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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保
依法行政
工作
打算
社保局依法行政工作打算
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开展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原那么,加快完善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监察执法机制和信访畅通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努力实现“三个不出〞,即不出现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出现劳资纠纷恶性案件、不出现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案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工作
1、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人员要树立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意识,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政策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权益和增加他们义务的决定。要按照标准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不断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推行“理性、平和、文明、标准〞的柔性执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标准行政执法文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
2、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体制。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的要求,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健全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效劳平台,健全劳动保障“网络化、网格化〞监察管理体制,实现对用工单位的动态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主动预防。(信访法制科、就业效劳中心、劳动保险事业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
3、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发放等行政程序,具体标准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限。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流程,建立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制度,完善市、镇(街道、园区)两级统一联动的行政执法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监管系统,实现登记、管理、运行和反响全程网络化,促进执法行为标准化、运行透明化、监督实时化。(信访法制科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
4、要建立和完善岗位执法责任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不只是监察、仲裁的职责,所有行政业务科室和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组织,都具有行政执法责任;所有领取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都具有执法资格。要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从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层层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信访法制科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5、要建立综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对影响较大的案件、群体性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对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打击违法用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需要有关部门参加的检查实行综合执法。监察职能要下沉,充分发挥镇(街道、园区)劳动保障所的作用,及早发现问题,把劳资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认真贯彻行政处分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职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6、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那么等要求,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负责)
7、要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要严格仲裁员制度,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建立专兼职仲裁员注册制度。要努力实现劳动人事仲裁标准化、便民化、简易化、柔性化,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健全和完善公正、公开、民主、高效的仲裁程序和裁决方式,建立案件合议、疑难案件会审、案例指导、案件评查和内部监督纠错等制度,严把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关,在注重实体合法公正的同时,更加注重程序合法公正,努力实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争按期结案率到达96%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负责)
8、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体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要进一步指导和强化镇(街道、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协调劳动关系职能,不断提高其工作人员协调劳动关系的技能和水平。各镇(街道、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要配备一定人员,从劳动用工备案入手,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发现可能发生劳动争议的苗头,要及时介入,将劳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各镇(街道、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负责)
9、要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协调共商,促进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劳动关系的标准管理。要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立活动,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局劳动管理科、就业效劳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
2023、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要坚持“重在基层、重在调解、重在公正、重在预防〞的方针,将仲裁调解向基层延伸,健全调解组织、不断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力争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结案率到达5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各镇(街道、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负责)
11、要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标准分配秩序。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标准工资支付行为。要加强对工资分配的综合调节和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局劳动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
三、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做到诉求渠道畅通
1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级领导,既要负责办理好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处理好分管领域的信访工作。(局领导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13、完善领导接访日、阅批重要来信、带案下访等制度,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妥善化解。(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14、狠抓信访投诉案件的办结质量,要从讲政治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观,注重信访投诉案件办结的社会效益,设身处地为信访人着想,消除信访人重复访和越级访的根源,确保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得到处理。(局信访法制科负责)
15、健全信访信息聚集、分析、反响制度。各信访承办单位对信访数量、类别、反映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每月要归纳总结和分析,及时报送信访法制科。信访法制科对全局受理和处理的信访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单位),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参考。(信访法制科、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
16、拓宽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信访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案下基层,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多为信访人着想,多为他们创造便利条件,通过网络、邮政、通讯工具等渠道,快捷及时地把群众反映的意见集中起来,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
17、做好敏感时期、敏感群体、敏感事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活动,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社会不稳定现象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强化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群体性事件,做到反映迅速,措施得当,处置有效。(局信访法制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
四、进一步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18、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方法规定,在确保工伤认定质量的根底上,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研究工伤案件受理和认定的提升空间,使工伤认定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工伤认定科负责)
19、建立工伤案件每月分析制度。根据工伤案件的不同类型,每月进行一次情况分析,并将工伤案件的分析情况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下发各镇(街道、园区)劳动保障所和有关企业,以便加强企业对平安生产的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工伤认定科负责)
五、做好行政许可工作
20、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对我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便民原那么的前提下,认真进行办理,并对行政许可对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制作标准的行政许可案卷。(局劳动管理科、就业效劳中心负责)
六、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21、当接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应诉通知后,相关单位应在法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派人或安排代理律师参加应诉,做到零败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伤认定科负责)
七、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和法制理论研究
22、编制和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六五〞普法规划。整合监察、信访、就业效劳、社保经办等各方面资源,建立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普法体制,为公众提供集中统一、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综合互动效劳。(局信访法制科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3、广泛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断探索新的有效普法形式,面向社会尤其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用人单位遵守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气氛。继续组织协调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讲团进基层活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确保今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进基层活动不少于4次。(局信访法制科牵头)
24、积极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理论研究。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和普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理论研究,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开展中遇到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前瞻性探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提出对工作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夯实理论根底。(局信访法制科负责)
八、建立制定标准性文件备案制度
25、但凡以市政府名义和我局制定的标准性文件,都要先征求意见,并按要求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局信访法制科负责)
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6、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有关保密工作。(局办公室、信访法制科负责)
十、及时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局信访法制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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