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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县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情况汇报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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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地质灾害 移民 搬迁 工作情况 汇报 新编
XX县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XX县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规划 (2023-2023年) 省政府决定,为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威胁,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 92号)和赣扶移字【2023】 33号关于印发XX省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XX县区地质灾害根本情况 XX县区位于XX省最南端,是江西的“南大门〞。全县国土面积1641平方米,辖15个乡(镇、场)、2个管委会,总人口31万。XX县区地处山区,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受地质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时有发生。近期经专业技术人员调查,发现全县有171处地质灾害和斜坡隐患点,其中地质灾害点161处,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隐患)点2023处。主要危及5285名群众生命平安,危及房屋约6.9万平米,学校2处,境内20235国道6处、省道横黄线1处,可导致直接财产损失4429万元。 二、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那么,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根本原那么 1、自愿搬迁原那么。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根底上,由本人申请搬迁。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宣传、发开工作,确保在自愿的根底上,实现搬迁。 2、政府主导原那么。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3、整体搬迁原那么。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移民,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平安。 三、规划目标 从今年起,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根底上,实施整体移民搬迁,逐步完善安置区根底设施建设和必要的社会公益设施,帮助移民实现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转变,调动移民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积极性,并通过有效扶持提高移民的综合开展能力,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平安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最终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全县目前地质灾害威胁人口5285人,2023-2023规划搬迁4300人。 四、搬迁范围、对象和安置模式 (一)搬迁范围、对象 实施避灾移民搬迁的范围为居住在国土部门认定的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具体的移民对象认定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坚持“户申请,村推荐,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核实确定对象。首先由自愿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然后由村委会核实有关情况,召开村民大会或村委会讨论通过,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全村范围内张榜公示移民搬迁名单。再后,由乡(镇)政府审查并确定拟搬迁对象,报县扶贫和移民部门批准。最后,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审查确定移民农户名单,并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组织移民填写移民搬迁审批表,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安置模式 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安置方式由移民自主选择决定。(1)集中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就地集中安置时,移民耕种原有的耕地,经营原有的山林、河流;异地集中安置时,可通过转让、出售、租借、联合承包等多种方式,流转原有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取得新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2)分散安置。选择县城、圩镇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分散安置。通过选购新、旧房,建造新房等方法,确保安居乐业。(3)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安置点选择要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选择。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完成4300人避灾移民搬迁,估算总投资12900万元,人均3万元,其中移民建房专项补助资金投入1720万元,人均4000元;群众自筹6880万元,人均16000元;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XX县区财政配套资金4300万元,人均2023000元。移民自筹局部主要用于自己的安置房建设,争取的上级拨款主要用于安置点根底设施建设,XX县区财政投资用于土地征用等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所需资金在建设工期内全部投入,上级拨款及XX县区财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部门、县审计部门定期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给付款项,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避灾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治本为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全县的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由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政府办、扶贫和移民办、国土局、矿管局、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发改委、林业局、审计局、农工部、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民政局、农粮局、教体局、卫生局、林业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组成,日常组织实施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由张淑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县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村三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落实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各乡(镇、场、管委会)作为实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专门经费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部门密切配合。 避灾搬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县扶贫和移民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和协调、方案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县矿管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移民搬迁摸底调查、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县国土局负责安置用地的保障;县城乡建设局负责集中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和户型的选择;县委农工部争取将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安置点的公路建设;县水利局负责安置点的饮用水工程和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县供电公司负责安置点的用电建设;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为移民安置点免费布设好有线播送电视的主干线、接通播送有线电视信号等工作,移民户安装分级按城镇低保户的优惠标准收取初装费;县电信公司负责将程控 主线免费安装到移民安置点;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三)严格标准操作。 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场、管委会)地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严格规划操作,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移民对象的认定。对象的认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避灾移民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矿管局认定的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首先由自愿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然后由村委会核实有关情况,召开村民大会或村委会讨论通过,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全村范围内张榜公示移民搬迁名单。再后,由乡(镇、场、管委会)审查并确定拟搬迁对象,报县扶贫和移民办批准。最后,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审查确定移民农户名单,并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组织移民填写移民搬迁审批表,农户、村委会、乡(镇、场、管委会)政府、县扶贫和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安置方式的选择。安置方式由移民自主选择决定。通常采取以下几种安置模式:(1)集中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就地集中安置时,移民耕种原有的耕地,经营原有的山林、河流。(2)分散安置。选择县城、圩镇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分散安置。通过选购新旧房,建造新房等方法,确保安居乐业。(3)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集中安置点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尽量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院。必须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地质灾害威胁,避开泥石流灾害威胁。集中安置户均安排宅基地40~140平方米。分散安置要尽量选择县城、圩镇和靠近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或公路沿线根底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安置点选择要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选择。 3、集中安置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坚持“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根底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每个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必须到达2023户以上。移民新村均要在进村路口等明显地段因地制宜建立永久性标示牌。标示“XX省避灾移民搬迁新村〞字样。 4、补助资金的管理。移民建房补助资金由扶贫移民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等整合构成,各项资金分别执行各自的现行管理规定。移民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根底设施建设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实行工程管理和报账制管理。 (四)加大政策扶持。 避灾搬迁移民享受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关于完善库区深山区移民搬迁扶贫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23]32号)中关于扶贫搬迁移民的所有优惠政策。安置点的根底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那么,由移民扶贫、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以及交通、电力、水利等相关资金整合筹措。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坚持“解危〞优于“济困〞,将避灾搬迁移民作为扶贫搬迁移民的特殊对象,优先予以搬迁。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将集中安置点的用地予以重点保障。 (五)强化督查调度。 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决定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有关问题。并将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列入全县农村根底设施重点工程,安排县领导挂点督办,由县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督查,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XX县区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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