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地
庄子
天地
思想
特征
张天奇
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 0 2 2年第5期(总第4 1期)4 9 庄子天地篇的黄老思想特征|张天奇【摘 要】庄子天地 篇的思想在承袭老庄之学的同时,汲取了黄老学派的理论,具有丰富的黄老思想特征。在道论上,天地 突出了“天”的地位和价值,并以“天”的内涵来定义兼摄“道”的意义,使玄虚抽象的“道”开始具有物质性和规律性的特征,因而能被人类的认识所掌握。天道与人事相通,天地 依据推天道以明人事的原则,为性修的工夫论和人事活动奠定了基本依据。天地 推崇的“圣治”,是以天、道为形上依据,以君无为而臣有为为治国方略,努力实现君臣各司其职、百姓自然归往的道家理想之治。但由于 天地 先天具有的内部矛盾,导致其在承接 庄子 内篇与融会百家之间,并未实现真正的有机统一。【关键词】天地;黄老;庄子【中图分类号】B 2 3 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 0 9 6-1 7 2 3(2 0 2 2)0 5-0 0 4 9-1 0【作者简介】张天奇,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老子之后的道家哲学主要有两个走向:一是以庄子为代表的逍遥超世的人生哲学的高度发展;二是以稷下黄老为核心的政治哲学的迅速兴盛。这两个走向看似泾渭分明,却也不是毫无交集的,尤其是 庄子 外杂篇中包含黄老思想的篇章可为明证。众所周知,庄子以个体生命为中心,关注自我、自由与本真,而庄子后学在与稷下黄老学的沟通交流、碰撞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了既继承庄子又接纳黄老的独特派别,这一派别被刘笑敢称为庄子后学中的黄老派,而 天地 篇也被他划分为庄子后学的黄老派作品当中。郑开认为,庄子 之黄老篇不仅包含 天地 等七篇,还包括 庚桑楚 知北游 的部分内容,甚至包含内篇的 大宗师*本文 系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项 目“黄 老 道 家 生 命 哲 学 的 思 想 内 涵 与 渊 源 流 变”(1 8 X Z X 0 0 7)的阶段性成果。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0 1 0年,第2 7 1页。5 0 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 0 2 2年第5期(总第4 1期)和 应帝王 两篇。天地 是 庄子 外篇的第五篇,其要旨在于对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进行阐发。天地 篇内容比较杂乱,陈鼓应认为本篇由多章文字杂纂而成,各章文字意义并不贯连,但总体上还是与黄老思想密切相关的。黄老思想主要致力于政治哲学,在道论上以物质性的自然之天为最根本的概念,又以此“天”推出人间治世的法则,为无为之治奠定形上依据,得出了君无为而臣有为的治国方略。然而,由于庄子本人思想和稷下黄老思想之间所存在着的着重个体人生还是着重治国方略的重要差异,继承和调和二者的 天地 篇就先天地存在着内在的矛盾与张力,使其具有独特的研究意义和学术价值。一、天、道概念的演变及其在天地中的变化在老子以前的西周时期,人们心中的最高主宰为“天”或“天命”。统治者在立国之初就祭祀上天,以确立自己的合法统治地位。尚书 云:“诰告尔多方,非天庸释有夏,非天庸释有殷。乃惟尔辟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屑有辞。”(多方)周公在周初摄行王事时就昭告四方,指出夏、殷两代辜负上天的信赖,故而上天就将统治权力赐予被其眷顾的文王。此时的“天”,依旧含有浓厚的人格神色彩。及至春秋之时,“天”的主宰地位逐渐受到怀疑,而且“天”和“道”这两个词逐渐结合起来,如 尚书大禹谟 曰:“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而郑国大夫子产更是认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左传昭公十八年)“天”的人格神的色彩逐渐淡化,自然色彩逐渐浓郁开来。“道”的最初含义为道路。甲骨文字典中“道”表示人处在十字路口的情形。随着道路的含义被不断引申,出现了规则之义。春秋时期对“天道”的阐释逐渐分为两种走向:一类是对天的道德秩序的意义加以重视的人文主义倾向,如孔子;另一类是将“天道”向自然法则的意义延伸的自然主义倾向,如老子。孔子将天作为道德价值的终极来源,称“天生德于予”,为社会生活提供伦理政治秩序依据和人生的终极关怀,形成了主宰之天、物化之天和生命之天三种含义次第展开的特色。而老子则将“道”从“天道”中剥离抽象出来,改造为在“天”之上的无目的、无意识的最高存在。