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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第二次
土地
调查
工作
进展
情况
汇报
新编
XX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第二次土地调查推进情况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同志们:
为准确掌握全旗农村新增国有农用地资源现状,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按照旗委、旗政府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机关站所的大力配合下,亚东镇根本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二调〞工作根本情况
亚东镇土地“二调〞工作于202223年11月全面启动,目前已根本完成外业调查、内业复核、主管部门验收、局部整改等主体工作。现进入新增国有农用地公开出让、违法用地罚没阶段.
此次落实新增国有农用地具体情况如下。全镇202223年碎部面积704893.2亩,在册耕地面积536358.41亩,误判面积22355.37亩,调入面积192023.18亩,调出面积20235895.67,新增43253.35亩。
二、土地“二调〞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土地“二调〞工作全面铺开后,我镇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制定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亚东镇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成立了土地“二调〞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组长,20个行政村也都配备了得力能干的联络员,为二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制定工作规那么,提高责任意识
在“二调〞工作过程中,明确专人负责,抽调业务骨干全程跟踪,逐地块、逐地类的进行外业调查;镇领导班子带头加班加点,工作人员全部要到一线,测量单位做到现场调查,现场量测、现场标绘,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簿,做到精确无误。
(三)强化监督,完善制度
加强对作业队伍的动态管理,确保按要求不走样地完成好“二调〞工作,“二调〞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建立和落实三项工作制度:
第一是建立和落实工作方案和汇报制度,要求工作组要报每天的工作安排;工作组每天要主动向“二调〞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每天进行一次总结,相互交流心得体会,共同发现、解决问题。
第二是建立和落实跟班作业制度,工作组每到一个行政村调查,由村支书和村主任跟班,一方面可现场核对地类,做到不遗漏,一方面还可对作业队伍进行监督。
第三是建立和落实工作督查检查制度,要求作业队伍要建立自检制度,二调办也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坚持一边作业一边检查,一边检查一边纠正,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确保调查资料不出现重大返工现象。
(四)队伍过硬,调查科学
邀请旗国土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对全镇的丈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聘请专业测绘队伍采用了先进的gps定位技术和设备,进行外业测量。为确保每一个数据的精准,调查小组力争走到每个图斑、过遍每处山沟角落,看清判准每块土地地类,记全每组数据,绘准每个图斑的位置,问明行政村权属界址变动情况。为防止出现漏斑、错斑及权属界线不准确等情况,每完成一个村,调查小组对全部调查成果都要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外业调查的准确性。对照航摄影像图,对可疑地类进行实地核实,实地拍照。使得调查成果详细、准确,图面清晰,同时,也保证了数据的标准和统一。
(五)编制形成了各种文字资料
在外业调查和内外业整理的根底上,编制形成了亚东镇新增国有农用地落实进度表、落实明系表、复核验收统计表、新增农用地误绘误判统计表、自检工作报告、验收报告等文字资料。
(六)公开出让、合理处分
各村通过测量核实后将每幅新增地块都分解确认到户,详细登记“新增国有农用地台帐〞由当事人签字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公开出让工作方案,公开出让时间、地点、地块位置、面积、有偿使用费缴纳方式、承包人范围等,经镇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土地出让收取新增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同时对私开滥垦等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合理罚没。
三、在落实新增国有农用地工作中发现的几点问题
(一)灭荒造林、退耕还林、五荒承包地块,现已开垦成耕地种植农作物的,有灭荒造林证、退耕还林证和五荒承包合同,但造林未成活,未按“五荒〞治理。
建议解决方法:
1、尊重原证件和合同
2、灭荒造林和“五荒〞承包的未到达造林要求,未按“五荒〞方案治理开发的取缔合同和证件,收回承包权,按新增国有农用地进行发包,签订合同。
3、退耕还林的地块征求个人和林业局意见,如果保持退耕地的恢复植被,到达造林成活标准,假设同意农用地的废止证件合同,交罚款和年地租。
(二)2022年瞒报、漏报、下蹲、误差2%的老地板没有得到粮补,此次是否缴纳罚款和年地租。(其中有的已多年一直缴纳农业税和上返三年农业税,但有的上缴政府,有的未上缴政府,被村截留,有的一直未缴任何费用)
建议解决方法:
1、根据旗委、旗政府的意见,应该交年地租,不予罚款,因未破坏生态。
2、交农业税的须看台账,谁的责任谁承担。
3、未交农业税的更应该交年地租。
(三)收取罚款时,持原罚款收据是否可抵现在罚款。顶账标准是否可降低或是维持原处分标准(202300元∕亩)顶账后剩余的面积是否可按现行标准处分。
建议解决方法:
可顶罚款,但是只能顶原罚款标准、额度、面积。不可降低原标准,剩余面积可按现处分标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镇土地“二调〞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很多缺乏,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乡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将学习先进、弥补缺乏,对于存在的问题将认真改正,提高工作效率,迎接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为提高我旗粮食生产及保护耕地,科学制定农业开展规划,提供根本、翔实、可靠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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