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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创新
矛盾
纠纷
联合
调解
实施方案
关于创新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庭的实施方案
115号
关于创新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庭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建立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及社区(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需要,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有效解决和平息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各种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作用,特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庭,创新调解机构,实现长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那么,坚持“小事不出社区,中事不出街办,出了能稳控〞的工作思路,建立党工委领导,综治司法办牵头,调解中心主办,社区效劳中心具体受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整合全辖区力量、整体联动、统筹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及时发现、控制、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共建平安街道。
二、目标任务
联合调解庭要紧紧围绕我街道实际,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人民调解为根底,继续开展平安创立活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稳固齐抓共管格局,完善“打、防、控〞体系,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对不同主体、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理〞,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努力防止因社会矛盾纠纷激化引发自杀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全力营造辖区上下凝心聚力、共谋开展的良好气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工作原那么
(一)效劳大局的原那么。要坚持“保稳定、促开展〞的调解理念,紧紧围绕开展这个第一要务,解决好影响改革、开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便民利民原那么。要把效劳群众、方便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效劳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纠纷,切实做好为效劳群众的窗口和桥梁。
(三)平等自愿的原那么。调处工作中涉及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诉权、平等协商、依法调处。调处工作要在当事人自愿根底上进行,不能因强调调解而违背当事人自愿的原那么。
(四)公正高效的原那么。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要严风格处纪律,在调处程序、调处依据和调处结果等方面要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确保矛盾调处工作公开、公正、高效地进行。
(五)调防结合的原那么。既要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又要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组织体系
(一)成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席工作体系和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解决所发生的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组织工作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由综治办、司法所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科室(部门)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建立责任制和矛盾纠纷对应制度,牵涉到哪个科室(部门)的由该科室(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统一组织会诊、协调,确保在第一时间得以化解。
(二)健全和逐步完善联合调解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在原有综治工作中心的根底上,结合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联席调解会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纪律,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供工作平台。
(三)各社区(村)、辖区有关单位相应建立分支机构,在联合调解庭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工作目标和方案;组织开展社区单位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定期将排查情况、调处结果等数据汇总上报,协助街道联合调解庭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
(四)设立调解信息员。在现有调解员根底上广泛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队伍,重视源头,强化信息管理,建立有效可靠的信息联络网络,及时收集和上报纠纷信息;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庭的主观能动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尽一切可能做到大事不出街道、小事不出社区,提高矛盾纠纷信息的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五、工作职责
(一)分流指派。联合调解庭将受理的矛盾纠纷分流指派给有权处理该矛盾纠纷的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应积极参与联合调解庭工作,不得推诿。
(二)联合调解庭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负责调度有关科室参加矛盾纠纷调处,并指派落实有关人员参加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三)对一般的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庭可按照调解程序直接进行调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下达调解协议书。
(四)对联合调解庭指派的矛盾纠纷,科室、社区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调解完毕,并报告调处结果,一般矛盾纠纷的调解期限为一周之内,重大复杂纠纷可适当延长调处期限。联合调解庭对科室、社区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职责督办,同时应负有协办、检查、指导的义务。
(五)联合调解庭对科室、社区调处矛盾纠纷实行全程监督;对因预防、调处不利,或者其它过时原因导致矛盾纠纷激化,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调解中心可以向党工委提出追究相关科室、单位、个人责任的建议。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合调解庭将构建和谐工作列入党工委的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综治办、司法所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工委落实建立和实施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各项工作任务。社区要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运行机制,认真分析影响本社区社会稳定的矛盾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科室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各项规定和工作措施,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相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联合调解庭要及时与社区召开调处工作会议,及时沟通矛盾纠纷信息,分析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做到对各类社会矛盾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建立受理登记、分流移交、办结报告、回访督办制度,使矛盾纠纷从受理、移交、调处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形成排查、发现、调处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工作保障。街道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加强联合调解庭办公用房、交通、通信等装备建设,确保其正常运行。
曹山街道综治委2023年2023月25日
第二篇:xxx矛盾纠纷“大调解〞实施方案xxx矛盾纠纷“大调解〞实施方案
各村(场)、各单位:
为深化完善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决定,自2023年5月起,在全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XX县区深化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开展新形势,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坚持重心下移、工作前移,坚持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效劳群众,形成党政主导、多方协同、力量整合、群众参与的“五进〞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根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由党委、政府主导,整合乡、村(场)人民调解、公安派出所行政调解、司法所司法调解,相关责任单位力量,在集镇、农村院落和车站、规模性市场等人口密集、矛盾易发的地方等群众聚居的区域,建立常态运行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窗口〞前置运行机制,实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1
三、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5月3日—5月2023日)
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发动大会,及时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先行试点阶段(5月11日—6月2023日)
确定“五进〞活动示范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统一标准,标准设置,健全机制。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11日—2023月20日)
总结、完善示范点的经验,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整体推进活动在本地、本系统全面开展。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3月21日—12月30日)
对照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乡矛盾纠纷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
四、职责任务
(一)明确责任。乡人民调解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治及“大调解协调中心〞牵头协调,司法所负责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国土、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参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指导车站、规模性市场等责任主体组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或根据需要成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设置调解室。
单独成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调解室作为辖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辖区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前置窗口。农村调解室作为村(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前置工作窗口,由所在村(场)村委会具体负责,按照统一规划和要求实施。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指导、参与调解室建设。
(二)健全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联动的“大调解〞体系作用,标准调解室窗口运行机制。
1、网络体系衔接。在乡党委、政府主导下,“大调解协调中心〞具体牵头协调,从纵向上完善乡、村(场)和辖区的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横向与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派出所、司法所、群工站等相联系的调解组织体系。
2、调解力量整合。发动和组织广阔党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培育建立一支以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法律工作者、行业协会社会工作者、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和群众积极分子等为骨干的群众调解员队伍,以警务室民警、司法所、国土所、劳动就业保障效劳中心等专职干部为主体的调解工作“分片包干〞帮扶力量,参与、指导涉及调解室工作。逐步完善“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理;群众的问题群众解决〞的基层调解工作自治机制。
3、运行机制联动。建立涉及调解室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和快速反响、主动预防和及时调处、化解纠纷和效劳群众等相统一,与村(场)“网格化〞管理和“流动调解〞、“巡回调解〞相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整、标准的矛盾纠纷信息排查、调处台帐和调解工作记录、档案。各村(场)、各单位要把涉及调解室“窗口〞建
设作为重点,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对群众调解员的分类培训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一线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要把“大调解〞工作活动同学习贯彻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大力宣传“大调解〞相关知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调解文化“进村入户〞,广泛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多种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大调解协调中心〞要发挥好具体牵头协调作用,村(场)人民调解委员会、车站主管部门要发挥好责任主体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地方,拟定调解室“窗口〞前置的方式,调解组织及力量、牵头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以及协调联动运行机制等相关事项,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