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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战后
日本
第二次
教育改革
初探
绪论
对我和其他中国人乃至许多东亚国家的人民来说,日本都是一个具有特别观感的国家,这种特别观感,既有地缘的、文化的、历史的,也包含着个人感情。从地缘政治的角度来讲,中国与日本一衣带水,在东亚局势中,中日关系对于地区的稳定和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文化角度来看,日本与中国可以说是同文同种,都深受儒家文化的熏陶,天然有着一种亲近感。但是自日本明治维新以来,“脱亚入欧〞成为国策,19世纪后期日本对外发动侵略扩张,其军事侵略与殖民统治对亚洲各国造成了深重的灾难,而战后日本右翼沉渣泛起,不断试图掩盖其侵略行为,推卸战争责任,这使亚洲各国对日本产生了不信任感和防范心。在我看来,日本的文化历史可以看作是一部“学习赶超史〞,从唐代开始学习赶超中国,到近代学习西方并赶超西方兴旺国家,20世纪60年代经济全面恢复后,日本又有了新的“政治大国〞的赶超目标,“学习——赶超〞模式就是日本开展的根本动力。我研究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日本教育改革的观察,从比拟借鉴的角度思考,去揭示对教育有帮助的某些具有普遍价值的规律。
一、 第二次教育改革背景
儒家思想在战前日本传统教育理论根底方面始终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从隋唐时期开始,随着中日两国展开交流,儒学传播到日本,并在日本外乡化,成为日本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主要工具,自日本有学校以来,教育大多以儒学思想为主要内容。明治维新时期,日本确立了“富国强兵〞、“文明开化〞的开放政策以及“和魂洋才〞的改革精神,由此开始大量学习和引进西方的科学技术,西方的种种思潮也传入日本。为了稳固统治,明治天皇公布总纲性指导文件教育敕语,其主要内容仍然是依靠中国儒家思想来实施国民教育。明治政府仿照西方国家设立“修身〞课程,灌输教育敕语的内容,强调忠孝义勇、忠君爱国等精神,培养效忠天皇和国家的忠顺臣民。明治后期,日本统治阶级不断强化所谓的“民族精神〞塑造,使教育走向了极端国家主义,甚至将外侵略宣传为建设“东亚共荣圈〞,使人们长期受到“武运长久、皇国不灭〞等超国家主义思想的控制,教育完全脱离了应有的内容,成为政治家控制人民思想的工具,并伴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脚步愈演愈烈,走向战争狂热。
1945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战败投降,明治维新改革之后的所有成果全部毁于一旦,战前教育体系完全崩溃,日本开始了为期6年8个月的美国军事占领时期。根据波茨坦公告的内容,美国将铲除日本军国主义,解除军队武装,将日本改造成为一个和平国家。1945年9月22日美国公开说明占领日本的目的是“保证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和对世界平安与和平的威胁;政府尊重他国权利,对和平负责,支持联合国宪章理想与原那么所表示的目的〞[1]
教育作为社会整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美国主导下进行了一次自上而下的全面民主和平改革,被称为日本历史上的第二次教育改革,这次改革既是近代日本教育的终结,也是现代日本教育的起点。第二次教育改革从1945年到1970年跨度20余年,在这20余年间,日本经历了被占领到取得形式独立的不同历史阶段,教育改革的政策跟随不同的国内和国际环境而转变,根据纵向的时间顺序,第二次教育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占领时期从1945年8月到1951年底是第一阶段,从1952年到60年代末为改革的第二阶段。
二、 第二次教育改革过程——占领时期
占领时期教育改革按照纵向时间顺序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具体的时期:第一时期1945年8月——1946年3月,第二时期1946年3月——1949年6月,第三时期1949年6月——1951年11月。与日本其他方面的社会改革相同,第二次教育改革的政策深受当时瞬息万变的国际局势影响,呈现出曲折中前进,螺旋式上升的特点。