刘笑敢认为,将具有浓郁人格神色彩的“天”,转化为无目的无意识的“道”,是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的重要一步。这一步既否定了天命论,孕育着天道无为的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出现,又把中国古代的唯心主义引向了精致和玄虚的道路。老子以及庄子俱将“道”视为天地万物的本原,天地万物俱由“道”所生成。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第二十五章)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观点,认为道是自根自本的,“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大宗师)“道”无形无象却又真实存在,自根自本而能创生万物,具有独立、永存、无限等属性。老庄将“道”作为世界的本原和最根本的概念,为其修身治国提供了形而上的理论依据。然而,在 庄子 外杂篇中,“道”虽然还保留了其造物主的地位,如“有伦生于参见郑开:道家政治哲学发微,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 0 1 9年,第4 0页。参见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北京:中华书局,2 0 2 0年,第3 0 6页。参见李祥俊:儒学“天”观念的含义演进与思想特征,社会科学战线2 0 2 1年第2期。参见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0 1 0年,第2 7 7页。张天奇 庄子天地篇的黄老思想特征5 1 无形,精神生于道”(知北游),但它更多地表现出了规律性的特征,且主体能够通过否定性思维把握。如黄帝曰:“无思无虑始知道,无处无服始安道,无从无道始得道。”(知北游)而具体在 天地 篇这里,情况又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又重新凸显了“天”的地位和价值,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把“天”作为道的化身或是指代;二是将道论与性修的工夫论相结合,修性就是修道。这些变化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 庄子 内篇严谨的思想体系,但同时也使得“道”作为高妙玄远的本根,不再离人太远,主体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效法和遵循天道。天地 篇曰:“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君子不可以不刳心焉。无为为之之谓天,无为言之之谓德,爱人利物之谓仁。”此句前文言“道”的浩瀚广大、覆载外物,后句却言“天”谓之无为为之。在 老子 文本中,“无为”一般是用来形容“道”,如“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郭象以“天道”一词来诠释此句,有默认“天”与“道”的内涵相互兼摄之意。林希逸释“天”为自然,曰:“为之以自然,则谓之天。”须知 老子 以为“天法道,道法自然”,而非“天法自然”,在林希逸这里,自然成为了“天”的本质描述。陈鼓应更是直接将此句译为:“以无为的态度去做就是道。”显然,他直接默认了此“天”即是指此“道”。在 天地 开篇,这一点表现的更加明显,天地 曰:“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显然,将“天”作为最高概念,尽管没有将“道”从覆载万物变成统属于“天”,却也是以“天”的内涵来定义“道”,类似于 老子 所言之“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道”与“自然”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复杂关系。河上公讲“道性自然”(象元第二十五),王弼言“道不违自然”(第二十五章注),两千年来各有争论。那么 天地 言“道兼于天”,自然也可以同时理解为“道不违背天”“道与天的性质相兼容”等。但不论采取哪种解释,“天”的地位的重新凸显彰明较著。与此相同,同属于 庄子 之黄老篇的 天道 篇中,也可以找到相类似的论述。例如 天道 曰:“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在 大宗师 中尚且宗大道为师,在此处却以天地为宗主,道德成了其次。又如 在宥 曰:“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将具有独立超越品格的大道降格为天道与人道。此时的“天”或“天道”超越了“道”,重新回到了最根本的位置,但这与当初殷商时期的使用方式已经有了根本的不同,因为此时的“天”是物质性的规律与法则,如 天道 曰:“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黄帝尧舜之所共美也。”