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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疗事故
防范
处理
预案
12
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1]2
第一篇: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1]2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标准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过失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根据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医疗效劳质量监控组。由院领导、院办、护理组组成。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效劳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2、成立医疗平安管理组。由业务院长、护理组及各科室人员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过失和事故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平安各项制度。
3、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由业务院长、护理组、门诊部、院办人员组成,受医疗效劳质量监控组直接领导,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二、医疗事故防范
1、强化平安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平安、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平安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查房制度等。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标准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
3、落实各科室医疗平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制订相应的医疗平安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平安质量活动,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医疗事故处理
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院长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响,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5、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分析原因,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6、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事故处理小组人员要及时到位,一方面接待患者或家属,了解情况,告之处理程序。另一方面向责任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务必积极配合。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不准请假外出,并有责任在鉴定会和法院审理时出庭,必要时当事人暂停执业行为。
四、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1、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接待投诉者,将投诉的情况填写登记表并告知答复时间(一般一周内),而后向科室责任人了解情况,由责任人写出详细书面说明书(一般2日内),反响科室经讨论后由科主任写出书面说明并予以定性,上交平安医疗管理组讨论定性后,由医疗纠纷处理小组告知投诉者。
2、解决双方医疗纠纷争议途径:告诉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医学会鉴定后解决;第三条途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附: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撤消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分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撤消其执业证书。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立专门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标准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 、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假设因问题复杂须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响与落实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时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标准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疗投诉登记处理程序
1、医疗投诉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负责接待工作。
2、接待者将患者或家属投诉的事由、意见、建议记录在登记表上,并告知答复时间。
3、将登记表交给当事人写出书面陈述后,交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写出定性结果于2日内交回交办的职能科室。
4、医院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院领导或院平安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定性结论和整改意见。
5、由相关职能科室在一周内将处理意见告诉患者或其家属,如有不同意见,同时告知其它解决途径。
6、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反响科室和当事人。
第二篇: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XX县区博爱医院
关于下发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的通知
to:各科室
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标准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过失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根据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医疗效劳质量监控委员会。由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监控办公室,挂靠门诊科。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效劳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2、成立医疗平安管理委员会。由院长、门诊科、护理部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过失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平安各项制度。
3、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由护理部、门诊部、院办人员组成,受医疗效劳质量监控委员会直接领导,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二、医疗事故防范
1、强化平安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1
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平安、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平安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重视处方书写质量,处方保管规定。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落实各科室医疗平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成立医疗平安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平安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平安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效劳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过失、事故或存在不平安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医疗事故处理
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效劳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响,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门诊科及院办,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5、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平安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6、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事故处理小组人员要及时到位,一方面接待患者或家属,了解情况,告之处理程序。另一方面向责任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务必积极配合。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不准请假外出,并有责任在鉴定会和法院审理时出庭,必要时当事人暂停执业行为。
7、发生较大医疗纠纷时,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确保医护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平安,保卫科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如遇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立即报警,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1、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接待投诉者,将投诉的情况填写登记表并告知答复时间(一般一周内),而后向科室责任人了解
情况,由责任人写出详细书面说明书(一般2日内),反响科室经讨论后由科主任写出书面说明并予以定性,上交平安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定性后,由医疗纠纷处理小组告知投诉者。
2、解决双方医疗纠纷争议途径。告诉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医学会鉴定后解决;第三条途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附: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撤消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分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撤消其执业证书。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立专门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标准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 、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假设因问题复杂须增加时
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响与落实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时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标准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疗投诉登记处理程序
1、医疗投诉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负责接待工作。
2、接待者将患者或家属投诉的事由、意见、建议记录在登记表上,并告知答复时间。
3、将登记表交给当事人写出书面陈述后,交科室讨论,并由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