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766/j.bhsk.1008−2204.2022.1588●《北京公约》研究专题主持人语: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即《北京公约》)的决定。《北京公约》是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民航公约,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全程参与并积极贡献智慧的国际法律文书。值此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全国各族人民迈步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北京公约》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既彰显了中国民航法治化建设取得的重大成绩,也为中国民航在疫情后的复苏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此,本刊特设《北京公约》专题,邀请来自民航主管部门及相关院校的三位长期负责、跟踪与研究的专家和学者,结合其多年的工作经历、研究心得以及对该公约获批后落地实施的思考,分别从该公约体系的更新、引渡条款的适用以及新增航空犯罪行为的罪名认定等方向进行撰稿,以期加深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北京公约》的认识,助力行业发展,加速国际航空保安公约现代化成果在中国落地实施。−杨彩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公约》对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的更新刘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摘要:《北京公约》将使用航空器作为武器、运输危险物质等针对民航的非法干扰行为确定为犯罪,补充了三项管辖权,吸收了其他联合国反恐公约中的有益规定,实现了对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的更新。同时,在确立新的罪名、融合规范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规定、妥善处理公约关系方面推动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并批准了该公约,且即将对中国生效。该公约的获批,对进一步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和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北京公约》;非法干扰行为;管辖权;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反恐中图分类号:D997.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2204(2023)01−0148−09ProgressofInternationalAviationSecurityConventionSystemasaResultoftheBeijingConventionLIUHe(InstituteofInternationalLaw,Wuhan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2,China)Abstract:TheBeijingConventiondefinesactsofunlawfulinterferencewithcivilaviation,suchasusingaircraftasweaponsandtransportingdangeroussubstances,ascrimes.AndithasaddedthreekindsofjurisdictionandabsorbedtheusefulprovisionsfromotherUnitedNationsanti-terrorismconventions,thusupd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