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危房
改造
实施方案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阔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根本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开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根本原那么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那么。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公共根底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那么。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那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开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根底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那么(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根本居住功能和平安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局部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那么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表达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撤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那么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根底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22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工程捆绑使用。
(二)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方案,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方案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三)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局部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202223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202223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22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2223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六、工程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工程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XX省XX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工程审批表(附表二);
(3)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XX省XX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工程审批表(附表二);
(3)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三)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假设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XX省XX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假设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根本原那么,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那么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表达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表达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四)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工程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平安、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平安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效劳和工程纠纷调解效劳;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程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根底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