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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区政办
街道
抗旱
工作
预案
区政办街道抗旱工作预案
1.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为标准全街道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大旱灾紧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抗旱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省水资源管理方法、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取水许可管理方法、市实施假设干规定、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方法、市城市供水条例、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市乡(镇)村供水工程管理方法以及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那么
1.4.1以人为本,坚持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确保辖区居民生活用水平安,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生态用水,实行水资源可持续开展战略。
1.4.2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3各社区、单位、防指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1.4.5旱情紧急时期,全街道实行方案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各用水单位和辖区居民应采取各种节水措施,尽量压缩用水方案,千方百计降低用水量。
1.4.6抗旱用水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客水后主水和多水源多目标的原那么进行联合调度。对主要水源地实行水资源调度令制度。
1.4.7各社区、单位要积极开辟新水源,实行限时、限量和分片、定点供水,对严重缺水并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社区,统一组织送水,确保人畜吃水不出问题。当地组织送水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上一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协调送水。
1.4.8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
1.4.9各社区、单位应将抗旱救灾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总体规划,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阔干部、群众,发挥解放军、武警、公安干警等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1.4.2023抗旱工作各类信息实行共享。
2.预案的启动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全街道范围发生严重干旱
(2)一个以上社区发生特大干旱
(3)供水水源严重短缺。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流亭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针对重大灾害,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街道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办)设在街道供水管理站(白沙河北岸、双元路西侧),承办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
3.2街道防指组织机构
街道防指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水利的副主任和分管城建规划的副主任任副指挥;街道党政办公室(街道应急办)、街道武装部、街道供水管理站、流亭派出所、边防派出所、街道社会事务办、街道宣传科、街道城建规划办、街道建筑管理科、街道环卫效劳中心、街道市政公路管理效劳中心、流亭交警中队、街道机关效劳中心、街道招商部、街道科技经济效劳中心、街道农业经管效劳中心、街道教委办、街道财政所、流亭交通管理所、流亭卫生院、街道园林站、街道安监办、街道各工作片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成员。
3.3街道防指职责
按照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政府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抗旱工作;负责发布本街道的旱、灾情通告;负责抗旱经费和物资的方案、管理和调度。
3.4街道防办职责
街道防办是街道防指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开展战略;掌握抗旱信息,研究抗旱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全街道的抗旱工作;统一调控、科学调度全街道水利设施的水量;监督、指导全街道的抗旱工作。
3.5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街道党政办公室(街道应急办)负责检查各社区、单位抗旱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旱情、灾情及救灾情况,协调落实吃水困难地区的送水车辆;组织各社区、单位、有关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抗旱救灾工作组,加强抗旱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负责全街道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街道供水管理站负责管理全街道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分配,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动态,上报水情、雨情及人畜吃水困难情况,指导科学用水、方案用水。组织实施辖区供水应急预案,确保辖区供水正常。
流亭派出所、边防派出所负责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出现的困难户的救助工作。组织灾情评估,汇总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救灾经费。
街道宣传科负责组织开展全街道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街道市政公路管理效劳中心负责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协调供电部门对防汛指挥机构、河道的照明用电及闸门启闭机设备提供电源,优先保证抗旱救灾用电的供应。
流亭交警中队负责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运输抗旱救灾物资的交通路线畅通。
街道机关效劳中心负责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工作。
街道财政所负责抗旱救灾款项的筹措工作。
街道农业经管效劳中心负责负责灾区农民进行生产自救和农田抗旱工作,尽量减少农作物损失;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农作物结构调整的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流亭交通管理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的防汛抗旱平安工作;协助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流亭卫生院负责协调区卫生局,做好水源卫生检测及疾病的预防、预报工作,排查疫源,防止传染病大范围流行。
街道园林站负责做好山林防火工作。
各工作片负责本片各社区广开信息渠道,多渠道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协调帮扶单位加大抗旱救灾帮扶力度,重点围绕人畜吃水、增产增收等进行帮扶。
4.干旱灾害等级划分
旱灾按干旱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轻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旱和城市(轻度、中度、重度、极度)干旱。
4.1轻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在20%以下。
4.2中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在21%--40%。
4.3严重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在41%--60%。
4.4特大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高于60%。
4.5城市干旱
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缺乏,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4.6城市轻度干旱
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5%-2023%,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4.7城市中度干旱
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低2023%-2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4.8城市重度干旱
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低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4.9城市极度干旱
因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低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生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5送水工作实施步骤
5.1街道防指组织摸清人畜吃水困难的详细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
5.2街道党政办公室根据灾情,提出安排车辆送水方案,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
5.3送水车辆按照“统一协调,分期派遣,重点支援,无偿效劳〞的原那么,首先解决需远距离取水的缺水困难社区。
5.4送水车辆以行业为单位抽调,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5.5农业抗旱要积极挖潜,广泛开辟小水源,充分利用各种零星水源和抗旱机具,确保高效经济作物的灌溉用水。
6.抗旱救灾工作要求
6.1社会事务办应协调供水管理站、农业经管效劳中心等其它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及时上报街道防指。
6.2根据抗旱救灾的需要,街道办事处应及时拨出专款用于抗旱救灾。
6.3社会事务办、供水管理站、街道财政所、等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受灾情况,争取上级支持。
6.4为确保抗旱救灾工作指挥无误,各社区、单位应保证与街道防指的联络畅通,及时将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报街道防指。
7.附那么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抗旱预案
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和抗旱能力条件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防指办公室根据区防指制定的预案,每三年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报经区政府区防指批准并由街道防办负责管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防办负责解释。
7.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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