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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区
法律服务
问题
研究
社区法律效劳问题研究
摘 要 随着社会的开展以及“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社区对法律效劳的需求越来越大,而现有的研究结果显示法律援助机构、家庭综合效劳中心等机构实际上并不能完全满足社区法律需求。广东工业大学的法科学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利用专业、地理位置等优势申报工程,以工程组的形式通过对广州多个社区进行实地调研,获取大量数据,清楚了解到广州社区法律效劳的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社区法律效劳现状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 社区 法律效劳 大学生
作者简介:林明语,广东工业大学,研究方向:法学;钟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广东工业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法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 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2)05-071-03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法制建设,而要实现党十六大的这个目标,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作为国家主人的广阔公民的积极参与和拥护。如何让公民更好地参与到创立社区活动当中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达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所面临的重大挑战。由“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文化部、司法部、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9部门联合提出了“四进社区〞活动,指的是在社区加强思想教育,普及科学知识,丰富文体生活,开展普法宣传,维护治安秩序,健全卫生网点,完善社区等效劳①。而社区在中国的开展过程中随着城市结构和职能的分化,正越来越多地承接着政府和企业向社会转移的局部职能②。在当前建设法治社会的背景之下,其中最重要的当属加强在社区内的法律效劳。自进入本世纪以来,各种法律效劳以各种形式在全国各社区开展起来,主要表达为各种以政府为主导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法律志愿效劳等。广州作为一个全国性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社区开展十分迅速,据数据显示广州现在有社区多达1443个,而广州各社区的法律效劳状况如何尚无专门的研究成果。
一、 工程研究的意义及研究方法
(一)工程研究的意义
1.社区法律效劳是响应国家对法律效劳进社区活动号召的重要具体化行动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所面临的不仅仅是前所未有的开展机遇,同时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样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正确认识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了解其中矛盾和问题,并想尽方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因此,完善社区居民的法律效劳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法律效劳网络,成为当前社区建设的根本要求,本工程正是响应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
2.开展社区法律效劳对于维护社区乃至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开展,各阶层的身份关系变得原来越复杂,居民之间各种类型的冲突和法律问题出现并呈持续增加趋势。所以本工程组建起来深入社区了解到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同时为社区居民提供低廉便捷的法律效劳,可以切实做到维护社区以及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给社区以及社区居民带来法律效劳,可以提高社区居民自主管理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社区内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成员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大量农民工和下岗职工回流到社区,与此同时大量退休人员的参加也使得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通过“法律效劳进社区〞工程,我们可以为广阔居民提供及时有效便捷的法律效劳,为邻里之间、家庭内部关系之间的冲突提供法律解决方式,维护法律居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减少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此外,本工程可以为社会工作者带来的专业的法律知识,使得社区机构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从而使其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而从本质上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工程的研究方法
工程组通过对广州样本社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同时组建普法队伍深入社区开展普法活动的方式,为研究广州社区法律效劳问题提供相关的可靠数据;在资料收集和分析过程中,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对与广州社区居民法律效劳区问题相关的资料进行总结与概括,以期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1.文献分析法
使用文献分析法可以使工程组了解到国内关于社区法律效劳方面的研究成果和政筹划态,为本工程在研究中确立一定的理论根底。因此工程组在开始调研之前进行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收集,一定程度上了解了我国社区法律效劳的现状,为深入研究奠定知识根底。
2.问卷调查法
为获取广州社区居民法律效劳现状与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工程组从2022年6月开始对广州市分别位于天河区、越秀区、白云区的六个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与社区的负责人联系,在这些社区共发放186份问卷,有效回收172份,回收率为92.4%,说明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有效。问卷主要调查了社区居民的根本信息,法律意识及法律需求等,全面了解到社区法律效劳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本工程研究提供了详实可靠的数据资料。
3.实地调研法
本工程主要由法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组成,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工程。因此工程在开展的过程中除了问卷调查,还设置了各种普法环节,比方组建普法队伍深入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现场的法律咨询、设计法律海报张贴于社区宣传栏、发放普法小册子等。在这些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工程组得以有时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到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探索出可行有效的效劳方式。
三、广州社区法律效劳现状
(一) 工程调研情况概述
