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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纠风
实施
意见
纠风办纠风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23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23年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效劳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强化监督、务求实效,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我县“十二五〞良好开局、促进五峰跨越式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㈠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对中央和省、市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县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带队暗访,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县纠风办负责,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配合)。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探索用改革的方法完善中央和省、市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抓好流程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县财政局负责,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纠风办配合)。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深化强农惠农资金整合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开展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负责,县审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配合)。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标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县农业局负责,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纠风办配合)。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标准农资市场秩序(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供销社、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人社局、县住建局负责,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
㈡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进一步标准征地征收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未征先用〞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负责,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严格依法征收,严禁突击征收和“株连式〞征收。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强制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征收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负责,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配合)。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征收补偿机制(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负责,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
㈢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市场监管,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
㈣认真清理标准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标准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标准,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标准、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负责,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等部门配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继续稳固清理标准评比达标表彰活开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㈤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效劳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围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县发改局、县卫生局负责,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纠风办等部门配合)。强化医改资金监控,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效劳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物价局负责,县卫生局、县纠风办配合)。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县卫生局负责,县物价局、县纠风办配合)。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县纠风办负责,县卫生局配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标准诊疗效劳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县卫生局负责,县纠风办配合)。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自立工程、分解工程、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县物价局、县纠风办负责,县卫生局配合)。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效劳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县人社局负责,县卫生局、县纠风办配合)。
㈥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保障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负责,县审计局、县纠风办配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开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方法,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县物价局、县纠风办配合)。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县教育体育局、县新闻出版局负责,县物价局、县纠风办配合)。稳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标准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标准力度(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县纠风办配合)。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县物价局、县纠风办配合)。标准学校效劳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县物价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县财政局、县纠风办配合)。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县物价局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纠风办配合)。
㈦深化食品药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平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定食品平安事故调查处理方法,明确食品平安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平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平安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平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负责,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
㈧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纠风办配合)。稳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纠风办配合)。进一步标准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纠风办配合)。
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媒体开展的低本钱、经常性的评议活动。组织年度参评单位,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切实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组织金融部门、保险行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重点开展对医院、学校的民主评议。开展群众评议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活动。催促相关部门和行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县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继续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开展,充分发挥电台、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提高群众咨询、投诉问题的办结率和满意度(县纠风办负责,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各上线单位配合)。
㈩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标准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负责,县国资局、县民政局、县法制办、县纠风办配合)。
此外,要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平安(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扶贫办、县民政局负责,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认真解决平安生产、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㈠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健全基层纠风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根底。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那么,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县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催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纠风工作组履行好纠风工作职责。
㈡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中央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征收、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平安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平安的案件。
㈢创新思路,加强源头治理。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坚持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改革措施之中,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科技革新之中,在政务效劳、管理控制、电子监察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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