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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区政府
自觉
接受
人大常委会
监督
全力
推进
依法行政
区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近年来,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从理念、落实和机制上进行突破,全力推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开展。
一、在理念上强化“五个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是党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重要渠道。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本届区政府通过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学习,根本在理念上强化了“五个意识〞,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一是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找准角色定位。人大依法履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职能,是人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政府依法、标准、高效行政的重要保证。政府领导由人大选举产生,既要接受党委的领导,又要对人大负责;
人大与政府的关系,就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就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区政府要求政府部门和政府组成人员时时处处依法行政,在头脑中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多年来,区政府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把执法检查放在重要地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依法治区工作逐步走上了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强化“监督就是支持〞的意识,积极配合人大监督。区政府认识到,人大的监督使政府工作的成效晓之于民,有了人大的监督,政府工作对于老百姓就会更具透明度、信任感和亲和力,这从本质上对政府工作是关心与帮助,是鼓舞与鞭策,是理解与信任。近年来“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指导着我们在实践中积极配合人大的监督,形成了人大与政府共同为民办实事的合力。
四是强化“监督就是促进〞的意识,推进工作督办落实。人大的监督不断深化,必然依法严格要求政府落实各个环节,这样就有效防止了形式主义和外表文章,对政府工作实际是一个极大的促进。区人大通过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极大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府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推动了区域经济社会开展。
五是强化“监督就是保障〞的意识,维护人大监督权威。人大监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廉政建设,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懈怠,对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政府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我们时时处处注意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同时也树立了政府的权威。
二、在落实上突出“五个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落实人大对政府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必须要表到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来。近两年来,我们主要突出“五个重点〞,在落实上下功夫,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去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一些管理方法和规定。区政府根据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狠抓了贯彻落实。如按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那么,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区政府的重要政务信息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通报制度;
把落实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要工作职责,做到逐项分解量化,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间,建立了由区政府领导把关协调、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区政府督办室跟踪督办、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反响的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是积极配合人大执法检查。2004年以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对区政府执行行政许可法、义务教育法、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科技进步法、防洪法等10多部法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区政府贯彻执行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区人大执法检查活动中,区政府精心准备,积极配合,同时针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方案,责成有关部门迅速整改,并按区人大要求报告结果,有效推动和改进了区政府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和调研。其一,接受人大对“工业兴区〞战略实施的监督。近两年来,区人大共计组织了10余次对“工业兴区〞战略实施的视察或调研。对于人大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区政府认真抓了整改落实,促进了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开展。其二,配合人大对区域经济社会开展的重大事项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的视察。去年以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推进城区小街巷建设、农民增收、民营经济开展、劳动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血吸虫病防治、平安生产等工作给予极大关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指导,并积极向区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得力措施,解决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是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府承诺的为民所办实事。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强化办理工作质量,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区长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各位副区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办理工作负全责,承办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承办代表建议和意见的第一责任人。各承办部门都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和最终目标,对承办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区政府办公室积极提请区长办公会研究或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两年来,区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的人大建议案办理工作8次,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解决的建议案6次,区政府共承办了人大建议129件,办结率、答复率和见面率均为100%,满意率为98%以上;
办理政府承诺的实事两年共计18件,到目前为止,除2件正在按进度办理之外,其余全部圆满完成,人民群众比较满意。
五是积极配合人大做好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其一,积极配合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政府组成人员拟任人员的提名、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去年以来,在决定任免的区人大常委会议上,4名区政府组成人员全部到会作供职发言,并依法通过任命。其二,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述职的相关配合工作。在区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前,区政府每年都要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述职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区人大组织评议政府办公室、区经济局、区劳动局和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后,反响就很好。在评议工作中,被评议人员都能虚心听取代表批评和意见,认真接受监督评议,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进行整改。
三、在机制上探索“五个创新〞,确保人大监督实效
为了确保人大对政府的监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们立足实际,从强化制度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入手,探索了工作机制上的“五个创新〞。
一是高规格交办考核。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我们专门在区政府全会上予以交办,并把办理工作纳入区政府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年终进行考核结帐。近两年,区政府对区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等16家人大代表建议和为民所办实事的办理先进单位进行授牌表彰,极大地调动了承办单位落实人大监督的积极性。
二是高密度联系沟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案、新出台政策、主要统计报表以及重要调查报告、情况通报和发生的重大问题等都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所属工作委员会报送,主动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三是经常性报告工作。对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如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审计情况等工作,区政府一直坚持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审议。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那么,细化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对改革、开展和建设中的一些重要工作,如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工业开展、城建城管和社区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企业和人事制度改革、实事办理、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区政府都坚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听取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使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都在区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完成;
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人大常委会依法要求报告的重要工作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听取的专题性的工作报告,区政府坚持做到了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认真准备材料,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审议;
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和视察政府工作后所形成的审议意见、视察意见,区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形成整改方案,催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并将落实结果及时向人大作出书面报告。2022年,区政府共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9次,接受执法检查和视察6次,专题调研6次。为进一步标准向人大报告工作的程序,配合人大视察活动,今年区政府还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暨配合人大政协视察工作的通知,着力从制度上强化了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四是全过程接受监督。其一,事前接受监督。区政府在作出重要工作决策前,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征求到的人大意见作为政府决策重要依据,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资源。其二,事中接受监督。政府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均主动邀请人大的同志参加,区政府出台的有关重要政策、措施,都提前报送区人大征求意见。其三,事后接受监督。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经常主动与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五是全方位进行督办。其一,专门负责。区政府专门明确区政府督办室负责与人大办联系,对各项督办内容,通过 询问、现场检查、上门催促、督查通报催办等形式,加快政府部门的工作进程。区政府于今年4月底召开8件实事现场督办会,5月初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查会,5月底邀请人大代表到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及现场督办等,确保了进度与质量。其二,组织协调。对承办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采取分层次的方法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凡一般性具体事项,由督办室组织协调;
凡涉及几个部门或职能交叉的主要事项,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组织协调;
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区长或分管区长组织协调。其三,报告反响。对重大督查事项的承办单位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向区政府督办室反响情况,并向区政府报告结果。其四,检查备案。对每项督查事项事前登记、事中进行督办、任务完成后进行销号,同时注明责任人、拟办结时间、实际办结时间,一事一单、一单一存,有效地防止了工作失误,保证了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