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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危险废物
管理人员
培训
方案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危险废物管理培训考试
主要考核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重要提示。本次试卷总分值20230分,及格分数60分。
部门: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90分)
1、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工程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工程,必须依法进行(
),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产生固体废物的(
),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
)、(
)、(
)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
)、(
)和(
),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6、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
),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
7、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
),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
)。
8、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
)、流向、(
)、(
)等有关资料。
9、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
)设施、场所,平安(
)存放,或者采取(
)处置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
)。
2023、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
)。
11、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方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2、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13、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
)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14、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
)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平安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15、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
);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6、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17、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
),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23分)
1、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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