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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消费者协会
基层建设
实施方案
消费者协会基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保护消费者权益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大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力度,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广阔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3)22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通知(昭政办通(202223)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23年2023月底,全县2023个乡镇20230%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87个村(社区)20230%建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以下简称“一会两站〞),形成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反响迅速、工作标准、高效便民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申诉难、维权难等问题。
二、机构设置
(一)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的设立。各乡镇成立由分管副乡镇长任会长,工商所长(分局长)任秘书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民政所长等为成员的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专职人员原那么上不少于1人),同时聘请热心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一定政策水平的义务监督员充实工作力量。
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制定分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分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点工作;指导“两站〞有关工作,组织本乡镇维权骨干的业务培训,培养和开展维权志愿者;受理、调解本乡镇范围内较重大或较复杂的消费者投诉案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相关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协助,支持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村(社区)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的建立。“两站〞并建,由村(社区)主任兼任“两站〞站长,按照“六个一〞标准(一个统一的牌匾、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个稳定的受理咨询和调解消费纠纷的人员、一部办公 、一套标准的工作制度、一套受理消费咨询和投诉的文书)进行建设。
村(社区)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的主要工作职责:按照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的部署,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向消费者宣传、介绍商品和效劳等消费知识,引导和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依法对商品、效劳进行社会监督,并向本乡镇工商所、消协分会反映真实情况;依法受理、调处本村范围内一般性消费纠纷以及承办12315申诉举报等非行政执法任务并按月上报辖区工商所、消协分会,记入登记台帐;对情节较为严重的投诉案件,及时上报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由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调查处理;对掌握和受理的有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章案件线索,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培养和开展义务维权工作者,壮大维权效劳志愿者队伍。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23年4月1日至5月31日)。利用播送、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一会两站〞标准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一会两站〞建设的良好气氛。
(二)筹建准备阶段(2022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结合实际成立领导组,明确“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及其职责,并填写相关摸底调查表册上报县“一会两站〞建设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制定下发统一标准的“一会两站〞工作制度和相关文书。
(三)组织培训阶段(202223年8月1日至9月20日)。由县消费者协会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启动组建工作,组织对“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
(四)挂牌成立阶段(202223年9月21日至2023月30日)。按照要求制作统一标准的牌匾,各乡镇“一会两站〞挂牌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县“一会两站〞建设工作领导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工商局、财政局、民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公安、法院、司法、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消费者协会,由县消费者协会会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催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县工商局。负责全县“一会两站〞建设协调、管理工作,积极发挥县消费者协会职能,抓好日常消费维权申(投)诉调解工作,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维护县域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开展。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基层协会工作正常运转。
县民政局。加强对县消费者协会的管理,指导好协会开展工作,发挥协会促进社会经济开展的积极作用。
县公安局。负责将全县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治理范围,积极支持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协助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较大案件的查办工作,对突发事件提供警力支持。
县法院。负责对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的法律指导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及时受理经县消费者协会调解而不能达成协议的诉讼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XX县区消费者协会对基层站点调解消费纠纷工作的法律指导,强化农村消费维权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全民维权的良好气氛。
县质监局。负责协助消费者协会对生产领域中涉及到的消费投诉调解以及纠纷调解中商品质量技术检测认定工作,积极配合协会建立商品识假辨假资料信息库,强化日常宣传,提高广阔人民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
县卫生局。负责协助消费者协会对在消费环节中出现的消费纠纷调处工作,认定在消费环节中涉及食品质量平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可能引发食品平安事故防控处置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协助配合消费者协会对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消费者投诉调解工作,认定在农业生产种养殖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商品质量问题。
(二)经费保障。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为“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一会两站〞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一会两站〞建设是进一步深化维权效劳,保护广阔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基层稳定和谐的实际行动,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持续有效推进“一会两站〞建设。
(二)健全机制。“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要始终坚持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形成以县工商部门牵头,县财政、民政、公安、法院、司法、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配合,合力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对“一会两站〞建设的领导和支持,把“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真正把12315消费维权品牌打造成政府的民心工程。
(三)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乡镇、村(社区)设立宣传栏、开展12315现场受理投诉活动、开办农民维权夜校、举办维权讲座、播放维权宣传片等各种形式和活动,广泛宣传建设“一会两站〞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让广阔群众通过拨打热线 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经营者守法标准经营,提升“一会两站〞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加强督查。县“一会两站〞建设工作领导组要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催促各乡镇按要求开展“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确保“一会两站〞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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