物质性的自然之天,超越于抽象玄虚的“道”,成为宇宙运行的根本规律和万物生存所遵循的最根本的法则。天地 篇的这一特点,具有鲜明的黄老道家思想特色。在黄老学派的典籍中,仍旧以“道”作为世界的本原和最根本的概念,如 黄帝四经 曰:“恒无之初,迥同太虚。是故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则(测)也。”(道原)四经 描述的“道”高深玄妙,既不可察,也不可测,在恒无之初,同太虚一气。吕氏春秋 曰:“道也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不可为状。”(大乐)吕览 的论述显然与 老子 第十四章的论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参见郭庆藩: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 9 6 1年,第4 0 7页。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周启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 9 9 7年,第1 8 5页。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北京:中华书局,2 0 2 0年,第3 1 1页。刘固盛:宋代老学关于“道法自然”的诠释,哲学研究2 0 1 8年第5期。陈鼓应:黄帝四经今注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 0 1 6年,第3 9 9页。5 2 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 0 2 2年第5期(总第4 1期)闻名曰希”相似。淮南子原道训 曰:“夫道者,覆天载地,廓四方,柝八极,高不可际,深不可测,包裹天地,禀授无形”,此处则近似于 大宗师 论道。显然黄老之“道”,继承了老子和庄子道论的基本观点,认为“道”玄冥幽微,寂寥无形,覆载天地,是超于万物之上的最高本原、最高原则和最根本的概念。然而黄老之“道”与老庄之“道”相比较业已发生了改变。关志国认为,黄老学派的重点已从对道体的阐述转向“发挥了老子之道所蕴含的客观属性,把 道 改造成客观世界的总规律。”超验的道依旧存在,但黄老更加突出了道的客观性和规律性。例如,黄帝四经 曰:“理之所在,谓之道。物有不合于道者,谓之失理。”(经法论)这意味着“道”的神秘主义色彩淡去,化道为理,失道即失理。又说:“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立(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经法道法)“道”成为决定天地万物兴衰存亡的客观法则和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管子心术上 称“道”“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又说“气”“其细无内,其大无外”(内业),实际将“道”与“气”融合,把“道”看作是“气”及其运动规律,“气”成为天地万物的本原。被司马迁称为“本于黄老而主刑名”的 申子 说:“天道无私,是以恒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君臣)“天”与“道”并举连用,不仅天的地位重新彰显,而且玄虚抽象的“道”也逐步向客观规律的方向发展。从这一点来看,天地 篇对“道”的规律性转换,以及与“天”的概念兼摄,与黄老之学的道论保持了内在的一致性。二、天人相通的性修论和治国论推天道以明人事,是道家特别是黄老道家一贯以来的思维方式,王中江认为,道家的形上之“道”,不仅是万物存在的本根和所以然,而且是生成万物的根源或母体。所以在自然秩序(天)和社会秩序(人)的关系上,道家总把自然秩序作为社会秩序效法和遵循的目标,并以天人的统一作为最高的理想。黄老道家以“推天道以明人事”为立论原则,主张万物一体、天人相通。吕氏春秋 曰:“人之与天地也同。万物之形虽异,其情一体也。故古之治身与天下者,必法天地也。”(情欲)人跟天地相仿,万物的形态虽然千差万别,但以道观之却是一致的,所以古之修身与治理天下者必定效法自然。淮南子 曰:“夫天地运而相通,万物总而为一。能知一,则无一之不知也;不能知一,则无一之能知也。”(精神训)天地运行相通,万物总归于天道。能知一者,则可推演万物而无所不知。不能知一者,则被万物所惑而无一能知。天地 篇作为庄子后学中的黄老篇,与 淮南子 立论的前后趋向保持一致,俱将此“一”理解为原始的同一性,以此来贯通天道和人道。天地 曰:“通于一而万事毕,无心得而鬼神服。”“万物一府,死生同状。”万物一体,天人相通,贯通天道、取法天道则万事可成。具体来说,天地 篇最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