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标准管理意见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效劳窗口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开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出租汽车运营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行业整体情况看,还存在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转让不标准、劳动用工不标准、无证营运车辆扰乱市场等问题。为进一步标准管理,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开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标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新政办发(2xx)20236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标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标准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xx市标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附后),负责标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市属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按照意见要求,把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正确处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开展和稳定的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开展。二、科学规划,依法监管,营造良好的行业开展环境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应认真组织xx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出租汽车停靠点的设置提出要求,以方便群众乘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出租汽车行业招手即停、上车即走的营运特点,调整单一禁止或限制出租汽车通行的管制措施,取消对出租汽车双燃料动力改造的限制,鼓励出租汽车使用清洁环保能源。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出租汽车平安检测机构检测设备和计量认证的管理工作,并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出租汽车平安性能检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出租汽车里程计价器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出租汽车里程计价器检定工作的落实,保证出租汽车里程计价器的准确可靠,维护广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需求与运力供给的监测监控,并会同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标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转让行为,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标准企业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