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94修正).docx
下载文档

ID:1945192

大小:23.76KB

页数:17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中 华人 共和国 治安管理 处罚 条例 94 修正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条例〔94修正〕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过,依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 条例>确实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其次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惩罚条例>确实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1994年5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94年5月12日 名目 第一章总那么 其次章惩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惩罚 第四章裁决与执行 第五章附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平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当进行,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平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侵害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惩罚,应当赐予治安管理惩罚的,依照本条例惩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那么。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稍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其次章惩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惩罚分为以下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全部的工具,可以依照规 定没收。详细方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假设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力量 人或者限制行为力量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惩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惩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 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掌握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惩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 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惩罚。 第十一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缘由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惩罚。 第十二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惩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急或者对他人的平安有威逼 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 第十三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十四条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据情节轻重,分别惩罚。 教唆或者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惩罚。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惩罚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惩罚该主管人员。 第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 惩罚: 〔一〕情节特殊稍微的; 〔二〕主动成认错误准时改正的; 〔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第十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惩罚: 〔一〕有较严峻后果的; 〔二〕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屡犯不改的。 第十八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觉察的,不再惩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连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惩罚 第十九条有以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峻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消遣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污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有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七〕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逼方法的。 其次十条有以下妨害公共平安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二〕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急物品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急物品,尚未造成严峻后果不够刑 事惩罚的; 〔三〕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四〕经营旅馆、饭店、影剧院、消遣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平安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五〕组织群众集会或者文化、消遣、体育、展览、展销等群众性活动,不实行相应的平安措施,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六〕违反渡船、渡口平安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七〕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平安规定,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八〕在铁路、大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平安,尚不够刑事惩罚 的。 其次十一条有以下妨害公共平安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设置、使用民用射击场,不符合平安规定的; 〔二〕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平安规定,尚未造成严峻后果的; 〔三〕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掩盖物、标志、防围的,或者有意损毁、移动掩盖物、标志、防围的。 其次十二条有以下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惩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稍微损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污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逼他人平安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其次十三条有以下侵害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惩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有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其次十四条有以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惩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置的; 〔二〕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竞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三〕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的; 〔四〕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五〕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六〕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撤销登记、明令解散、取缔后,仍以原社会团体 名义进行活动,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七〕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其他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实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八〕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其次十五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以下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 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觉察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 〔二〕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峻后果的; 〔三〕有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四〕有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五〕有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 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六〕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七〕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四周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 其次十六条违反消防管理,有以下第一项至第四项行为之一的, 处十日以下拘留、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二〕有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通行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三〕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四〕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峻损失的; 〔五〕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平安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峻后果的; 〔六〕违反消防平安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七〕埋压、圈占或者损毁消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八〕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其次十七条违反交通管理,有以下第一项至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七项至第十一 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二〕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在城市集会、游行,违反有关规定阻碍交通,不听民警指挥的; 〔四〕无理拦截车辆或者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的; 〔五〕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地区,强行通行,不听公安人员劝阻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