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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营运
技术
状况
安全隐患
排查
管理
规定
营运车辆技术情况及平安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情况的监视治理,使公务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状态,防止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平安,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务车辆情况及平安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部门平安员、详细负责施行。
二、公务车辆技术情况及平安检查,统一组织检查、各车驾驶员必须配合。
三、 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备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时由公司分管领导、部门平安员参加。
四、车辆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工程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 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结实。
〔3〕方向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轮胎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是否磨损正常。
〔5〕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标准,固定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老化,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6〕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备检查。
〔7〕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8〕车身内外是否整洁,车辆是否有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9〕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10〕修理质量抽查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查近一个 月的修车情况。
〔11〕检查返修率是否规定标准从隐患排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整改、 是否超过整改期限。
〔12〕排查人员及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并签字。
五、驾驶员自查及自查内容
驾驶员自查由驾驶员每天进展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交接班时应说明车况是否存在征询题,有征询题应及时汇报部门领导及平安员,做出整改方案。
1、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
2、检查脚刹、手刹是否正常,管路有无漏油现象。
3、检查轮胎、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检查燃气〔油〕、光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 渗漏。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等是 否齐全有效。
六、检查中觉察征询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征询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平安或道路交通平安法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顿运转并报修,其它征询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七、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由营运消费部负责,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2、对总站检查的考核,由营运消费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各总站负责,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4、公司参检部门〔单位〕及各总站,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站不漏线,线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活力械事故,公司将追查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十、奖励与处分
1、对恪守本规定,检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时觉察征询题及平安隐患并及时修复的部门、总站、驾驶员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厂及总站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进展考核,并给予表彰奖励。
2、对日常保养、检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质量差,检查时觉察有征询题的,由公司视征询题发生的部位及对平安行车的阻碍,每项扣总站或修理厂目的考核分0.3分至2分。如车辆报修后,在质保里程以内又出现同类缺点,检查中觉察还接着在运转的,处分时对总站及修理厂一并处分。
3、对检查中觉察缺点限期修复而未修复的,复查觉察后将追查责任并加倍处分。
4、总站对驾驶员、修理厂对责任人的处分,各总站、修理厂应按照此扣分标准处分责任人。
5、一年内所驾车辆发生两次单项扣分到达2分或一次单项扣分到达2分的驾驶员,由平安效劳监察部组织进展离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考核不合格的改为非技术工种。
修理厂相关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单项扣分到达2分以上的,由修理厂从严处分。
6、扣分标准见附表。公司对总站、修理厂突击抽查及日常检查,觉察征询题按照此标准扣分。
十一、检查材料的填报及搜集
1、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打印。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检查人员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2、检查原始材料要收存备查。
3、驾驶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总站搜集保存。
十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