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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担保
合同
65
范文
2023担保合同
关于担保合同范文合集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合同的运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标准。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办公室王秘书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担保合同 篇1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与年月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产为甲方供给担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财产:
抵押人在此同意将其位于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权人,用以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为人民币的贷款及其他欠款。(房产面积:,产权证号:,土地运用证号:)
二、担保期限: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样,即从抵押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三、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抵押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者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行;
(2)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3)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削减,甲方恳求乙方复原原状或供给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实行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乙方未依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归还保障措施的;
(4)其他状况。
四、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1、当出现第三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经以下方式实现抵押权:
1)甲方和乙方达成协议干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特地的评估机构参照抵押权设立时的约定价格,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五、抵押权的歼灭
1、抵押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歼灭:
1)抵押权因所担保的主债权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混淆等缘由全部歼灭时,抵押权随之歼灭;
2)抵押物因不行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等状况且无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权歼灭;
3)抵押权实现;
4)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没有行使抵押权。
2、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在抵押权歼灭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注销登记。
六、抵押的范围:
1.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2.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询问费、差旅费等。
七、担保方式
1.乙方以其位于的房产作为担保,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应协作甲方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乙方同意在不能按时还款,根据第四条抵押实现的方式向甲方履行上述担保义务。
八、特殊约定事项
1.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应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刚好书面通知甲方:
(1)单位居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或经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股东改变等状况)发生改变;
(2)乙方出现严峻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向第三方供给超出其自身担保实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实力的方式处置资产或担当债务;
(4)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实力的状况。
九、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依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以及诉讼文书,均应以亲自送达、快递、邮寄或 的方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载明的地址和 号码。
2.假设本合同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 号码,该方应刚好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如抵押权人发往抵押人地址的通知或法院发往该地址的诉讼文书被退回(该地址并非地产的地址),那么抵押权人或法院可以将有关通知或诉讼文书向地产的地址送达。
3.抵押权人以亲自送达或快递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七日视为送达,以 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抵押人发给抵押权人的通知于抵押权人实际收到时视为送达。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外,还应根据借款金额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假设发生争议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那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担保合同 篇2
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不要行政吩咐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反自愿原那么,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纳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吩咐或出面干预的状况下设定的,简单产生纠纷。
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到达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淌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遇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不要无知担保
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不要无效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实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假设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留意。
担保合同 篇3
一、合同担保的特征
1、附属性:指合同担保附属于所担保的债务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债依存的合同。合同担保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变更,因主合同的歼灭而歼灭,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补充性:指的是合同担保一经成立,就在主债关系根底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3、保障性:指合同担保是用以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担保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为保证合同履行而向债权人作出的一种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不必经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而干脆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获得某种补救,以弥补债权人遭遇的损失。
二、合同担保主要有五种方式: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根据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担当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肯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
担保合同 篇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被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供给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样,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运用权)抵押给乙方,给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假设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返还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那么乙方可以将甲方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缺乏以归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实行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供给帮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运用证?或?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全部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担当。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假设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难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状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扰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缺乏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干脆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全部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全部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担当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行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适宜的市值租金出租局部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依次和安排原那么:
1、 支付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酬劳);
2、 归还丙方所欠乙方全部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殊约定事项
在以下状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遇或者可能遭遇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归还实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