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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救灾
款物
检查
方案
XX年救灾款物检查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县市区自查、市级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各级民政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财政、审计、监察、政府纠风办等部门为协同责任单位。
二、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救灾资金(含2023年冬令救灾款)和救灾捐赠资金使用、发放情况。
(二)检查内容:
1.救灾款物的接收、登记、拨付情况。救灾款物的来源是否清楚,帐目是否完善,拨付程序是否标准,数量是否足额到位。
2.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情况。救灾款物是否严格遵循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是否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那么,救灾款物使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存在截留、滞拨、挤占、挪用和私分、冒领等问题。
3.救灾款物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救灾款物发放是否做到对象公开、金额公开、数量公开;发放前是否张榜公示、接受监督;有关救灾资金是否按规定执行“一卡通〞发放;救灾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健全。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被查单位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汇报。
(二)查看救灾款物分配、发放及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入户走访灾民,核实、查看救灾款物领取及打卡发放等情况。
(四)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办。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1-22日。
五、检查分工
第一组:
组长:市民政局负责人
成员: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各1人
第二组:
组长:市财政局负责人
成员:市民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各1人
六、检查要求
1.每个县市区市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入户调查10户。
2、检查要深入实地,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反映真实情况。
3.检查结束后及时撰写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情况、工作制度建设情况、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要求内容全面、数字准确、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内容总结
(1)XX年救灾款物检查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县市区自查、市级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2)各级民政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财政、审计、监察、政府纠风办等部门为协同责任单位
(3)(二)检查内容:
1.救灾款物的接收、登记、拨付情况
(4)救灾款物发放是否做到对象公开、金额公开、数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