效,既要标准操作,又要注重实效。对验收不合格的事项,在建设单位整改后,由有关部门复验,一般不再组织联合验收。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承诺的时间完成验收工作。
5、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依法将验收条件、内容、标准和所需要的各种材料等予以公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区监察委员会对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列入效能监察,实施效能评估。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