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检查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使地方税务局催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地区地方税务局催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法,制定本方法。其次条督查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强化领导行为、推动决策落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手段。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对促进我局建立行为标准、运转协调、公正透亮、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决策力量、依法行政力量,改进机关作风、领导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上级领导机关和地区局党组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领导确定事项的正确实施,推动税收各项工作目标顺当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中心工作和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把狠抓落实作为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为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供应有效效劳和有力保障。第四条督查工作应坚持的原那么:(一)依法督查原那么。督查工作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进行,坚持令行禁止。(二)围绕中心原那么。开展督查必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行,自觉听从效劳于这个大局。(三)实事求是原那么。要一切从实际动身,全面、精确地了解和反映决策落实状况,讲真话、报实情。(四)突出重点原那么。要着力在推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交(批)办事项的落实上下功夫,擅长反映工作落实中需要解决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五)留意实效原那么。要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以督查促落实,以落实促效率,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第五条地税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其督查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督查工作制度,确定督查工作任务及内容,制定督查工作要点,报告督查状况。(二)提出或依据局领导指示确定督查事项,做好督查审批立项,办理督查通知事项。(三)检查各科室具体落实机关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交办事项的状况。(四)开展督查调研,准时供应决策实施中的信息反响,并把调查状况加以分析汇总,为进一步推动机关科学决策供应依据。(五)负责上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状况,并负责组织办理上级局及本局领导交办的查办事项。(六)为上级局及本局领导开展督查调研做好效劳。第六条督查工作范围(一)上级党委、政府和地区地税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文件和上级会议确定中需要报告贯彻落实状况的事项。(二)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状况。(三)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