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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乡
低保
建设
指导
方案
城乡低保建设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要求
“城乡低保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低保政策为总要求,以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为目标,以解决低保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提上下保管理水平,使城乡低保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标准,发放更加及时,监督更加到位,群众更加满意。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动态管理不到位,定期复核不及时;
(二)只保障单个家庭成员的“分户保障〞;
(三)不进行家庭收入核实,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流于形式;
(四)因优亲厚友和限制名额等原因造成“错保〞和“漏保〞现象;
(五)对群众反映的违规现象查处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
(六)低保档案资料不完整,信息不准确;
(七)未及时将低保证发放到户,而是集体存放。
三、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标准化建设活动,区里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低保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定期调度和加强督导等形式,研究和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镇街也要成立由镇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低保标准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并组织专门工作队伍,全面负责本镇街低保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把各项工作进行分解、量化,落实到人,建立起上下联动的工作管理体系。
(二)标准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审查、镇街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运行机制,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一要严把收入核算关。村(居)委会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后,要参照家庭收入核算方法认真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并填写家庭收入调查表,调查员要在调查表上签字。二要严把民主评议关。要全面推行村(居)民主评议,以低保标准、申请人家庭收入、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为依据进行民主评议,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行为,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填写民主评议表,包村(居)干部要列席民主评议,并与参加评议人员在民主评议表上签字。民主评议意见和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张榜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主任签署审查意见,连同申请人申请书、家庭收入调查表和民主评议表等材料报镇街审核。村(居)委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受理低保申请和无故拖延审查时间。三要严把审核、审批关。各镇街要严把审核关,安排专人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困难家庭逐村入户进行调查,重点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等情况,检查村(居)委会是否已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是否已张榜公示、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是否按户施保等,禁止低保资格实际上由村(居)或企业“说了算〞。经审核通过的,将审核意见在村(居)张榜公示,张榜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及时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镇街上报的申请人家庭进行严格审查,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经审查符合低保条件的,签署同意批准意见,明确补助金额。区民政局审批后,由镇街委托村(居)委会对审批意见、拟补助金额及监督 等进行张榜公示,张榜期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低保证,从批准之日下月或下季度起享受低保待遇。
(三)加强管理。一要强化动态管理。各村(居)、镇街要每年、每半年、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在保低保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可根据低保对象的类型分三类进行管理:对“三无〞对象家庭和主要成员为一级重残疾或因重大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收入比较稳定的特困家庭,一年复核一次;家庭主要成员固定就业、收入相对稳定的家庭,半年复核一次;家庭主要成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家庭收入不稳定和家庭成员结构易变动的家庭,一个季度复核一次。二要加强档案管理。低保档案是低保对象申请办理低保和低保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村(居)、镇街、区民政部门均要建立健全低保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信息准确,资料完整,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统计台账准确无误。
(四)促进公开。除了在低保审查审批过程中按规定进行日常公示外,各镇街还要于每年的6月上旬,利用一个周的时间,在村(居)或镇街对辖区内在保低保家庭开展定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领取低保金数额和民政部门监督举报 ,定期公示榜由各镇街统一制定,公示表样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村(居)公示,另一份由镇街存档。同时,要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认真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健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开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困难群众根本生活保障标准科学增长机制。二是落实物价上涨与低保标准联动机制。标准实施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当季度低收入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三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家庭收入评估机制。各镇街要参照区民政部门制定的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方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包括种植、养殖、经商、务工及赡养费用等在内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标准和城市居民家庭行业收入评估标准,用一把尺子衡量核算所有申请低保家庭的收入,防止人为因素对同样情形造成的差异。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发动布置阶段(5月)。通过召开发动会议,布置相关工作,进一步宣讲城乡低保政策和活动宗旨,使从事和分管低保工作的相关人员明确本次活动的目的和要求,积极参与,认真落实。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8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有在保城乡低保对象和拟保对象逐村逐户开展摸底调查活动,重点抓好家庭收入核实、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档案管理工作,努力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自查自纠和整改提高阶段(9月)。各镇街对照该实施方案和省民政厅考核标准(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区城乡低保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标准化水平。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3月)。2023月上旬,根据建设年活动要求和考核标准,区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区低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乡低保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是新形势下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上下保标准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表达为民宗旨、推动低保工作健康开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在各个层面深入有序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本方案所列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找准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各种不标准做法。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建设年活动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政策底线,严格掌握标准,认真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