〔一〕 1945年8月——1946年3月
这一时期教育改革才刚刚开始,在百废待兴的现状下,最重要的是将战争残留彻底去除,才能进行民主化改革,因此这一时期教育政策的改革重点就是扫除军国主义思想。
被占领时期日本的教育改革,由美国占领当局、日本文部省、教育专家委员会三方主体共同推动。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时,教育系统已根本崩溃,由于美国的空袭,日本的大中型城市被毁坏殆尽,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被迫放弃学习,战争中家破人亡失去亲人的学生比比皆是,“从国民学校到大学,遭受空袭的总计有3556所……据厚生省的统计,截止1948年,全国仍有123500名流离失所的儿童……〞[2]战后初期,日本国民对于战争、对于发起战争的领导层、过去的国家政策都产生了深深的疑心,人民艰难度日,为了糊口而挣扎,但长期以来的“忠顺臣民〞思想仍然制约着他们,国家自上而下的陷入价值矛盾的状态之中。
1945年9月15日,日本文部省制定发布的新日本建设的教育方针就反映了这样的矛盾状态,方针一方面要求经历过战争之后要从教育入手更加深入保卫国体的意识,排除军国主义势力,加大建设和平主义国家的步伐。这说明了日本统治阶层的矛盾态度,试图维持破裂的天皇权威,又被迫的走上建立民主教育体制之路,这种改进思路并未被占领当局接受。1945年10月美国占领军发布了关于日本教育制度的管理政策作为过渡时期的指导方案,宣布铲除教育领域的军国主义残留,1946年3月美国教育专家使者团在日本教育家委员会的协助下提交了美国教育使者团报告书作为战后教育改革的真正蓝本。
基于美利坚合众国对日占领初期的根本政策中“解除日本武装,使其非军事化〞精神的指导,采取了一些较为激进的手段彻底扫除战时教育体制。文部省首先于1945年8月16日下令废除学生发动令,10月6日废除战时教育令,10月11日废除学生劳动令,全面停止战时体系,使学生参军事活动中解脱出来。同年10—12月,官方公布了关于日本教育制度的管理政策、教师及教育官员的调查、开除、认可、废除政府对国家神道的保护支援、监督、弘扬以及停止开设修身、日本历史、地理课四大指令。四大指令内容包括禁止普及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停止各级学校内的军事训练,禁止进行军事教育;同时对教师与教育行政官员队伍展开调查,开除军国主义与极端国家主义思想者以及反对占领政策的教师、行政官员的职务;在教育中剔除神道教的影响,规定宗教与教育别离,禁止向学生灌输天皇崇拜思想与超国家主义思想;教科书中禁止出现有关于神话、军国主义内容,重新编写历史、地理教科书,取消修身课,废除学校教育中的武道课程和其他战斗性竞技课程。
虽然在教育领域以雷厉风行的手段剔除了军国主义,但军国主义的根源还未被消灭,战前的教育制度由教育敕语规定,其精神内核来自明治宪法。宪法中规定的“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标志着天皇统治的合法性,这一法律是是天皇权威的支撑。天皇集权制是战前日本政治体系的核心和精神支柱,要彻底的变革日本社会,势必要改造天皇制度,“从理论上来讲,日本所有活着的人都是为了感念和报答天皇,万千子民甘愿为了天皇上沙场赴死。现代社会中我们很常见的是各国国民对自己国家国旗的崇敬,但战前日本的国民对于天皇的崇拜是整个民族的统一象征。〞[3]美国占领当局认为用激进的手段废除天皇制是不现实的,决定对天皇制进行温和的民主化改革,使其成为类似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象征元首制度。
1946年1月1日天皇公布人间宣言,提出:“朕和国民之间的纽带是依靠互相信赖互相敬爱所形成,并非是单靠神话传说而生出,而说朕是神,日本民族有比其他民族更优越的素质,拥有能扩张统治世界的命运,这种误导民众的观念是毫无根据的。〞[4]从而根本否认了天皇统治的神圣性,同年11月公布的日本国宪法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5]天皇成为名义上的领袖,不再拥有实际政治权利,日本实际上成为议会制君主立宪的国家。政治领域排除“皇国理念〞的同时,教育界也对教育敕语进行了批判,美国教育使者团报告书中提出,战前奉行的教育敕语将国家命运、皇国理念作为教育的最终目的,否认了个人的价值;各种礼拜天皇仪式是统治学生的强力思想武器,为适应好战的国家主义目的而存在,以盲目自我牺牲和绝对服从来确保忠诚心与爱国心,要求全面废除教育敕语。
