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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省委市政府集体林改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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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省委 市政府 集体 意见
XX省委市政府集体林改意见 XX省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开展的意见(京发(2023)8号)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开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大力开展金融业,对于转变经济开展方式,赢得开展新优势、开创开展新局面,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首都金融业开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并已进入一个重要的上升开展时期。为进一步推动首都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开展,发挥金融对首都经济社会开展的促进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首都金融业开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和部署,确立首都金融业开展的战略地位,深化“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总体空间布局,优化金融开展环境,强化金融市场建设,维护首都金融稳定和安全,形成产业新增长极,充分发挥金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开展。 首都金融业的定位和工作目标。北京是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效劳中心。通过建立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体系、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立体化的金融效劳体系,不断提升首都金融业的创新力、集聚力、奉献力和辐射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 一、持续优化金融开展环境 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效劳,以效劳促进监管,以监管促进开展,努力为首都金融业开展营造良好的开展环境。 (一)进一步优化金融效劳环境。充分发挥XX省金融效劳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政府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协调,建立效劳机制,搭建效劳平台,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全面的效劳。市金融办与相关部门要建立金融开展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做好协调效劳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商会的作用,继续完善市与区(县)一条龙、一体化、一站式的立体金融效劳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市、区(县)金融效劳机构和金融功能区工作机构,进一步增强政府效劳金融开展的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金融监管环境。构建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更加科学合理的协调配合机制。支持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完善监管设施,建设金融后台项目。支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加强和改善监管,提升监管效劳质量,形成科学有效、信息通畅、预警及时、监管到位的监管体系,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优化金融政策环境。建立首都金融开展参谋委员会和首都金融系统研发联席会。发布首都金融开展年度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促进首都金融业开展的政策措施。根据金融机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本市金融开展政策支持体系。研究促进金融功能区开展的财政支持协调机制。 (四)进一步优化金融信息环境。搭建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首都金融网的信息沟通交流和宣传效劳功能。积极推进金融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完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推动通过人民银行国库系统将政府性资金直接拨付到最终收款人账户的试点工作,推进由国库直接收缴和拨付社保资金业务,逐步将所有政府资金收支活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进行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效劳的效率和水平。建立首都金融数据库,提供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形势分析和决策支持效劳。 (五)进一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整合各方信息资源,积极促进企业信用评级和个人征信,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有效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培育信用效劳市场需求,扩大征信产品使用范围。支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强信用监督,研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奖励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信用管理、信用组织市场运作、行业组织自律〞有机结合的信用管理与运行机制,营造老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六)进一步优化金融中介效劳环境。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会计、律师、评估、评级等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类中介效劳机构来京开展,使北京成为全国金融中介效劳中心市场。支持国际证券交易所和国际证券清算、存托机构在京设立代表处和办事机构并促进其开展。发挥金融行业协会组织、自律机构、行业促进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效劳功能,提高金融中介效劳的国际化水平。 (七)进一步优化金融安全环境。做好本市金融企业重组改革、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完成被处置金融机构个人债权甄别确认和地方收购资金拨付工作,做好政府收购个人债权形成的债权资产清收工作。标准和加强本市政府外债风险管理工作。 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信息系统、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机制。普及金融知识,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宣传引导,加强风险提示。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处置力度,增强威慑效果。严格依法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坚决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维护首都金融稳定和安全。 (八)进一步优化金融开放环境。进一步提高首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吸引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来京开展。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境外推介活动,提升首都金融业的国际影响力。以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为契机,加强京港金融交流合作。充分发挥首都金融媒体联盟的作用,开展首都金融品牌立体宣传推介活动,建设首都金融宣传平台。