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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浅谈现阶段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技巧与策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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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浅谈 现阶段 农村 社会矛盾 纠纷 调解 技巧 策略
浅谈现阶段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技巧与策略 农民群众因生产生活引发的矛盾纠纷,历年来是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逐步由传统型、单一型的家庭矛盾、邻里矛盾、个人与集体矛盾、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矛盾向多元型、复杂型的经济矛盾、权益矛盾演变,呈现出矛盾数量多变,范围扩展,跨时较长,涉案人之多,情况复杂的态势,这使得矛盾纠纷调解难度增大。作为农村社会矛盾排查与调处,面对现阶段矛盾纠纷的复杂情况,我们要冷静分析形势、找准矛盾纠纷的突破口,寻找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我认为农村现阶段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一个根底〞把握好“三个关键〞,既坚持以客观事实为根底,把握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真情感化为轴线,以灵活多变的调解技巧与策略这三个关键。 坚持“一个根底〞就是矛盾纠纷调解时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根底,坚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我们在调解矛盾纠纷时,首先要掌握纠纷的真实情况,了解事实的来龙去脉,只有这样,我们对矛盾纠纷的调解才能做到有据有依,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尺度和调解方向,才能在此根底上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调处,坚持以客观事实为根底是我们调解矛盾纠纷的前提。3月份,我们调处了一起行政接边地区水源纠纷,受理此纠纷后,我们对案情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就进行调解,致使无功而返。后来,我们对纠纷情况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了知情群众,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认真做好笔录,用客观事实来说话,调解起来就比较得心应手。在铁的证据和事实面前双方当事人只能尊重事实,接受了我们的调解,因此,我们成功而圆满地调处了这起三十年余来一直没有处理好的接边地区水源权属纠纷。 把握好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在调解中要严格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乡风民俗,村情民俗,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起矛盾纠纷出现后,首先要了解案情,其次要给矛盾纠纷定性,看属于何种矛盾纠纷,需运用涉及即此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的乡风民俗,村情民俗给当事人讲解清楚,让他们遵纪守法、尊重民俗,只有这样,他们对我们矛盾纠纷调解的意见才容易接受和理解。 把握好以真情感化为轴线,就是在调解中要把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贯穿始终。我们在调解各种矛盾纠纷时要主动为当事人着想,真心实意地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劝导工作,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真情付出才能得到真心回报。年初我们受理了一起遗弃老人的矛盾纠纷,老人常某已70余岁,生有三子都已成家,生活条件都一般,日子过的还可以,但就是老人无人赡养,当事人对我们讲述:他们的三个儿子,大儿子早年读书,毕业于大理师范,在某单位工作,其余二子由于当年经济条件差,加之老伴又死得较早,经济上无能力负担,没有继续读书上学,因此在家务农,二兄弟都认为父亲培养了大哥成才理应由大哥赡养,而且对赡养问题大哥早读大理师范时就已承诺,现在三个儿子都各说各有理,就是不愿赡养父亲。说到动情之处老常泪流满面,我们听后也为之动情,当时就抚慰老人说;我们一定帮你调解好此事。第二天,我们找到老人的三个儿子进行说服教育:“老人养你们三个儿子不容易,现在你们都已做了孩子的父亲,总有一天你们也会老,如果你们儿子像你们今天的所作所为,你们作何感想。俗话说,羊有跪哺三恩,人有抚养之情。你们一定要清楚认识到赡养老人不仅是报恩的问题,而且是法律所规定必须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法律明确规定,权力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经过一番语重心长的劝导后,弟兄三人茅塞顿开,都表示悔意,并且当即表态,以后三弟兄共同赡养老父亲,并不让此类事情在他们身上重演,当时,三兄弟握住我们的手感动万分地说,你们真是我们的亲人,让我们明白了最根本的做人道理,看到你们司法工作人员如此善解人意,我们真是惭愧万分。随后,三兄弟搀扶着老 人快乐的回了家。 把握好以灵活多变的调解技巧与策略,就是要在调解中讲究方法的多样性、灵活性,因人而异,因势利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随着现行农村矛盾纠纷的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社会矛盾调处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和总结新的工作经验和调解方法,在实际调解中要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技巧,确保矛盾纠纷能顺利调处。今年5月,我们成功调处了一起伤害赔偿纠纷,事发后我们迅速介入此纠纷,并于第二天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谈到5000元差距时,调解陷入了僵局,这时我们想起当事人一亲属在县城工作,在兄弟姊妹几人中威望较高,且为人讲诚信,办事也公正。通过这种特殊的关系来做工作就顺利得多,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满意的协议,均对我们调解工作较为满意。 总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有利于增强农村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判,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农村社会矛盾调处工作中能够运转,预防了一些非正常事件的发生,确保了一方平安。 第二篇: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调查与思考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调查与思考 创新调处机制,着力解决各种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开展,无疑是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战略举措。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开展,社会大局稳定,但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还存在不少隐患和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近年来群体性事件不下于几百起,社会矛盾呈现数量趋多、主体多元、性质复杂、处理难度大等特点。如何构建科学应对机制,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根底性工作。胡锦涛同志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处理好社会矛盾指明了方向。