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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中
计划生育
工作
管理制度
中学方案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宗旨与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方案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方案目标责任,严格控制教职工方案外生育,全面提高我校的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方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二、组织与管理
(一)、我校的方案生育工作由学校党政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方案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xxxxxx任组长,xxxxx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方案生育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全校的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工作,落实人口与方案生育实施方案,与片区XX县区计生管理部门的联系。
(二)校内各部门的方案生育工作实行部门年级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年级的方案生育工作负总责。
(三)校计生办做好方案生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和人口与方案生育根底知识的普及教育,为已婚育龄人员提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咨询、知情选择避孕措施指导。
(四)我校的方案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学校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方案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检查评估。
(五)我校方案生育工作管理和效劳对象包括全校教职工、流动人口(临时工以及教职工家属、租用我校住房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口)。本方法所称育龄人口是指年龄在18—49周岁的女性和18—60周岁的男性。
三、优生与节育
(一)生育必须按方案进行,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孩子,鼓励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二)根据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规定,我校教职工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2、独生子女死亡的。
3、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5、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6、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7、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8、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9、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四)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女方应该采取以上环为主的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孩子的,女方或男方应采取结扎为主的绝育措施。经诊断不宜上环、结扎的,应该采取药具等避孕措施。方案外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
(五)属于方案内初育的孕妇必须在2至3个月内(第3个月不超过当月的25日)到校方案生育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方案内二胎者必须先申请,等待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怀孕。
(六)计生专干做好孕情监测和查访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计生证件,人口与方案生育信息统计,每月向上级(县、居委会)方案生育办公室报告人口与计生信息变动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
(七)学校计生办每年定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监测和生殖健康的检查(三查:查环、查孕、查病)。严格催促已婚育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未就业、已下岗或外出务工的查环查孕对象)按时查环查孕。在办理批准教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2个月以上)或借调手续前一定要先审查县计生效劳站出具的
近期(2023天以内)查环查孕证明,并要催促其每隔3个月到计生效劳站接受一次查环查孕。一次漏查的人员,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补查手续。
四、奖励与优待
(一)学校依照国家的政策对自觉实行方案生育的教职工给予奖励优待。根据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的规定: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酌情安排男方护理假2023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鉴于我校适婚年轻教师较多,学校提倡教职工在寒、暑假休婚假、办婚事。
(二)实行方案生育手术的,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出宫内环的(经计生办同意)休假1天;
3、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4、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5、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方案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方案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
6、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假期的,由县以上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确定。
(三)实行方案生育的休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奖金照发。施行节育手术确需护理的,经手术单位证明,给其配偶护理假,视为出勤。
(四)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职工,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至小孩满十六岁止,每年“六一〞儿童节可获得学校的送温暖工程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
五、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一)根据XX省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工作管理方法,适用于现居住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
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称已婚流动人口。进入我校一个月以上的无XX县区城市户口人员和租住我校单位或职工住房的来往人员。
(二)凡人事关系在学校的未婚男女职工以及个人雇用并形成劳动关系的家庭效劳员(无论婚否),进出时必须到学校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并向学校计生办交寄婚育证明、孕检证明(“b超〞),逾期拒不接受检查的或不交验计生证明的,根据流动人口管理方法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关系所在部门的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并处200—5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教职工校内住房对外租赁者,必须承担租赁户的方案生育责任,房主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方案生育管理合同〞,要做好育龄流动人口的方案生育管理,催促流动人口遵守方案生育的政策法规,及时到计生办交验婚育证明并按要求参加避孕节育检查等;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那么,凡有违反方案生育规定的,责任由房主承担。
(四)流动人口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方案生育管理规定,学校计生办定期组织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查访。
六、法律责任
(一)学校育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方案生育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方案外怀孕的,必须立即终止妊娠。凡违反方案生育方法的教职工,不能按规定进行“三查〞者,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二)建立方案生育民主监督、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向校方案生育办公室举报违反方案生育的情况。
(三)学校对违反方案生育的部门,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各处室或年级组主管领导,对本组方案生育工作负总责。不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方案生育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
(四)方案外生育(非婚生育、违法生育)子女的教职工,除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以外,还将视情节给予撤职或开除等行政处分;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
(五)为违法生育对象提供躲避场所或者主其逃避检查提供其它便利条件、伪造、变造、买卖生育证,方案生育手术证明、病残儿鉴定证明等方案生育证明。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根据XX省流动人口管理方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并处5000—20220元以下罚款,依法追究责任。
(六)学校方案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忠于职守,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否那么追究法律责任。计生办要认真落实国家人口与方案生育政策,对新聘用人员(已婚)的婚育情况进行注册登记。各处室、各年级组必须及时上报怀孕人员名单,办理相关手续。办公室在办理入校手续和发放工资前,必须要有计生专干的验证签字手续,如有方案生育证件不全者,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七)对于违反国家方案生育规定,不履行协助方案生育管理义务的部门和个人,学校责令其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xxxx中学
202223-2-20
第二篇:方案生育工作管理制度方案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季度效劳制度
1.每年
三、
六、
九、十二月为区级机关已婚育龄妇女集中效劳月。
2.效劳月中,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由计生专干带队,认真组织育龄妇女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集中效劳。每季度做好育龄妇女的孕情、环情和妇女病检查等效劳工作。
3.各计生专干要对照已婚育龄妇女名单,详细做好效劳的相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做好工作、落实相关措施。
4.对组织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向区计生领导小组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5.对无故不参加季度效劳的人员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一次不参加的由单位找其谈话,提出批评,二次不参加的应扣除其半年误餐补助费,并限期补检。
6.季度效劳所需经费,按每人每年40元核算,由各单位年初统一交纳。
二、查验证明制度
1.每年六月、十二月对男性工作人员的配偶实行集中清查验证。
2.清查验证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做好记录,并留存证明原件。
3.男性工作人员提交的配偶查验证明,必须是全区统一格式。
4.对未按时提交配偶有效证明的人员,一次未提供的由单位找其谈话,提出批评;二次未提供的由单位扣除其半年误餐补助费,并限期补交。
5.机关工委将随时调阅检查各单位的清查验证记录。
三、计生信息上报制度
1.每月二十八日为计生工作例会日,遇节假日顺延。
2.各单位要排清本单位当月内发生的所有婚育、节育、人员变动等信息,并填报信息报告单和微机录入表。
3.各单位要如实上报有关信息,不得瞒报、漏报信息。如有瞒报、漏报现象,那么取消单位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责任。
4.计生专干按时参加例会,不得缺席和迟到。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篇:方案生育工作管理制度一、计生工作职责与目标任务
1、计生效劳所负责本镇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的检查、催促、指导和管理。
2、搞好人口预测,制定并落实人口方案,及时上报月报表、年报表。
3、审批、发放一胎生育指标;按程序审核上报二胎或多胎生育指标;落实好当年有生育妇女的节育、避孕和生殖保健的效劳工作;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加强人口管理,及时核实变更帐卡,帐卡册保持一致,夯实根底、从严治理,积极推行方案生育新机制。
5、做好方案生育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生知识宣传贯彻,大力推进依法治计工作,禁止方案外一孩、二孩及多孩生育,杜绝早婚、早孕和无证生育现象。
6、计生效劳所负责人负责综合情况,协助领导决策、制定年度方案,组织落实、指导、督查、考评、记载等工作。
7、及时准确地完成方案生育统计工作,统计员负责检查核对帐卡、审报统计报表、指导计生业务工作、及时上报反响本所计生工作情况的信息。
8、当年的方案生育率、环扎率、外流人口持验证率、计生知识“知晓率〞等各项指标,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