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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开展
卫星电视
地面
接收
设施
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
意见
关于开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防止各种境外势力及“法轮功〞邪教通过卫星电视传播途径对我实施舆论攻击和思想渗透,根据国办发(2022)86号和广发外字(2022)254号及黔广社字(2022)383号、综治办(2022)16号及工商市字(2023)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州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按时完成任务,按照中央、省、州领导同志的指示和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我州开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颠覆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政治平安、信息平安和文化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大力开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确保我国播送电视的导向正确和繁荣兴旺;一手抓坚决抵抗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功势,坚决抵抗腐朽文化的侵入和渗透,确保对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决不给境外反动宣传和有害信息在我州有传播扩散的可乘之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宣传舆论和思想文化环境。
二、建立机构
加强领导
我州的专项整治工作由州播送电视局牵头,会同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国家平安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62023办公室、州综治办联合部署、指导和协调,州XX县区(市、区)成立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继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人员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补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互相通报信息,及时沟通情况。
今年以来,个别县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源头管理出现了严重的反弹局面,这些县要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各负其责,协调行动,共同把工作做好。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对一些县的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办、跟踪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特别是要坚决打击违规销售安装的行为,解决源头问题。同时,对城镇和农村“私装〞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行清查,对有线电视网络覆盖范围内安装的卫星电视设施予以撤除。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销售安装方面,重点区域是晴隆、兴仁两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兼顾、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多做少说、内紧外松〞的原那么,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标准我州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秩序。这次专项整治的具体任务是:
(一)查处未取得省信息产业厅、省播送电视局重新审核手续而擅自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
(二)查处未取得省、州播送电视部门批准和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而擅自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重点查处城乡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无州广电局监制、未印有“黔西南州广电专用〞字样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坑害农民的行为,严格实行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的许可证制度;
(三)查处未按“专产专营〞规定,将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定向销售给未经省、州播送电视局批准,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安装企业的行为;
(四)查处销售、安装预置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参数以及具有“盲扫〞功能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
(五)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的行为;
(六)查处安装和使用“小耳朵〞接收台湾电视节目的行为,对其设施来源,要一查到底。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这次集中专项整治的时间为两个月,即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止。在这两个月内,各县(市、区)必须组织一次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必要时,州的领导小组将对县的执法工作进行催促检查。各级播送电视行政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牵头工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信息沟通。各县(市、区)播送电视行政部门要及时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提供素材,互通情况,各职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及时通报有关举报信息。
(二)确保质量和效率。各职能主管部门要跟踪办理每一项工作,登记备案,有始有终,高效严谨;要按紧急程度,限定承办时间。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问题,各级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办。对办理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要予以提醒和批评,对久拖不办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防止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对违规经营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提供庇护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四)加强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本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别于11月20日和12月20日两次书面上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播送电视局),州领导小组将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对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结束以后,各级播送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职能主管部门要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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