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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增强工会维权工作实效性的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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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增强 工会 维权 工作 实效性 研究
关于增强工会维权工作实效性的研究 工会组织作为职工群众的代言人,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的迫切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开展,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深刻变革,职工利益诉求、表达和维护日趋多元、多样和迫切,工会组织的维权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课题和挑战。如何应对新矛盾、解决新问题,推开工会维权工作的实效性创,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工会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近年来,各级工会组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资集体协商等等,有效实现了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为职工效劳的履职功能。但工会组织在维权职责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1、维权主体异位。工会法是工会组织的根本大法,也是工会履行维护根本职责的法律依据。但工会法中规定了该法的执法主体是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会维权主要通过采取与企业行政部门协商的方式进行,维权效果更多地取决于企业行政的干预力度,工会在维权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难以产生强有力的制衡作用。 2、政策刚性不够。当前工会维权难的现状,既有工会自身的原因,但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刚性不够、惩罚力度偏弱也是制约工会维权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对于少数企业阻碍工会组建、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使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时处处掣肘,在客观上导致了有法难依、有权难维的现状。 3、维权层面狭窄。随着国企改革逐步深入,以及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迅猛开展,一方面造成原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地位弱化甚至被撤销,工会会员大量流失。另一方面,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困难,大量职工游离于工会之外,还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而这些职工恰恰属于权益易受侵犯、维权需求最为强烈的群体。 4、维权能力缺乏。由于局部工会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不相适应,习惯于以传统的工作模式解决新的矛盾,严重滞碍了工会维权工作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导致工会的维权理念和工作方式滞后于形势开展的需要,维权能力缺乏,维护手段单一,难以有效满足职工群众的维权需求。 二、新形势下做好工会维权的实效性重要意义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因此,做好工会维权工作实效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做好维权工作是促进企业和谐开展的根底。俗话说“职工的心、企业的根〞。企业的开展依靠广阔职工,企业效益的好坏离不开职工的广泛参与与共同努力。因此,只有始终坚持把维权工作搞好了,职工的各项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才会不断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型,才会为企业创造更好的效益,企业才能得以长治久安。 2、做好维权工作是保障职工利益的根本保证。当前,受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工会维权工作是一项势在必行的重要任务。各级工会都要充分认识做好维权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健全维权帮扶机制,创新维权帮扶形式,努力把工会维权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3、做好维权工作是工会自身开展的核心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根本职责,是新形势下对工会工作的迫切要求,是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工作热切期盼。当前,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此,工会组织要赢得职工的拥护与爱戴,就必须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与向心力,组织的生命力和活力才会持久。 三、不断创新开展工会维权工作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核心,用什么方法,通过哪些途径维权,是应当重点研究的问题,它涉及维权的实际效果。当前,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一步加强和改良工会维权工作。 〔一〕创新和完善工会宏观参与机制。 1、建立健全工会向党委汇报及与政府联系的制度,发挥在党委、人大、政协和政府中工会代表的作用,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反映并推动解决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完善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参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平安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并监督落实,推动建立健全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和完善市、县、乡工会与同级政府、产业工会与相应产业部门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同时,各级工会要积极参加有关职工权益问题的政府部门协调会议与机构。 2、推动各级地方特别是县级及产业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建立完善,围绕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协商质量,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延伸。各级地方工会要与劳动保障部门、企业代表组织共同推进创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开展“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 〔二〕创新和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机制。 1、坚持维权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要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标准企业用工行为,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 2、坚持不懈地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集体合同规定,把建立平等协商机制作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实现平等协商制度化、标准化。要以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标准协商程序,突出协商重点,加强履约监督,并把加强集体合同制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管理体制结合起来。要大力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国家三方关于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工作重点放在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工会力量弱、企业又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大力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要大胆实践,善于创新,力争最大限度地提高集体合同的覆盖率,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3、进一步加大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和改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应由初始争取“法定利益〞逐步向建立正常的工资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提升。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真正使广阔劳动者能够共享企业改革和经济开展的成果。要继续抓好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质量。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队伍。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同时,要指导基层工会与行政签订劳动平安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等其他涉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突出问题的专项合同。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要建立标准的职工工资发放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职工工资变动情况。 〔三〕创新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 1、切实提高职代会的建制率。要推动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根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探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聚集的地方,要推行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 2、切实提高职代会制度标准化建设。一是要建立职代会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序列;二是建立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职工代表大会预案报告制度;三是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制度,提案答复做到一事一案,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四是建立了与职工代表联系制度,受理职工代表的投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五是建立了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每年坚持对职工代表进行一次培训。将职代会工作考核具体化,使职代会体系更注重实效性。 3、加强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工民主管理。坚持把好改制政策制定关、改制方案审查关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关,坚持改制事项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全过程公开。在企业改制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采用职代会“投票表决〞的议事方法。要与政府有关部门搞好“联动〞,共同把关,按规定应提交职代会审议而不提交的,企业不能进入改制程序。 4、继续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要推动各地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厂务公开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实现厂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要把厂务公开向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延伸,坚持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列入公开内容。 5、进一步推动和标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要依法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权,坚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并向职代会负责。 〔四〕创新和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 1、配合各级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做到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并进一步推动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等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 2、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依法监督〞的原那么,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平安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实施以平安生产、文明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群众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推动建立健全平安生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参与处理伤亡事故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针对我省煤矿伤亡事故多、职业危害严重的现状,要进一步推进和标准工会参与煤矿平安管理和劳动平安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落实事故报告问责制,建立特聘煤矿平安生产群众监督员制度。 〔五〕创新和完善工会劳动争议预警和处理机制。 1、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和地方劳动争议信息协调、收集及分析评估等制度,构建劳动关系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发挥工会信访部门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工作;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建立健全三方共同负责的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协助党政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 2、加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推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整合和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合作,配强配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工会代表和兼职仲裁员,积极探索在工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3、加强与司法、劳动、民政、信访等部门的合作,设立职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工会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与效劳制度。要在县、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工会中,普遍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身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创新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机制。 1、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推动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要遵循市场规律,唱响工会品牌,面向社会广泛筹集帮扶资金和物资,建立帮扶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帮扶困难劳模〞等活动。在注意做好城镇职工帮扶救助的同时,要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工会帮扶救助的范围。加强职工效劳中心的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化建设,以困难职工信息网为依托,以职工效劳中心为载体,构建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效劳、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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