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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洪涝灾害
恢复
重建
方案
洪涝灾害倒房恢复重建方案
一、总体目标
倒房重建工作遵循“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自救为主、政府支持,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原那么,确保恢复重建住房必须是砖混结构,确保建房到达设防标准,月底前全面完成民房重建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恢复重建要充分尊重受灾群众的意愿,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灾民自建住房。根据实际,我县将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两种方式来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倒房户重建家园。
三、实施步骤
(一)核实灾情阶段(6月18日—6月23日)。全面摸清和掌握倒塌损坏房屋的底数,做到不虚报一户,不漏报一间,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打下坚实的根底。
(二)制定方案阶段(6月24日—6月28日)。制定科学方案,确定重建补助对象,制定补助标准。
(三)选址规划阶段(6月29日—7月8日)。科学规划,避开灾害隐患点,严禁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带和风口等易灾地带建房,增强抗灾减灾能力。
(四)组织实施阶段(7月9日—7月18日)。发动一切可发动的力量,大力实施,力争圆满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五)竣工验收阶段(7月19日—11月30日)。倒房恢复重建竣工后,组织专班进行拉网式检查验收,逐户拍摄新居照片,并做好相关文档的整理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家园是事关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开展的大事,是关注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镇(管理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组成的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镇(管理区)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部门领导包效劳的“三包〞机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组织核查,摸清底数。各镇(管理区)要在县核查组全面核查的根底上,组织力量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认真核实灾区群众倒房情况,做到镇(管理区)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不虚报瞒报,不漏报误报,保证倒房对象准确无误。同时,还要根据受灾程度、自救能力大小,逐村逐户、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填好因灾倒房台帐,并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确定重建对象。
(三)科学选址,防灾减灾。恢复重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防灾方针,由镇、村组和建房户代表共同确定建设地点。要科学选址,不得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在重建地址的选择上应由国土、地质等部门认真勘察、科学论证,建设部门应严把建房质量关,提高房屋的抗灾减灾能力。
(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对恢复重建工作要科学规划,资金有困难的,可先盖一间或二间住房,余留基地逐年加盖。恢复重建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即灾民倒房重建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中心村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等工作相结合。
(五)多方筹资,分类救助。恢复重建资金采取“一个为主、五个一点〞的方法筹集,即以个人自筹为主,辅之以集体帮一点、亲朋借一点、银行贷一点、政策免一点、国家补一点的方法。民政部门下拨的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那么,优先用于帮助自救能力差的全倒房户和受灾军烈属建房,倒房的“五保户〞原那么上安排进福利院。原那么每户补助5000—7000元,低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不少于7000元;困难户每户补助6000元;一般户每户补助5000元。对农村低保、特困残疾、特困优抚对象家庭,原那么上3人及3人以下的重建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4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4人以上的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六)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重建家园工作事关全局,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密切配合,讲求效率,为重建工作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民政部门要准确掌握情况,了解进度,将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分期兑现,9月1日前完成房屋根底的下拔2022元,11月30前检查验收合格后,下拔剩余资金,并及时检查建房款的使用和落实情况;县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按时拨付。县国土资源局将农村灾后重建用地纳入年度土地利用方案,免费为农村灾后重建对象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县建设局对农村灾后重建对象买房的,优先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免收相关费用。县供电公司减免农村灾后重建对象电线入户及电表安装费用。同时,各相关部门围绕灾后重建户的困难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困难。
(七)严格监管,保证质量。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要加强房屋建设质量的管理工作,实行工程协调员制度,对工程实施过程实行监督,协调各项优惠政策和救助资金到位,确保恢复重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将向重灾镇(管理区)派出督察组,催促指导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了全面掌握恢复重建进度、建房质量、政策落实和建房资金兑付情况,县民政、财政部门将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后,县民政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县倒房恢复重建进行拉网式检查验收,逐户拍摄新居照片,设置统一标志,确保全面完成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内容总结
(1)洪涝灾害倒房恢复重建方案
一、总体目标
倒房重建工作遵循“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自救为主、政府支持,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原那么,确保恢复重建住房必须是砖混结构,确保建房到达设防标准,月底前全面完成民房重建工作任务
(2)倒房恢复重建竣工后,组织专班进行拉网式检查验收,逐户拍摄新居照片,并做好相关文档的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