这一时期对天皇的处理其实是不彻底的,虽然从制度上修改了国家权力结构,但是天皇的影响力并没有大幅的减少。保存了天皇的特殊地位,也没有追究天皇发起战争的战争责任,在社会生活中保存天皇生日的“天长节〞,天皇的影响存在于日本国民生活之中,作为精神符号长久保存,使皇国主义思想不能被铲除,这为日后保守势力抬头埋下了伏笔。
〔二〕 1946年3月——1949年6月
肃清社会各领域的战前军国主义残留之后,日本初步脱离战后虚脱状态,教育领域改革在这一时期进行到重建阶段,主要在义务教育、学校制度、教育行政制度方面展开现代化的民主改革。
美国教育使者团报告书的中心思想以自由主义为核心,要求人人平等,成认公民的个人价值和尊严,并且以这种价值观为根底将个人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开发出来,依照每个人的个人的能力和独特个性实施针对性的教育。这符合占领当局的改造目的,1946年公布的宪法相关规定也与“个人价值〞理念相吻合。新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一切根本人权不得受到侵害〞,“每一个国民都被视为独立的个体而受到根本的尊重〞,“拥有思想自由和人身的自由不受侵犯〞,“每一个国民,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都享有依其能力所及,受到同等教育的权利〞,“每一个国民,按照法律的规定,都有权利让子女接受普通免费的义务教育〞。[6]以新宪法为母法,其民主精神为指导,1947年3月教育根本法公布实行。教育根本法前言如下:“我们决心已表,首先设立日本国宪法,以此为根底建设明主与文化并存的国家,为全世界的和平与全人类的幸福生活作出奉献。这一想法能够具体实行,从根本上来自于教育的威慑力。这一根本法旨在培养注重个人尊严,尊重他人,追求真理,爱好和平的人才。〞[7]随后在美国占领当局的指导下,日本政府又出台了学校教育法、教育委员会法等法律,根本上实现了教育领域的法制体系重建。
教育根本法出台后,日本政府开始着手恢复在战争中崩塌的学校教育体系,第一条措施就是修改学制。战前日本的学校教育制度具有明显的不平等特征,学制设置为双轨制:一条教育轨道的学生在小学后升入实业学校,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成为忠良的臣民和专业劳动力;另一条轨道的学生在小学后升入五年制初中、三年制高中,进入帝国大学,接受中高等教育,成为天皇制国家的官僚和高级科技人才,这种双轨制按照阶级划分,系统僵化,并不利于教育开展。为贯彻“时机均等〞核心原那么,政府废除了这种旧式双轨制,将学制改为“六·三·三·四〞的单轨制,即6年的小学、3年的初中、3年高中与4年大学。其中6年的小学和3年初中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普通教育;3年的高中阶段实施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大学阶段研究学习高级专业知识,大学的修业年限可以适当的延长。
贯彻“时机均等〞原那么的第二条措施是大力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的办学目的,规定在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时根据学生的身心开展实施初等普通教育,初中时在小学的根底上实施中等普通教育,培养必要的职业根底知识与技能。1947年3月文部省对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进行了修改,在立足民主主义的根底上,采取儿童中心主义原那么,将家庭、劳动等实践课程列入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截止1950年,小学入学率为99.64%,中学入学率为99.2%。[8]这为日后日本经济腾飞时代奠定了良好的人才根底
贯彻“时机均等〞原那么的第三条措施是实现男女平等。战前日本初等教育实施男女分班,中等教育单独设置女子中学,而高等教育几乎不接受女生,针对这种情况,教育根本法专门规定男女必须互相尊重、互相合作,必须成认教育上的男女平等。1948年在日本重新筹备高级中学之初,制定了“高中三原那么〞,实施综合制、学区制、男女同校制,同年文部省批准设立的首批12所大学中,就有5所女子大学。
“六·三·三·四〞学制中,高中承当着事实上的双轨任务,既要向各大大学院校输送新生,又要为社会培养掌握中级技术的人员和熟练各项技能的劳动力。因此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