此次问卷调查主要在位于越秀区、白云区和天河区的不同六个社区进行,大局部问卷是工程组进入社区开展活动时由前来参与活动的居民完成,小局部則在社区机构的帮助下完成。为了使调查结果更具代表性,工程组在调查时有意识地将问卷尽可能平均地发放给各个年龄段的人,因此问卷分析是所呈现的结果各个年龄段人数分布比较均匀。在有效的172份调查问卷中,调查对象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有36人,180岁的有48人,400岁的有48人,60岁以上的有40人,女性有89人,男性有83人。这些人从事各行各业,不同行业类型的人呈现出不同的法律水平,同时他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也不同。在调查对象中,有11.5%人在或者曾经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有14.1%人属于商业、效劳业人员,有14.1%人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有24.4%人为专业技术人员,剩下的35.9%选了其他。另外,在受访对象中,未婚的占38.5%,已婚的占57.7%,离异的占1.3%,其他的占2.6%,这些人对法律问题的关注点也有不同。
(二)广州社区居民的法律认知及效劳现状
在统计结果中,超过半数的居民表示仅偶尔或者从来没有接触过法律知识的学习,经常接触法律知识的仅为16.7%。而在经常接触法律知识的受访者中,有57.3%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也就意味着受教育程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知识的学习。知道自己所有权利义务的人占5.1%,大体知道的占34.6%,不知道的占60.3%,说明社区居民法律认知程度不高。
1.社区法律效劳需求意愿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社区居民对法律效劳有较大需求。调查发现,社区居民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通过网络电视,而通过讲座、普法海报、现场法律咨询等途径获取法律知识的居民占的比例不到三成。对于法律志愿者进入社区为社区居民进行法律效劳的问题,百分之八十七的居民表示非常希望,同时在现场开展的活动中,居民也表示希望可以在社区就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帮助,但是实际上有关法律的活动并不多,居民提出希望可以多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2.社区法律效劳需求的内容
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有法律志愿者进入社区,最希望普及的法律知识是未成年保护,其次是婚姻以及物权问题,而行政诉讼、合同和刑法明显期望率低一点。同时在多达六次的法律咨询中我们同样可以知道,在前来咨询的居民中,涉及的问题非常地多样,但主要集中在孩子抚养及教育、婚姻及财产权属以及老人赡养与继承问题等几个方面。可见,社区的法律需求主要还是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上社区法律需求广泛存在,且随着社会开展,社区法律问题呈多元化、具体化的开展趋势。
3.社区法律效劳需求的满足路径
调查数据显示,34.4%的居民偶尔会在生活中遇到纠纷,10.3%的居民表示一般,而6.1%那么表示经常遇到生活纠纷,可见居民在生活中多多少少都会遇到纠纷,而针对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更能表达问题。66.4%即过半数的人选择了找社工和居委會,只有10.5%的人会选择找法律援助机构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此外,还有23.1%人选择了不恰当的方式解决比方忍气吞声或者武力解决。结合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我们还可以知道,有些居民最终找到法律援助机构是因为找社区机构在先,无法解决问题才在社区机构的引导下走向法律途径。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当发生纠纷时人人通常诉诸于习惯、民俗等民间治理方式进行解决, 民众普遍缺乏规那么意识和法律意识, 公序良俗等乡规民约相对于法律规定具有优先适用的权威。而当被问及为什么不选择法律途径解决时,居民大多表示自己法律意识不强,遇到问题当然第一时间找到社区机构。
(三)广州市法律效劳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如前所述,社区居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电视网络,真正从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途径获取法律知识的明显低于其他途径。虽然自进入本世纪以来在国家的号召之下各种法律效劳活动开展起来,也有效劳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效劳,但是这种活动实际上并不多,成效不大。广州市社区的法律效劳现状并没有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以政府为主导的地法律援助机构未能主动深入社区提供法律效劳
在国家的号召下由政府为主导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起来,数据显示,广州市现有法律援助机构18处,分别设在不同的区,同时也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处如青少年法律援助处,这为一定范围内的居民提供了法律解决纠纷的途径。然而这些法律援助机构有一个缺陷就是始终未能主动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最方便快捷的效劳和普法宣传,而是被动地等待有纠纷需要法律效劳的居民前来咨询。另外从数据中我们看到,直接找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居民比例只占到了7.6%,这也就说明了这些法律援助机构实际上并没有深入民心,或者可以归因于居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当然,工程组不是否认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这些机构都是由专业人士构成,在资历上优于在校大学生,但由于其自身条件限制,无法做到为居民主动提供法律效劳。
2.社区机构受专业限制,无法提供专业的法律效劳
数据显示,高达45.1%的居民遇到纠纷时选择向家庭综合效劳中心求助,21.3%的居民选择了居委会,说明社区机构的民众信服力高。然而在与社区机构相关人员接触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实际上社区机构的工作人员大多为社会工作专业出身,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是没有方法给予居民专业的法律帮助的,这个也是工程组成立的最初原因。
3.缺乏权威完整的数据分析,即便开展活动也与民众法律需求有出入
当前各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区机构开展社区法律效劳实践的方式主要就是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以及法律援助等,这与社区居民期望的法律效劳方式倒是根本适应,但实际上法律效劳供需双方的着眼点存在较大差距,普法宣传未必传导民众需要的内容,这主要跟目前尚无权威数据显示社区居民最迫切的法律需求是什么有关,各种普法行动都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普法行动和法律效劳,未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最有用的信息和效劳,不利于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社区居民对法律效劳的需求比较旺盛,普遍希望在自家门口就获取最有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效劳。但是由于社区机构不具备提供相应法律效劳的能力,使得居民在遇到问题时还是习惯性地用人情和乡规民约的方式加以解决,不能第一时间运用到法律知识处理。
三、改善社区法律效劳的可行性建议
(一)加强以政府为主导的法制宣传,送法进社区
在与社区居民交流的过程中,工程组了解到居民大多表现出了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任,因此可以发挥相关行政部门牵线作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法律宣传及效劳体系,送法进社区。在这个环节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构建高效便捷的社区法律效劳平台,二是拓展社区法律效劳形式。针对第一点,政府可以出台相关规定,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