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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林志宏
成为
资产
奴隶
国企
林志宏:成为资产奴隶的国企高管
夏季轩
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林志宏不时抬起头,望着福建省厦门市第二看守所铁窗外阴沉的天空,假设有所思。自2023年11月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留置以来,林志宏的心情犹如这沉闷的雨天,沉重而压抑。对他而言,自由享受阳光已是一种奢望。
2023年6月19日,林志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200万元。判决材料显示,林志宏在担任厦门建发房地产集团〔简称“建发地产〞〕厦门事业部原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或单独受贿3000余万元。
在建发地产工作20余年,林志宏的个人资产快速增长,他因此曾自诩为“商界成功人士〞。然而,林志宏并没有满足,不断膨胀的私欲导致他的党性修养弱化、法纪观念淡化、角色定位模糊、公私界限混淆,结果是物质欲望得到了暂时满足,精神世界却变得一片荒芜。
欲壑难填
党性修养与资产增长成反比
古语云:“过载者沉其舟,欲胜者杀其身。〞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对欲望不加以控制,一味追求个人利益,甚至见利忘义,欲望终将变成锢身之锁。如果林志宏能早点认识到这个道理,也许他的人生轨迹会大不相同。
1996年,23岁的林志宏从同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毕业,入职建发地产,一直从事房地产工作。凭着专业方面的优势,他很快从一名普通员工走上领导岗位,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然而,定时炸弹早在林志宏入职时就已埋下。“参加公司的时候,当时就是以赚钱为目的,‘经营者没有利润是可耻的这个观念在我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林志宏这样自我反思。
纵观林志宏贪腐案,他对个人不断膨胀的物质欲望不加约束,党性修养弱化、理想信念全无,利用手中权力大肆中饱私囊,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国有企业的声誉。
在房地产行业飞速开展的过程中,林志宏个人资产随着职务的升迁高速增长。
在公与私的天平上,林志宏更关注自家的财富增值,他把房产、现金、债券等资产做成家庭资产表,每隔一段時间就会算算账:“这次是3000万元,希望一年之后变成5000万元。等这个数字到了之后,我又希望资产变成8000万元。〞
2023年2月,林志宏上任建发地产厦门事业部总经理。刚上任不久,从事配电业务的陈某便通过林志宏的同事认识了他。交往熟识后,陈某告诉林志宏想参与某工程的配电设备招投标,希望林志宏帮助。“该工程是建发地产直接招标的,我交代下属配合,让陈某参与了该工程的招投标,后来他也中标了。〞林志宏轻松帮助陈某中标,同时还热心地帮助陈某与施工总包单位牵线搭桥,从施工总包单位也拿到不少配电业务。
林志宏为什么如此积极帮助陈某?除了熟人介绍的因素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他〔陈某〕跟我承诺,说我帮他拿到业务的话,他会拿出利润的30%作为感谢费给我。〞正是这诱人的利润,驱使林志宏在后来负责的多个代建工程中,继续帮助陈某获取配电业务。
“长久以来,一切向钱看的观念在我的脑海根深蒂固。在生活中,好似所有一切都可以用钱来衡量,眼中只有经济上的成功。〞对资产增值的过度追求,严重扭曲了林志宏的价值观,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早被他抛到了脑后。
储水万担,用水一瓢;大厦千间,夜眠六尺。党员领导干部只有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充满诱惑的大千世界,知足常乐,方能海阔天空。反之,如果不节制欲望、不锤炼党性,最终只能像林志宏一样变成金钱的奴隶。
角色错位
行使公权掺杂私念收受巨款
“治官事那么不营私家,在公门那么不言货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作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自然应当公事私事了了清楚。然而长期以来,一心逐利的林志宏并没有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是公职人员,在和业务相关人尤其是工程乙方打交道的过程中,角色错位,公私混淆,屡屡跨界。
“我认为,工程给其他人做不如给朋友做,自然会在适宜的时机或创造时机为乙方朋友说好话。〞“亲〞而不“清〞让林志宏在行使公权时总是掺杂私念,也为林志宏和身为工程乙方代表的林某、中间人傅某沆瀣一气收受巨款埋下了伏笔。
傅某是包工头,早些年因承揽建发地产的外墙砖、石材等工程和林志宏熟识。林某是某建筑公司原副总经理,熟识傅某,且早先也认识林志宏。后来,因为傅某这个“中间人〞的关系,林志宏和林某的交往变得越来越频繁。
2023年,林志宏在担任建发地产厦门事业部总经理期间,陆续负责代建某国际大厦、某金融中心、某安居工程等工程的任务。据林志宏交代,2023年的一天,傅某和林某找到他,表达了林某所在的建筑公司想承建某国际大厦、某金融中心主体工程的愿望。“他们公司很有实力,我当时表示可以合作。〞林志宏说,后来他安排下属和该建筑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对接,并实地考察了该建筑公司位于武汉、深圳等地的钢结构生产基地。在这个过程中,傅某积极为林志宏和林某沟通协商。最终,林某所在公司顺利承揽了上述工程工程。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傅某事后交代:“在商量招投标的过程中,林志宏跟我说,如果林某公司顺利中标,叫林某一方拿点‘中间费给我。我当时想要这个钱,就容许林志宏了。〞后来在林某等人的操作下,3个工程的“中间费〞定为2500万元。林某坦言,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他没能经受住考验,和林志宏、傅某平分了那2500万元。
国企经营者与业务对象官商不分、勾肩搭背,外表上风光无限,实际上是在刀尖上跳舞。林志宏的落马再次告诫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唯有常问我是谁、为了谁,盯紧红线,守住底线,时刻自清、自省,方能面对诱惑不移志、位高不变公仆心。
悔不当初
忘了父亲的告诫而身陷囹圄
无知者无畏,无畏者无敬。一些涉案党员领导干部对法律缺乏应有的敬畏,对根本的法律概念模糊不清,并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一家三口最幸福的时光反而是住在90平方米的房子里,这样的幸福才是最真实的。后来我变成了资产的奴隶,而不是资产的主人。〞尽管资产在不断增长,但林志宏的人生终究是贫瘠的。盲目攀比让他忘记了享受自己本已经拥有的幸福,而不断追求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越是盲目追求,真正的幸福越是渐行渐远。
“希望我的父母能够高寿,我还能出去尽孝。〞林志宏推了推厚厚的黑框眼镜,苦笑着说。失去自由的林志宏时常想起自己的父亲。
林志宏的父亲曾是某县级市的林业局局长,虽然只是科级干部,手头的权力可不小。“当时林业收入占到了整个县财政收入40%的比例,父亲这个科级干部的含金量很高,但干部家庭出身的我是班级少数穿补丁衣服的学生,跟局长家庭出身相差甚远。〞正因为这种反差,林志宏身边的不少同学、朋友戏称林志宏的父亲是“木头局长〞,不懂得利用权力,为自己、为亲人改善生活条件。
面对这样的评价,林志宏父亲的答复却很坦然:“我胆小,想睡个安稳觉。〞这样的“胆小〞其实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原那么的表现,林志宏父亲的坚守换来了晚年生活的安稳和平静。但遗憾的是,林志宏没能继续发扬“木头局长〞父亲坚守原那么的优良作风,走向了反面。
“父亲告诫我,要堂堂正正做人,拿该拿的钱,挣的钱要能够花才是自己的。〞现在回过头来想想,林志宏才明白,身在迷局中的自己是何等愚昧,而“木头局长〞父亲是多么智慧。如今,他只能在冰冷的铁窗内慢慢吞咽自酿的苦酒,用失去自由的代价为自己赎罪。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