办好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和北京国际金融论坛。加强金融文化建设,提升金融开展凝聚力。 二、持续深化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 深化“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金融业空间布局规划,借鉴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开展的成功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功能配套,改善交通组织,搭建信息平台,提供综合效劳,强化协调推进,促进有序开展,形成产业增长极。 (九)增强金融街的总部金融功能。金融街作为金融主中心区,要进一步聚集国家级金融机构总部,提高金融街的金融聚集度和辐射力。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推动金融街规划区域拓展工作,先期启动拓展区内有条件项目的开发建设,拓展金融街开展空间。进一步改善金融街的软硬件环境,加快金融街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电讯根底设施建设和交通组织工作,完善地下交通设施和配套效劳设施建设,降低金融企业入驻和运营本钱。发挥金融家俱乐部的作用,加强金融业界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北京金融街与纽约华尔街、伦敦金融城的国际交流合作,提升金融街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十)增强北京商务中心区国际金融功能。北京商务中心区作为金融副中心区,是国际金融机构的主聚集区。加快北京商务中心区的核心区建设,提供适合国际金融机构开展的办公环境,提高国际金融资源聚集度。发挥XX县区使馆、跨国公司、国际学校聚集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国际金融机构法人和代表处、交易所代表机构、中介机构聚集,集中承载国际金融元素,形成国际金融机构聚集中心区。研究针对国际金融从业人员聚集区的特色金融效劳。 (十一)增强中关村XX县区科技金融功能。确定海淀中关村XX县区为新兴科技金融功能区。发挥XX县区高校和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聚集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综合优势,提升金融效劳科技创新的水平。加强海淀中关村地区和西直门商圈金融机构聚集区域的布局和建设,吸引产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股权投资机构聚集开展,增强首都金融的科技金融功能。 (十二)增强东二环交通商务区产业金融功能。确定东二环交通商务区为新兴产业金融功能区。加强对现有金融机构的效劳。发挥东二环区位交通优势和大型企业聚集优势,积极吸引金融机构的地区性总部和区域性营业机构入驻。 (十三)增强丽泽商务区金融功能。确定规划丰台丽泽商务区为新兴金融功能区,主要聚集新兴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丽泽商务区的地理区位和交通便捷优势,加强规划,整体开发,突出功能,与其他金融功能区形成功能互补、合作共赢、协同开展的格局,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首都金融开展新空间和新兴金融机构聚集区。 (十四)增强金融后台园区效劳功能。加快推进金融后台效劳支持体系建设,完成四个金融后台效劳园区根底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海淀稻香湖、朝阳金盏、通州新城金融后台效劳园区的征地拆迁和土地开发工作,推进西城德胜金融后台效劳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市、区两级政府对金融后台效劳园区及其周边根底设施的投入,重点支持道路、公用设施及环境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建立共享型效劳平台和载体,为金融企业提供具有国际标准的专业化、特性化、综合化的一站式效劳。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项目在京建设,并作为重点工程予以支持。加大对金融后台效劳区的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完成园区示范工程建设。 三、持续聚集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 适应金融机构集团化、综合化、专业化开展的趋势,以国际金融机构加快在中国开展为契机,发挥总部经济优势,加强金融功能区的功能集聚、政策集合、效劳集成、人才集中,实现持续聚集各类金融机构。 (十五)聚集外资金融机构。大力吸引和聚集国际金融机构来京开展。积极支持外资银行在京设立子银行。鼓励和吸引外资金融企业在京设立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 (十六)聚集新设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在京聚集优势,鼓励其在京设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金融租赁、期货经纪等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鼓励专业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京开展。支持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试点,推进北京银行收购保险公司试点工作。 (十七)聚集新型金融机构。进一步在京聚集金融租赁、汽车金融、住房金融、专业货币兑换、货币经纪、券商直投等各类新型金融机构,鼓励创新开展。支持证券金融公司在京开展。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交易机构在京建立远程路演中心和远程开市中心。 (十八)聚集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总部经济优势,积极支持国内外大型企业在京设立和开展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进一步聚集金融控股公司和国内外各类金融行业协会总部及地区分部。 (十九)聚集各类金融人才。优化首都金融人才开展环境,完善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的鼓励机制,研究吸引金融人才并促进其在京开展的政策措施,着重加大对金融高端人才、金融急需人才的吸引聚集力度。健全完善首都金融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体制,加强金融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加强首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搭建金融人才效劳平台,设立金融人才效劳中心,为金融人才在京聚集和开展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培训、生活等全方位效劳。 四、持续强化投融资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多层次、多元化的首都投融资市场体系。通过构建和强化投融资平台,完善公共政策的导向机制;通过促进各类交易中心开展,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通过积极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形成促进企业良性开展的长效机制。 (二十)积极利用主板市场、债券市场支持企业开展。整合资源,建立促进企业上市联动机制和综合效劳平台,支持各类企业利用国内主板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加大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发行力度,积极研究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发行的新途径、新方式。继续推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集合发债工作,创新中小企业共同利用资本市场的途径。 (二十一)积极利用创业板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抓住建立创业板市场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保荐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拟在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储藏、改制和上市辅导工作,推动一批自主创新型、成长型,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积极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远程路演中心在京开展。 (二十二)积极支持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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