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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城镇
基本医疗保险
异地
安置
人员
XX市城镇根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
关于印发XX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方法的通知
沈劳社发(2023)27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XX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方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一日
XX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解决异地安置人员就医问题,根椐XX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2001)第5号)和XX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方法(沈劳社发(2001)37号),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参加我市根本医疗保险且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第三条申办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本人在外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2、配偶或子女在外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3、无子女或子女均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由其亲属赡养、照顾,该亲属在外地定居,有当地的户籍或产权住房,并且同意长期赡养、照顾老人。
4、投奔在外地定居的配偶或子女,配偶或子女是现役军人的。
第四条申办程序。申请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随单位参保的人员由单位负责办理,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由本人或代办人办理。第五条医疗待遇。异地安置人员办理审批手续一个月后,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发生的住院、急诊留观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符合门诊特殊病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但必须按规定返回参保地,在医保中心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认定。经认定合格的可以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待遇。
第六条就医管理。异地安置人员可在当地就近选择三所医疗保险定点的综合医院(
一、
二、三级各一所)就医。患有专科疾病的还可选择一所专科医院就医。
享受门诊特病待遇的患者,可在上述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作为门诊特病定点医院。定点医院选定后一年之内不得更改。
异地待遇生效后,将封锁医疗保险ic卡在参保地的统筹待遇。
第七条费用结算。异地安置人员发生的住院、急诊留观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行垫付,符合我市根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医疗终结后三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市医保中心,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结算。门诊特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也由个人先行垫付,实行限额报销,定期持相关手续到市医保中心报销。限额报销标准参照沈劳社发(2023)44号文件规定的,同病种统筹基金人均定额执行。缺乏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执行限额报销标准。
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基金可以返还现金,每年申报结算一次。
上述结算工作,随单位参保的人员有单位负责办理,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由本人或代办人办理。
第八条已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满一年以上的人员需返回我市或变更异地安置的,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异地安置就医手续。
第九条在职职工随工作单位需常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可参照本方法执行。在职职工随单位驻异地工作不满一年的,可参照“出差、外出学习〞处理。异地居住不满一年的,可参照“探亲〞处理。第十条市医保中心依据本方法,制定具体操作细那么。
第十一条单独统筹区、县(市)可参照本方法精神,研究解决本地区异地安置人员的就医问题。
第十二条本方法由市劳动社会保障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方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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