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减轻
农民负担
工作
意见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
为了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稳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国办发(2023)48号)及市政府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23)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新阶段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我县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负担已得到明显减轻。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也由“治重〞、“治乱〞转入稳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反弹的新阶段。但是,当前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部门和乡镇产生了盲目乐观的思想,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管,甚至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盲目乐观,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意识有所淡化,日常工作有所松懈;有的地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有的地方执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走样,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征地和安置补偿过程中,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任务,特别是今年我县遭受了百年一遇的严重旱灾,广阔农民损失沉重,粮食、经济作物大幅减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面临严重困难。在此情况下,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保障农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心农民、帮助农民的应尽之责和具体表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减负就是增收〞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统筹城乡开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坚决禁止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准确把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开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及盲目乐观情绪,准确把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坚决不移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大治本工作力度,逐步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又要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控制农民负担增加。二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在改善农村根底设施和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中,既要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工程出资出劳,把国家投入与农民投工投劳有机结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要防止超越农民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三是坚持推进基层民主。通过逐步标准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强化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四是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要加强教育,着力构筑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思想和工作防线,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探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创立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根底。
三、进一步明确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重点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适时调整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当前,要重点做好五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标准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工程公示的审核。二是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对农民反响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实行重点监管。同时,要将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承包土地、“册外地〞、草地等方面的不合理收费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要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同时,加强对筹集的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四是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监管,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做好对农民补贴补偿和对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监管,并将农民反响强烈的征地补偿等涉及农民权益的问题纳入监管范围。
四、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
制度建设是稳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根底。当前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促进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一)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逐步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公示〞全面、及时、合法、准确,做到真公示、常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推行和完善各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要严格执行“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原那么,严禁摊派发行,禁止有关部门和乡村组织违规要求中小学订阅报刊。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于前,把不稳定因素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明确范围,界定责任追究对象,完善核查督办程序,限定案情和查处结果上报时限,增强“责任追究制〞的可操作性。
五、重点治理农民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
当前,要将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的重点,稳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遏止农民负担反弹。
(一)治理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乱收费。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暂行方法的通知(渝办发(2023)28号)有关规定,凡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的学校,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规定禁止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寄宿学生住宿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农村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效劳,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那么,不得强制效劳和强制收费,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置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置校服、卧具、保险、订阅报刊书籍。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坚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二)开展对村级组织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开展对村级组织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的,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的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补助力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村级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确定到镇、落实到村,防止“跑冒滴漏〞。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必须量力而行,不准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强制要求村级配套。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工程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村民、管理村务。
(三)坚决治理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效劳性收费中的乱收费。标准农村水价和电价收费标准及方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彻底取消农业生产效劳中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标准农业生产效劳行为,坚决查处只收费不效劳,多收费少效劳或将效劳变成摊派行为。严禁政府部门分解职能把无偿效劳变成有偿效劳。同时,对涉农物资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用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四)治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制止农民就业培训机构乱办班、乱收费的行为,取消违规收费,标准农民就业培训收费。对符合规定的农民就业培训收费工程和标准要进行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组织开展以清理非法职业介绍和专项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职业介绍和编造虚假用工信息等坑害进城务工农民的行为。同时,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各级各部门要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前一期的专项治理工作要进行“回头看〞,查找薄弱环节,明确治理重点,细化治理措施,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报告县减负办,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进一步标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
进一步健全村民民主议事机制,加强对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引导和管理,要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那么,进一步标准议事程序、范围和标准,逐步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农村根底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引导农民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在推进“一事一议〞中,各地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新途径。所议事项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议事过程要坚持民主程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实施过程和结果要让群众全程参与监督,筹资筹劳的使用情况要透明公开。强化财政投入与农民投入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工程补助等方法给予支持,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坚决防止假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进行乱收费,引发新的农民负担问题。
七、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和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工程审核与监测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与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财务和农村审计等管理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强化农民负担信访管理,畅通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响制度,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强化农民负担检查,实行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检查与回访、明察与暗访、检查与处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检查效果。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各种巧立名目、变换把戏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等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要继续实行通报制度。
八、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
各街镇乡要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方法,逐步形成制度,重点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监管、农民权益维护、制度建设、案件查处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方或单位,要实行重点监控,限期整改,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