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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副县长
全县
重点项目
建设
环境
保障
专项
整治
会上
致辞
副县长在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专项整治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在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专项整治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再发动、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着力解决效劳不优、环境不佳等制约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以环境大改善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大提速,从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健康持续开展。下面,我就做好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专项整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我县围绕优化工程建设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的工作,全县的投资环境、工程建设环境明显改善,对外形象逐步提升。但是,结合5月份以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情况以及近期的群众上访情况看,个别职能部门失信低效、行业不正之风、基层群众工作不扎实等影响工程建设环境的问题有所抬头和反弹。8月中旬,县委、县政府为此在全县启动开展了重点工程建设“百日整治活动〞。通过近期掌握和调查的情况看,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效劳意识淡薄。个别单位不注重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不重视企业和群众诉求,工作人员效劳意识差、效劳水平低。二是行政效率低下。有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行能力不高,工作效率低下,“中梗阻〞现象严重。有的部门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交办的工作,置假设罔闻、应付了事,甚至已经明确到具体人头的工作,落下去后就石沉大海,没了音信,执行力落实力较差。三是重点工程周边环境不佳。重点工程所在地土地管理极不标准,私下随意租赁、征用问题突出,给统一征用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影响;(个别国家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自作聪明,幕后筹划给工程建设设障、捞取好处)个别村组干部向工程单位索、拿、卡、要和成心刁难,或出馊主意、坏点子,教唆、煽动群众闹事,特别是征地拆迁方面,相当一局部群众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有的群众采取抢栽、抢种、抢建等方法企图获得更多补偿;个别因工程建设引发的上访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和有效解决,致使集体访、越级访不断。四是局部上挂部门配合不力。如在“312〞国道新开路口问题上,县公路段不是积极协助解决,而是动用车辆封堵道路;电信、电力部门在局部重点工程建设区域内需要迁移电杆问题上,不是积极配合解决迁移方案,而是张口谈钱,等等。这些问题已成为影响工程建设、制约重点工程建设的顽症,如果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延误工程建设、破坏投资环境、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开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工程建设环境和开展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环境保障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快开展的“保障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优化工程建设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领域广、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重拳出击,标本兼治,下决心解决工程建设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确保重点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提高行政效能,解决办事效率不高问题。一要简化办事环节。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今天能办的事,不要推到明天;一个部门能办的事,不要扯皮到几个部门;能一次办结的事,不要让人家几次上门;能上门效劳的,不要让人家东找西找。二要下决心解决“中梗阻〞问题。坚持执行落实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开展竞争上岗,真正做到“庸者下、平者让、能者干〞。三要下决心整治少数部门中层干部效劳意识不强、“衙门作风〞严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欺上瞒下、执行不力等“中梗阻〞问题。四要继续坚持并完善政务公开、效劳承诺、挂牌上岗、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和客商评议站所股长活动,建立完善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二)严格教育管理,做好重点工程建设周边群众工作。优化工程建设环境必须有广阔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群众了解政策、了解法律、了解党和政府的决策意图,增强群众的大局意识、政策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广阔群众成为工程建设环境的维护者。同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关心和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于因工程建设给群众造成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工程所在地群众的上访问题,切莫拖着、捂着、拦着,要想方设法尽快予以解决落实。同时,要按照严格落实“六个一〞工程推进机制和领导干部包联重点企业责任要求,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多抽出时间深入重点工程建设一线调研走访,了解情况,积极主动为工程建设和企业开展解决用地、资金、审批、开工建设等难题。
(三)开展百日整治活动,整治影响和破坏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要以县上集中开展的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百日整治活动〞为契机,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继续保持打击破坏开展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要继续下大气力打击恶意阻挠工程建设、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漫天要价、恶意阻工、寻衅滋事、封门堵路、聚众上访等破坏重点工程建设和企业开展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处理一个。县纪委监察局要充分发挥重点区域派驻监督检查组的职能,广泛借助行风评议、政风评议等手段,严肃查处在重点工程审批、办理施工环境案件中办事拖拉或项着不办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开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做到从快查处、从重处分,对于一些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特别是对幕后操纵、经常出现干部破坏经济开展环境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该停职的停职、该处分的处分、该谈话训诫的给予三项制度处理,真正在干部中起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国土、住建等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新闻媒体要加大优化经济建设环境的宣传报道力度,在全面做好正面报道的同时,及时将破坏工程建设环境的行为予以曝光。
三、夯实责任,优化环境。
优化重点工程建设环境,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夯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督查,确保重点工程环境保障工作坚决有力,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加强对优化工程建设环境工作的领导、催促和指导。要继续坚持领导联系重点工程、企业制度,密切关注重点工程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认真督办破坏工程建设环境的案件。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重点工程建设不是哪几个人,哪几个单位的事情,而是全县的工作,全社会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坚决克服部门主义、本位主义,但凡有利于优化工程建设环境的事情,就要自觉执行、主动落实,不讲条件、不计得失。但凡涉及多个部门、多家单位的事情,都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纳入督查督办重要事项,进一步创新形式和手段,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检查、催促、评估的牵头部门,要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各种行风评议活动,对那些问题较多或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跟踪督查、跟踪问效,不断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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