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干部教育监督体制,是全面构建平安xx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推动xx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我市群体性事件的种类 (一)拖欠工资或福利保险待遇 2023年以来,全市因拖欠工资或福利保险待遇引发的群体性事件449起,占总数的32.4%。特别是202223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我市局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此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幅较大。 (二)征地拆迁和补偿安臵 一方面,有关部门和企业征地拆迁不标准、补偿安臵不到位;另一方面,局部群众盲目追求额外利益,漫天要价,致使在这方面存在大量矛盾,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2023年以来,此类群体性事件345起,占总数的24.5%。其中202223年88起,今年上半年49起。 (三)企业改制兼并破产 企业改制、兼并或破产后,资产管理分配不透明,职工下岗、养老保险等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涉及的矛盾多、处理难度大。2023年以来,此类群体性事件242起,占17.4%。 (四)农村干群矛盾 有些农村行政管理滞后,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有的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加上宗族派系斗争复杂,各类矛盾比较多,容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2023年以来,此类群体性事件68起,占4.3%。 (五)少数民族、移民、涉军人员、民办教师等特殊群体 在我市一些少数民族、移民聚集区,局部群众习惯将简单的纠纷矛盾上升为民族问题、移民问题,动辄纠集上百人,扩大事态,作为谋求特殊利益的“砝码〞,处臵难度很大。涉军人员、民办教师等特殊群体人员,大量开展串联、聚集,以群体的形式向政府施压,谋求特殊利益。2023年以来,此类群体性事件33起,占1.7%。 另外,因环境污染、资源纠纷、冬季供暖等社会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上升势头明显,占总数的29.5%。 二、三大调解共同存在的缺乏和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市积极完善推广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发挥三大调解职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缺乏制度性的沟通、衔接及相互配合,致使三大调解职能发挥不够。三个体系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根本上各干各的,单兵作战,各自为政。市政法委虽出台标准性的意见,但缺乏对各机关的信息反响和综合组织协调,没有构建一个综合交流、衔接的工作平台。人民调解的方法方式灵活多样,但缺乏权威,明确性和标准性缺乏,当事人一旦反悔而诉至法院,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合同效力重视不够,往往另辟溪径提出新的调解方案,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树立人民调解的权威。行政机关人员专业素质好,但法律素质偏弱,由于缺乏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不能进行优势互补。各机关缺乏沟通、交流,不能进行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不利于对纠纷进行预测、排查、规划防范措施及开展复查回访,工作上往往重复劳动,浪费人力、物力。 三、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协调的对策 (一)实事求是,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地区矛盾的特点、规律,制定矛盾预警预案 利益是一切矛盾的焦点。只有利益分配上实现矛盾双方心理上的需求平衡,矛盾才能够化解,这就是各式各样矛盾能够化解的根本的前提条件。但要使矛盾双方到达心理上的需求平衡,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因利益冲突发生矛盾有两种心理需求状态:一是客观上的利益欲望需求产生的矛盾――即主观存在的他因素导致利益分配失衡产生的矛盾;二是主观的利益欲望上的需求失衡产生的矛盾――即主观想法的误导产生利益失衡状态,实质是对利益分配状态的一种误解。前一类情况比较客观直接,从法律、政策上进行思想引导即可化解;后一类情况比较复杂,,同时与矛盾产生的主体状况,如年龄、性别、文化、心理素质等都有关联。因此,我们在处理各类矛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规律性预警预案,一旦发生就可依预案分类处理,控制事态变化开展,到达预防的效果。 (二)建立矛盾信息收集网络,提高预警能力,这是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的有效手段 矛盾无论以什么状态出现,绝大多数矛盾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矛盾的发生往往都有一个过程,且中国老百姓都是朴实的,因此,矛盾在发生前都有一些迹象。所以,我们应充分依靠基层组织网络建立有效的矛盾信息收集网络,及时收集各类矛盾信息,掌握各类矛盾的动态,做到早知道,控制好,最后能妥善处理好。特别是重大疑难的群体性矛盾,及时上报上级组织,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积极主动疏导,防患于未然,这样就能防止工作造成被动。 (三)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职能 坚持党委总揽全局,政法委牵头,协调各方面力量,建立以人民调解为根底,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紧密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使大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完备,队伍素质明显增强,运行机制更加标准,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使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涉法涉诉信访大幅度下降,减少、防止集体上访案件、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三位一体〞调解工作大问题,为三大调解的工作部门提供一个相互沟通、衔接和配合的平台,解决职能交叉、断档与空白问题,确保执法到位。 1、建立、完善协调三大调解机关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机关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统一认识,消除分歧。该制度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为工作方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方案,总结调解工作经验,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按照调解信息沟通与反响制度,相互通报各自纠纷受理以及处理情况,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此根底上,进一步共同建立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指导员制度,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旁听开庭制度,选拔人民陪审员制度,调解培训制度,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协助参与法院调解制度以及调解协议备案制度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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