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开展平安生产年指导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扎实深入推进我县“平安生产年〞各项活动的开展,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确保平安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开展平安开展促进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开展平安开展促进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开展,平安开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层根底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平安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县平安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以平安生产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二、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平安生产监管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平安生产管理根底,减少各类生产平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年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控制在9人以内。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安生产年〞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县人民政府成立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宁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贸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卫监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催促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具体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继续深化“平安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四、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4日至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