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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
流域
环境
综治
策划
范文
2023年流域环境综治筹划书
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我市经济企稳上升、产业结构优化、开展方式转变,根据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23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空气质量指标:全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0%以上,综合污染指数进一步下降,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到达国家二级标准。
〔二〕地表水质量指标:地表水生态补偿考核断面到达相应的考核标准〔扣除入境水质影响〕。
〔三〕集中式饮用水质指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到达100%。完成乡镇饮用水源地划界、立标工作。
〔四〕污水处理指标: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中水回用率40%以上;
〔五〕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2.36%、2.19%、2%、1.83%,烟尘、工业粉尘两项分别下降2%。完成晋中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快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进度。严格禁止新上“两高一资〞行业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的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项目,严肃查处不审批就开工、不验收就投产的违法行为。催促益兴公司、益隆公司、三佳新材料公司、龙腾碳素公司、裕龙碳素公司、良成碳素公司等加快环保设施建设速度,确保在9月底以前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所有新建项目建成后必须办理试生产批复前方可进行生产。新建项目试生产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率到达100%,违法建设项目查处率到达100%。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逾期完不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坚决实施停产措施,从根本上扭转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评价轻事后评估的局面。
〔二〕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电厂运行管理,确保重点减排工程正常运转。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要到达污水产生量的80%以上,出水水质达标率要到达100%,完善中水回用管网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完成日供1.2-1.5万吨,企业用水逐步减少外排量。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到达省市规定的标准。义安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在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和省厅联网。垃圾燃烧发电厂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在10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一是开展煤炭行业的污染防治。结合煤矿整合,抓好矿山生态恢复、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矸石井下填充或综合利用、煤场挡风抑尘或建设筒仓等项工作。山西义棠煤业3月底前完成180吨/时矿井水净化处理项目;大佛寺煤化12月底前完成大佛寺园区污水处理工程。二是强化电力行业污染治理。确保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到达设计要求,稳定达标排放。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率到达95%以上,综合脱硫效率不低于90%。茂胜公司发电厂在6月底前完成脱硫改造工程,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路鑫公司、三佳公司、大佛寺公司等企业的自备电厂要实现全行业烟气脱硫,稳定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三是加强焦化行业污染治理。安泰、茂胜等11个焦化企业焦炉煤气脱硫、装煤出焦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焦化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到达零排放。四是开展碳素行业污染治理。全市所有碳素企业要完善治理设施,电捕焦油器及其烟尘和烟气治理设施必须做到稳定运行,减少污染排放。龙腾碳素公司、裕龙碳素公司、良成碳素公司等要加快环保设施建设速度,在9月底以前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五是开展化工行业污染治理。对化工企业要加强全过程控制,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废水深度处理,努力做到化工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维群生物工程,3月底前完成生产废水接入城市管网进行深度处理工程。六是继续深化洗煤行业污染治理。完善煤场挡风抑尘、喷淋和洗煤废水治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煤尘污染。七是严格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全市19家用源单位107枚放射源必须全面实施放射源安全许可证制度,制定核与辐射安全应急预案,杜绝放射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最大限度地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和面积,城市社区集中供热率到达90%以上。二是继续加大城区燃煤锅炉的整治力度,大力推广型煤锅炉,以天然气、煤气、电、油、型煤等清洁燃料锅炉替代传统原煤散烧锅炉。努力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扩大烟控区面积,禁止使用燃用散煤的茶浴炉,城市气化率到达85%以上。“城中村〞要推广使用型煤等洁净燃料,减少煤烟型大气污染。三是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年内组织实施?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完成张兰镇、三佳乡两个环境优美乡镇创立工作,开展生态文明村镇创立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工作。通过规划管理,典型示范,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等项工作;采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方法,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每村建立垃圾点,集中清运,开始实施农村垃圾集中运到垃圾电厂用于发电;做好养殖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同时采取财政补贴的方法,引导村民改变燃料结构,减少烧煤泥和散煤量,加快新农村建设。
〔五〕加大控制扬尘污染的力度,实施“城市绿色清洁施工〞。重点是控制生产性扬尘性标准物料堆放,净化施工现场环境。建筑工地一律采用“绿色围挡〞隔离措施,并辅之以喷水固尘,确保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及道路无浮土、无扬尘。城市主要街道实行机械化清扫,湿式作业。严格控制交通运输扬尘污染,垃圾运输和确实需要进入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密闭运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抓好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城乡结合部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六〕以汾河整治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汾河流域建设项目规划,干流及其支流两侧3公里范围内一律停止审批和建设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新建项目,对流域内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限期治理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坚决关闭现有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的排污口。一是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关闭企业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二是严格控制排污量大的涉水新上项目的审批。三是推进工业企业废水“零排放〞。在电力、冶金、煤矿、化工等高耗水、高排放和工业园区实施中水回用与深度处理。四是加大汾河沿线废水、废渣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沿岸工业企业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坚决禁止废渣倾倒汾河河道和沿岸,开展对汾河一级支流的整治工作,年内完成龙凤河河道的整治工作。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25日〕。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制定2023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召开由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参加的环境综合整治发动大会。
〔二〕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和整治单位按照各项指标任务,开展整治工作,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验收阶段〔10月—12月〕。迎接省、晋中环保部门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为确保全市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发动大会,加强对全市环保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长王怀民任组长的领导组,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领导要确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行分类处置,加大整治力度。对所有建设项目、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类处置:1、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补办环评手续,不在县级管理权限的违法项目,报上级环保部门处理;停止审批向流域内水体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物的建设项目;2、对虽已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但污染设施未按要求建成的项目,已投产的要责令停止生产,不在县级管理权限的违法项目,报上级环保部门处理;3、对已通过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或关闭,不在县级管理权限的违法项目,报上级环保部门处理;4、对应当停建、停产、关闭、淘汰、取缔的项目、设施、企业,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停贷、停电、停运、停水等强制措施,形成强有力的环保执法机制和强大的环保执法声势。
〔三〕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今年财政要拨付治理资金,加大对水污染重点防治工程项目、城市茶浴炉改造、城中村推广清洁型燃料、集中供热、城市绿化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四〕突出能力建设。建设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年内完成市环境监察大队新二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网络建设,加快全市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提高对企业污染排放进行监控的能力。逐步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点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全面提高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能力。完成市环境监测站三级标准化建设,提高应急监测能力。要严格按照?山西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管理暂行方法?的要求,加强对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五〕严格考核。继续推行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长要切实担负起保护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强化部门责任,落实企业责任。市委、市政府将严格按照?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方法?的规定,把环保实绩作为全市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六〕公开信息、社会监督。每月不少于2次上报流域环境综合工作动态和简报。加强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的意识,不断提高全民的环境法制观念。大力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要及时报道和表彰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在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等新闻媒体公示企业治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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